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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夫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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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清色平和(7 / 10)
,硬要敲我们五千块钱!当我们住进了‘黑店’!”

    那拍照的立刻加以否认,说:“没有那么多,我是随意讨价还价而已……”

    “把你们的身分证给拿出来!”那名警察真好像有袒护的形状。

    “我没有身分证!”爸爸说。

    “没有身分证怎跑到日月潭来玩了!”警察问。

    “我有护照!”

    “哦,原来是华侨!”

    “我也是由香港来的!”我也掏出了护照。

    那名警察就开始秉公办理了,指着那拍照的说:“你敲观光客的竹杠是不可以的!拍的照片应该是多少钱,要规规矩矩的!”

    “多少钱没有关系,不给也没有关系!但是打人却不可以,我要控告他们伤害!”拍照的摆出一副无赖作风!

    “你耍无赖还要出言不逊,是应该挨揍的!”马莉莎说。

    “你说谁打你?”警察再问。

    “她!”拍照的指着马莉莎。

    “你说是一个女人打你吗?”警察再说。

    “是的,我又不好意思还手,你瞧,我的脸上还有伤痕!”

    “你说清楚,脸上的伤痕哪里来的!”我遏阻说。

    “她!”他又指着田一刀。

    警察笑了起来,说:“一个女人和小孩子打你吗?”

    “是的,这个女人比‘母老虎’还凶,她将我揿在地上,反抬双手,我只有听由挨打了……”

    “啊,啊……”那名警察好像想到了另外的一件事,他打量了马莉莎半晌,说:“我想起了一件新闻,报纸上登得很大,有一位太太打十几个恶少流氓!上面还刊登着有照片!”

    马莉莎就爱听这些话,说:“是的,大伙的地痞流氓我都不怕,还怕一个拍照的无赖吗?”

    “果然是你,怪不得我很觉面善!”警察说。

    “是么?你由报纸的照片认出来的吗?”

    “不!那时候,我正在那个分局!”

    “原来是这样的呢,你调到日月潭来有多久了?”

    “差不多有六七个月啦!”

    他俩竟讨论起家常来了,把正事抛在一旁,大家都傻等候着。

    “在日月潭工作恐怕要比在台北轻松得多,到底在台北麻烦的事情特别多!”马莉莎说。

    “不!都是差不多的!”他说。

    “嗨,你们聊得起劲,我的问题该如何解决?”那照相的打断了他们的话题,以责备的语气说。

    那警察一翻眼睛,抬手指着他的鼻子,叱责说:“警察局早有明令,禁止你们骚扰观光客,你又是故技重犯了!做买卖不从远处着眼,观光客全被你们吓跑了,那么你们还吃什么呢?”

    那照相的还不肯认瘪,瞪眼说:“我并没有骚扰观光客,替人家拍了照讨钱,是不应该的吗?”

    “这几张蹩脚照片要讨多少钱?你倒说说看!”警察说。

    “最低限度成本费和跑腿费要给我的嘛!”他还一脸孔自恃有理的。

    “是谁让你跑腿的呢?是你自己死皮赖脸替我们乱拍的!”马莉莎还要继续讲道理。

    “你们不让我拍,我吃饱了饭没事干吗……”

    马莉莎一跺脚说:“这个人嫌刚才挨揍没够,假如说,揍无赖是不犯法的话,我将他抛到楼下去!”

    拍照的还真怕揍,他赶忙躲到警察的身背后,呐呐说:“在警察的面前你也敢打人吗?”

    “你不受一点教训,以后受害者还不知道有多少?”

    “好了!”警察双手一举,拦阻他们吵闹下去,说:“刚才你答应给他多少钱?”

    “他开口五千,我们给他一千!”马莉莎说:“其实这一千元也不愿意给,我们并没有请他拍的!”

    警察点了点头,向那人说:“其实给你一千元,你也应该满足了,至少有七八百元好赚,你别以为观光客对照相都是外行,人家也是玩照相机的,什么样的底牌,谁不知道呢!”

    “哪来的七八百元好赚呢!我们难得发市一次,旅客差不多都是自带照相机的……”他说了良心话。

    “不管怎样,我的排解就是叫你收下一千元了事,要不然我就得将你带返派出所去,给你录案,予以骚扰观光客的罪名!”

    “唉!你——你——你怎么帮到外人去了?”拍照的露出了一副尴尬不堪的形色。

    “我们身为人民保母,就是要说公道话的!”警察已经接过了那一千,交到那人的手中。

    这家伙还死皮赖脸地没肯离去。这时却变语气了,转向我说:“不可以多赏两个吗?”

    我冷嗤说:“像你这样的人,给你钞票,等于是鼓励你向观光客勒索,我宁可将钞票撕掉,扔到水里去,也不会再多给你一文钱!”

    “那么打伤了人,总应该赔我医药费?”他一副死要钱的脸孔令人恶心。

    “谁打伤你了?”警察问。

    “你看我脸上的伤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