械结构也需要考虑!”
说话期间。
检察官郑通手里举起一份材料。
“审判长。”
“这是海城警方,在死者魏田体内找到的‘钢珠’。”
“这钢珠爆发出了60焦耳的能量,导致魏田死亡,当然,我的重点不在这,而是.......”
郑通微微一顿。
旋即,他那张有些粗糙,极具压迫的五官微微一沉,沉声道:
“为什麽。”
“一具被告口中所谓的‘假肢’,会存在所谓的钢珠!?”
这话落下。
第一法庭算是稍稍回过神来,众人有些恍惚。
是啊。
如果这是假肢,那钢珠为什麽会出现?弹簧又是怎麽作用!?
毕竟。
你将可以爆炸的手榴弹焊接到刀刃上,难道这能爆炸的手榴弹就算刀柄,而不算炸弹!?
若是这样.......
那北方曾出现过一起案件,案件是一个村里的男人找来几百枚可爆炸的炮弹,临离开村子前,为了回馈村子,於是将这数百枚炮弹铺在村里道路上,足足铺了一路。
难道。
这炮弹一直被以‘地板砖’的用处对待,难不成这真就是地板砖了!?
“审判长。”
“公诉方认为,社会因素固然重要。”
“但,‘社会因素’也要与‘客观机械条件’比对分析才对,不得单看其中任意一条!”
检察官郑通说完,他整个人深深吸了口气。
该说不说的。
被告的辩点属实是角度刁钻且惊奇,猝不及防下...哪怕是他,也难以对付。
审判台上。
“被告方。”
审判长赵忠觉得公诉说的在理,稍稍思索後,便看向被告席。
“上述公诉方所言,你方是否要进行解释?”
徐德毫不犹豫,“我方有话要说!”
“请说。”审判台回应。
徐德微微平复情绪,他站在原位上,真情实意地看着周围,视线微微一扫,缓缓开口道:
“首先,在场诸位,请问一枚钢珠算得了什麽?”
“它不是子弹,也不是具有杀伤性的箭矢,只是一枚圆滑、由钢铁铸就的珠子。”
“如果仅仅只是一枚钢珠出现在‘假肢’中,便会让影响假肢本身.......”
说着。
徐德微微一顿,旋即眉头睁大,反问一句。
“那麽。”
“我想请问,法律,是否要先给这枚‘珠子’进行定性?”
给珠子定性?
这...这怎麽可能。
公诉席,检察官郑通刹那间迟疑住,旋即开始细细思索。
正如先前所思考。
一个手榴弹焊接在刀柄上,它并不会因此成为刀柄,依旧是炸弹,因为手榴弹本身是被定义过的。
那麽钢珠呢?
钢珠没被法律定义为危险品。
所以,凭什麽,一枚普通钢珠出现在假肢里,就要将假肢定义为枪?凭什麽这麽认为?有法律依据吗!?
没有,所以钢珠出现在假肢里完全合法合规。
除非,现在能将法律更改为,钢珠就是‘子弹’,是违禁品!
可若是如此。
那麽......圆珠笔、轴承上、滑轮晾衣架、悠悠球算什麽?
难道也算子弹和枪!?
“圆珠笔笔头捅人,滚珠进入人体算枪击?轴承压力过大导致爆炸,钢珠溅射打死人算枪击?”
徐德一连串,丝毫没有给‘检察官’三个字的体面,不断反问。
“还是说,小孩子用悠悠球砸人,钢珠打在脑袋上也算枪击!?”
这.......
不只是听审席。
就连审判台,公诉方。
众人都微微迟疑起来,听着其中的逻辑,消化道理後微微摇头。
很明显,都不算!
即如此。
“那麽,公诉方,我想问问。”
“一枚钢珠,出现在假肢中确实有违常识,但...它违法吗?”
徐德将自己最後的问题问出,真情实意的看着对方。
“违法吗?”
“请问,哪一条法律规定过,不能让钢珠作为零件被安装到假肢里?”
公诉席。
检察官郑通语塞,他有些如坐针毡,想站起身说些什麽,可愣是说不上来。
不违法,一点都不违法!
法律只限制法律之内的事情。
而没被规定的玩意...理论上,还真没办法管,你别说钢珠出现在假肢里不违法了,你哪怕把飞机塞进假肢,它也不违法!
既然不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