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是后来知道了他的身份,她依然还是有所怀疑。
实在是林染太年轻了,而且……说真的,他的陶笛技巧,也就比他之前身边跟着的那个同样喜欢吃瓜的女子好一点。
在普通人当中算是很厉害了,但放到职业里面,就很难让人信服了。
唯一让她相信的点,是林染当时吹这首曲子的时候,那种从骨子里流露出来的苍凉感,很符合这首曲子的意境。
但现在,听完林染的一番话,秋庭怜子是彻底相信这首曲子是他创作的了。
因为他把她想说,却不知道如何用言语表达的话说出来了。
换而言之,就是:他懂我。
秋庭怜子这会看林染的眼神颇有当初伯牙遇子期的感觉,天涯何处觅知音,高山流水遇知音。
林染看她这眼神,也挺乐呵。
刚才那番话虽然有胡扯的成分在里面,但也确实是他的心里话。
文字和音乐的本质就是沟通,这是真金白银的真理,放到哪个世界都站得住脚。
而且有了秋庭怜子这位音乐大师做担保,以后自己想把《故乡的原风景》这首曲子发布出去,也不用担心被人质疑音乐水平了。
有什么话,和你们的大佬说去吧。
好一会,秋庭怜子才回过神,问出差点忘记问了的事:“这曲子,它有名字吗?”
林染一咧嘴:“有,就叫《故乡的原风景》。”
“《故乡的原风景》?”
“是的。”
林染舀了勺西瓜塞嘴里,喃喃道:“就是我在异国他乡想家了,又回不去,就吹了个曲儿解解馋,结果你吹得比我好,把我想家的感情全吹出来了,我该谢谢你才是。”
秋庭怜子微微弯了弯嘴角。
林染这时忽然道:“哦,对了,我这还有一首曲子,你要不要听?”
秋庭怜子怔了一下,下意识地点头。
她看到林染左右张望了一下,似乎在找什么东西,然后想都没想,就将手上自己刚吹过的陶笛递了过去,然后接过了他手里的半块西瓜。
这其实是一个亲密的行为。
毕竟哪怕林染礼貌地先用袖子擦了擦吹嘴,也无法否认两个人的嘴唇在极短的时间内都曾落在同一处地方。
一个未亡人,一个少年,在夕阳下的河岸边交换了一只陶笛和半块西瓜,这种事要是被太阳报的狗仔拍到,今晚就能上头条。
只不过两人这会都没太在意。
一个满脑子都是“接下来这首曲子绝对能镇住她”,一个满心期待地想听听这位传奇少年还能拿出什么惊喜。
林染站在河岸边,闭上了眼睛,酝酿了一会儿情绪,深吸了一口气,将嘴唇贴上陶笛的吹口。
第一个音符跃出来的时候,秋庭怜子的瞳孔就微微放大了一瞬。
如果说《故乡的原风景》是苍凉的、辽阔的、带着乡愁的寂寞,那这首曲子就是明快的、跳跃的、像夏日阳光穿过树叶缝隙洒在地面上的光斑。
音符在河面上跳跃,在晚风中旋转。
她几乎能看到那些音符化作金黄色的光点,像萤火虫一样在渐渐暗下来的天空中飞舞。
那是夏天的味道。
秋庭怜子下意识地按住了自己的心口。
这又是一首足以传世的曲子,和《故乡的原风景》一样,不,不一样。
如果说《故乡的原风景》是秋夜的月光,清冷而苍凉,需要用阅历和思念去品;那么这首曲子就是夏日的阳光,不需要任何门槛,不需要任何人生阅历,你只要活着,你只要经历过夏天,你就能被它击中。
正因为这样,才让她更加震撼。
一个人同时写出两种风格的曲子,不算稀奇,很多作曲家都能驾驭不同的风格,快歌慢歌、悲歌欢歌,随手拈来。
但一个人同时写出两首风格截然相反、质量却同样达到传世级别的曲子,这就不是“风格多变”能解释的了。
这是天分,是那种不讲道理的、让人连嫉妒都嫉妒不起来的天分。
一曲终了。
林染把陶笛从唇边移开,抬头就看到秋庭怜子一副见了鬼的表情,她那双赤色的眼眸瞪得溜圆,嘴唇微微张开,像是想说什么又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怎么样?”他明知故问
“你……”秋庭怜子张了张嘴,发现自己的声音有点哑,于是清了清嗓子,重新开口,“这也是你写的?”
“算是吧。”林染把陶笛递还给她,一脸坦然地拿回自己的西瓜,舀了一大勺塞进嘴里,含含糊糊地说,“吹得有点生,好久没练了,有几个音没吹准,你凑合听。”
秋庭怜子已经彻底傻眼了。
作为行家,她太清楚这代表什么了,很多作曲家一辈子能写出这样一首,就已经可以含笑九泉,墓志铭上都不需要再写别的。
结果眼前这个少年随随便便就拿出来了一首,又拿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