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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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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3 / 4)
旧书店,隐居在深山中的寺庙道观,还有此起彼伏发生在各地的鼠疫饥荒旱灾洪涝,大规模的突然死亡造成的遍地尸体,愤怒的灾民揭竿而起,革命党人刺杀满清王爷,所有中国正在发生着的事情,都在他的笔下有所描写。

    但是哈莫斯并没有因为自己这些活生生的报道,进一步在西方获得更大名声。也许其他报社不太愿意在自己的报纸上,连篇累牍地出现一位《泰晤士报》解聘的记者的稿件,也许是怕哈莫斯的名字出现太多,而引起自己报社派往东方的记者的不满,从一开始,报社就为哈莫斯起了许多稀奇古怪的笔名。他们用了哈莫斯的文章,又不想让别人知道如此生动有趣的文章,究竟是出自谁的手笔。除了名字引起的不愉快,报社还经常苛扣或拖欠哈莫斯的稿费。临了,急需用钱的哈莫斯不得不成为替人写稿的枪手。最初他只是替一位位置很重要的官员写稿,一旦他发现自己原来说好署两个人的名的文章,结果只以那位官员一个人的名义发表出来,愤怒的哈莫斯干脆彻底撕破自己的脸皮。他开始完全出于钱的目的替那些在中国的外交官员写稿,用他们的名义写他们根本不曾看到或听到过的见闻,而这些官员们却因为自己能在报纸上出名,定期付钱给哈莫斯。

    成为枪手以后的哈莫斯的文章,首先在真实性方面大打折扣,为了凑集到旅行时所需的经费,他开始肆无忌惮地胡编乱造。他杜撰了许多在中国根本不曾发生过的事情,并因此陶醉在自己谎言引起的反响中,一切都看哈莫斯怎么发挥,看他的情绪,看他能得到钱的数目,反正他想怎么写就可以怎么写。当然有时候也看雇主的需要,因为他的服务对象,很快就从外交官员,发展到一切在中国待过的外国人,不仅是使用英语的国家,俄国人法国人德国人甚至日本人,都可能通过一个双方都觉得满意的价格,来聘请哈莫斯为他们效力。不仅是那些官员,那些官员的太太们,许多在中国的外国记者也都向他买新闻,然后稍稍加工寄回去公开发表。卖稿生涯很快使哈莫斯成了说谎的高手,他可以不留一丝破绽地用各种人物的口吻撰写文章。他曾为一名很有名的公使太太写过一本将近五万字的日记,这本伪造的日记记述了公使夫人和中国的贵妇们的交往,描写了她在中国的一系列日常生活,她的女仆和她说了些什么有趣的事,她参加了某王公的宴请等等,日记变成了小册子发表以后,即使连公使本人也相信它确实出于自己夫人之手。

    由于靠想象写文章给哈莫斯带来了极大的乐趣,《梅城的传奇》相当程度上,也是一部借助想象产生的作品,虽然他在梅城待了很长时间,在他的晚年甚至将这座城市当作自己隐居的地方,但是弄虚作假已成为习惯和嗜好的哈莫斯,总是情不自禁地在《梅城的传奇》中,胡乱塞进一些他的私货。举例来说,梅城教案的元凶们被砍头示众时,他根本就不在梅城,可是在书中,哈莫斯却凭空杜撰了一段他和临死的胡大少精彩的对话:coc1我问那位即将被砍掉脑袋的胡大少,在这生命的最后时刻,还想留下什么话来,胡大少说:“我的生命将融化在我的后代身上,我死不足惜,一个堂堂的中国人,怎么会害怕你们这些异教徒呢?”秋风萧瑟,胡大少的话,让我不寒而栗。天知道中国人对他们称之为异教徒的人,有着多么深刻的仇恨。我无话可说。死刑开始执行了,穿着红衣服的刽子手举起了雪亮的大刀,胡大少最后绝望地喊道:“我临了却让中国人给砍了,这多他娘的冤啊!”coc2

    不管怎么说,哈莫斯的《梅城的传奇》是他无数关于中国的书中间,最接近真实的一本书,虚构的嗜好,并不能改变哈莫斯对于梅城这座城市诠释的权威性。哈莫斯和中国不解的缘分,完全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正是从梅城开始。梅城的故事,所以会在中国历史上变得重要起来,哈莫斯的功不可没。是哈莫斯在《泰晤士报》上的报道,让充满成见的西方世界,第一次了解到梅城这样一座本来毫不显眼的小城市。同样也是因为他在文章中做了过分的鼓吹,使得这座本就只有传教士的小城,变成所有在华外国人的避暑胜地。因此,就算是哈莫斯用了不少小说家的笔调,《梅城的传奇》仍然不失为一本研究中外关系史的重要参考书。

    不管怎么说,哈莫斯亲眼目睹了梅城的巨大变化。变化是如此巨大,大得甚至连哈莫斯自己有时候都不敢相信。通过阅读《梅城的传奇》,我们可以吃惊地发现,在这部书的前半部分记录的中国人对洋人的仇恨,到了书的结尾部分,已发展成为只要是和洋人打交道,便成了让中国人羡慕眼红的时尚。在刚开始的时候,只有当官的对身为洋人的哈莫斯点头哈腰,可是随着岁月流逝记忆变得模糊,即使是干土匪出身的胡天,屡屡扬言要为父亲报仇,一旦成为梅城的地方长官,也不得不对洋人保持应有的尊重。洋人的不可侵犯,再也不是外加的,人们的恐怖不是因为害怕杀头,害怕丢去乌纱帽,而是已经完全服从于一种习惯,服从于来自心灵深处的本能。

    梅城完全变成了一座新型的城市,在这座畸性发展起来的城市里,外来文化已经不仅仅是入侵成功的问题,事实上它正变得根深蒂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