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看起来有点头晕的样子,并且对他说:‘我得回家罗……’然后他就揽着我的手臂,带着我往外走。我在门阶上一个踉跄抓紧他的夹克,他则是像个体面绅士一样扶着我站好。不过就在那一瞬间,我已经从他的兜里捞到宝了。”
“你偷了他的皮夹?”福尔摩斯难以置信地说。我必须坦承,我很感激他这么一句惊叹之词让我搞懂她做了什么。
“请见谅,”她脸红了,“我太习惯这样讲话,不过这个工作用不着落切口。没错,我摸走他的皮夹。他的名字叫做史蒂芬·邓乐维。”她说完了。
福尔摩斯跟我惊异地面面相觑。“若克琳小姐,”我的朋友说道,“你做得很棒。”
她微笑了,显得有点害羞。“这招确实干得够漂亮,我也很自豪。”
“可是,我担心你在偷走那家伙皮夹的同时,也断了一条很重要的后路。”
“喔,福尔摩斯先生,别担心这个,”她大笑着回答道,“我把皮夹放回去啦。”
在那时候,我们听到楼下传来一阵闷糊糊的争执声。在我们猜出声音来源以前,两只脚伴着两根拐杖的奇特声响急迫地逼近我们的客厅。几秒后,福尔摩斯认识的熟人中最奇特的一位,就像一阵冬季强风似地刮进房间里。
中央新闻社的罗兰·K·范德温大约三十岁,身材高得不寻常,几乎跟福尔摩斯相当,但他看来没那么高是因为孩提时代罹患的小儿麻痹,让他直不起腰来。他有一头放荡不羁、几近白色的亮金乱发。这种发型再加上孱弱的腿,还有靠拐杖支撑的小跳步,造成他在我心中有种刚刚被电击过的深刻印象。我记得范德温曾在某次业余拳击赛时,看过福尔摩斯打拳,而他对我的朋友有着极高的评价,偶尔他还会打电报通知福尔摩斯一些在通讯社里刚传开的消息。虽然如此,范德温亲自跑来还是很令我震惊。而他也在迅速爬上楼梯以后,呼呼地喘着气。他那只总是盖在破旧条纹大衣下的右手,抓着一张小小的纸片。
“福尔摩斯先生,我有件拖延不得的事情要跟你讨论,但我在楼下却碰到严重的阻碍,你的房东太太真是非常粗鲁又固执。天啊!她又来了!夫人,我已经解释过,他忙或不忙,对我来说真的是完全不重要。”
“没关系,哈德逊太太,”福尔摩斯喊道,“范德温先生很少在上流社会走动。要是可以的话,请你谅解,现在就让我们自己谈吧。”
哈德逊太太用她紧握着的那条茶盘擦拭巾揩了揩手,再用像是看见有毒昆虫似的眼神瞪了范德温先生一眼,然后才转身下楼煮饭去。
“范德温先生,你每次来访,那免不了打扰我们居家生活的平衡。当然,华生医师你已经认识了。但请容我介绍我们的新帮手,玛丽·安·若克琳小姐。现在,不管你得到的是什么,就拿出来让我们瞧瞧吧。”
我们全都聚集在桌子旁,仔细看着范德温先生带来的奇特书信。我大声读出这封用鲜红色墨水写成的信,内容如下:
我一直听说警察逮到我了,可是他们没抓到我呀。他们一副很聪明的样子,还讲什么走对了路,害得我大笑。关于皮围裙的笑话,我真是笑坏了。我要攻击妓女们而且我会剥她们的皮,直到我被扣住。上一个工作成果很棒。那位女士连尖叫都来不及。他们现在怎么可能抓到我。我很欣赏我的工作成就而且还想重新开始。你们很快就会听说我玩的那些有趣小游戏。我把上次干活弄到的某个很不赖的红色玩意儿,装在一个姜汁汽水瓶里好用来写字。可是那玩意儿变得太浓,跟黏胶一样,反正是不能用了。我希望红墨水够合适了,哈哈。我下一回要把女士的耳朵切下来,送到警官那里去。这只是为了好玩,要是你,不会吗?先扣住这封信等我多做一点活,再原文照登。我的刀子这么好又这么利,如果我有机会,立刻就会开工。祝好运,
开膛手杰克敬上(希望你不会介意我用的这个名号)
附注:在我把所有红墨水从手上弄掉以前,没办法把这封信拿去寄,真可恶。到现在还是弄不掉。他们现在说我是个医生了。哈哈
“你看得出来,这不太是我们读者会寄来的一般信件。”范德温先生一边说,一边粗鲁地瘫坐到椅子里。“要是他多讲点谷物税,少讲点怎么削掉小姐们的耳朵,我就不会来烦你了。”
福尔摩斯捏着信纸边缘到他桌子前,小心翼翼地用放大镜检视那封信。
“有信封吗?”
“早知道你会问。信封在这里。”
“投邮日期是一八八八年九月二十七日,当天就收到了,是从伦敦东区寄来的。地址写得散乱不平均——你看,他根本不管这行字迹是否整齐。”
“我担心的不是这封信本身引人注目的风格。问题在于这个疯狂的混蛋——若克琳小姐,要是冒犯了你,我很抱歉——他竟然要我们扣住这封信,等他‘多做一点活’再登。我这辈子还是第一次像这样不知所措。”
“你真令我意外啊,范德温先生。”
“是真的!这真是让人非常不安。不过,福尔摩斯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