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出什么决定,只有当主审法官吩咐法庭书记员请他们宣读出来时,那个决定才会成为裁决。这案子离结束还差得远呢。只要我不在外面那个法官席上就座,这个案子就不会结束。”
“但是我想……”
“不管你想什么,奎因先生,我要那个你答应要提供的证据。你说过那个证据在法庭上站得住脚。”
埃勒里吸了口气,说:“是的,大人!我只花了区区几个小时的时间去找证据,但就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我已经发现了以前没有发现的两个事实,这两个事实能证明我的思考是正确的,还将我的思考从推断层面上升到了证据层面。
“从法律角度看,第一件事实不像第二件那么重要,但是证明了早些时候提出的论点,即玛撒·劳伦斯并没有与范·哈里森坠入爱河,她与哈里森之间的关系是被告设的陷阱。
“应我的请求,检察官将此案的一件证物送到实验室去作分析。那件证物你们会记得的,就是那捆在哈里森卧室书桌里发现的、据说是玛撒写给哈里森的情书。我请求实验室分析一下那捆情书所使用的墨水。
“我为什么会要求分析墨水呢,是因为某些很古怪的事触动了我。这些信都没有信封,也没有日期——只标明星期几。不仅如此,信中没有一个称呼提到哈里森。信里只在开头写着‘我最亲爱的’、‘爱人’如此等等。换句话说,从这些信件本身看,没有证据表明它们是在玛撒与哈里森发生关系的这段时间里写的,或者说,表明它们就是写给哈里森的。只因为信件是在哈里森的房子里发现的,大家就认为哈里森是收信人。
“我刚才进来之前给实验室打了电话。实验室的鉴定报告说,那些信件上的墨水至少有四年,多半有五年之久了。
“玛撒·劳伦斯第一次遇到范·哈里森是在几个月之前,这在庭审中已经交代过了,毋庸置疑会得到进一步确认。
“因此,这些信不可能是劳伦斯太太写给范·哈里森的。那么,这些信件是怎么到了哈里森卧室书桌的抽屉里的呢?更重要的是,究竟这些信件为什么会在那里?这都是难以回避的问题。
“这些信件出现在那里是为了敲诈吗?但一个已婚女人写给情人的热烈情书,上面既没有日期,也没有名字,更看不出来与那个人有半点儿关系,能敲诈什么呢?即使将这些信件公开,在人们看来,也不会与范·哈里森联系起来——更不能与任何一个男人联系起来——因此威胁说要公开这些信件没有任何意义。
“如果哈里森的目的不是用这些信件来敲诈,那这些信有什么用处呢?显得自己多愁善感吗?那些信又不是写给他的。
“对于这些信件是用来做什么的,我考虑得越久,就看得越清楚,利用它们要达到的唯一目的就是已经达到的那个——那就是被人发现,被人认为是写给哈里森的,在哈里森与玛撒有不正当关系一事上增加更多证据。
“还有证据可以证实这一点。有天晚上,我去了哈里森家,警告他离玛撒远点儿,正好来了个电话找他出去。他离开了差不多半个小时,留下我一个人在宅子里,我作证时已经说过了。依照常识分析,如果哈里森一直真心实意地与一个已婚女人恋爱,并面对一个嫉妒的丈夫,那他最不想做的就是让有关当事人——一个知名侦探——留在房子里,轻而易举地在屋里搜查,找到如此具有‘杀伤力’的通奸证据!得知我要去的消息时,哈里森显然让玛撒给他打个电话,这样他就有借口离开家,可以顺理成章地让我发现那些信件,之后在法庭上作证。
“那么哈里森是从何处得到那些信件的呢?只能从原来的收信人手里。可以从庭审中证实,玛撒·劳伦斯在遇到哈里森之前,只和一个人谈过恋爱,就是在过去的四五年时间里——和信中使用的墨水的时间一样——那个人就是她丈夫。玛撒亲口告诉我,他们两人恋爱时,她给德克写过许多情书。如果这项事实能让法庭接受为证据——我相信他们会的—就会顺理成章地得出下面的结论:在哈里森屋子里发现的那些信件都来自德克·劳伦斯——是德克把它们交给哈里森的。推理过程很简单,德克这么干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证明玛撒和哈里森的恋情,因为除此之外没有别的解释。德克扯掉了能说明问题的信封,小心地挑出那些没有写出日期,没有暴露名字,没有泄露秘密的信件。
“这些信件本身所引发的疑问提供了更有说服力的证据,进一步证实了我的推断,即玛撒·劳伦斯受到了德克·劳伦斯的陷害。
“我今天能够提供的第二件证据,”埃勒里继续说着,快得连喘气的工夫都没有,“真是太完美了,仅仅这个证据的分量就可以结束这个案子。
“这个证据是在庭审过程中发现的,范·哈里森储蓄账户中的大笔进账完美无缺地对应了玛撒账户中的支<dfn>p://www.99lib?net</dfn>出数额。但迄今为止没有任何人——也包括我自己——想过查看一下哈里森的支出情况。
“第一件证据将我的推理推进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