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为窒息致死。她是被人用她的洋装腰带勒死,而且洋装被掀高至胸口一带,钮扣掉落,胸前裸露。
另外,内裤被褪至膝盖部位,不过乍看并无遭强暴的痕迹。
室内没有被翻找过的样子。榻榻米上也未留有任何脚印。
专案小组总部在N警局设立,很多刑事们认定是色情狂逞凶。
首先是未发现有翻找过室内的形迹,所以并不像窃盗杀人。而且,高井户推事和大泽清次都表示并无东西失窃。
另外,依被害者丈夫的供述,她不是会被怀恨之人。
她是东京人,婚后因丈夫调职而来N市,因此市内并无交往深入的朋友,当然也无被怀恨的可能。
只不过,还有若干刑警坚持不该舍弃被人怀恨而遇害这条线。
当然,这种怀恨并不是凶手恨被害者,而是将对高井户推事之恨借此发泄!高井户推事是三年前调职至N地方法院,不过,担任法官已有二十多年的经历。这中间担任过很多刑事事件的审判官,判过几百位被告的徒刑,其中当然会有对他的量刑不满之人,甚至有因被判决有罪而怀恨推事之人,而这些人的怨恨就可能成为此一事件的动机!因此,他们问高井户推事,最近是否接过威吓信函或恐吓电话,或者在宣判时,是否有过被告曾诅咒过他。
“怎么可能!因为恨我而杀死她?这不可能!我和被害者并无血缘关系,她只是住在我的宿舍……”高井户对此一笑置之。
“但是,凶手或许并不了解你家的情况,而因为住在一起,被误以为是令爱。”
被害者26岁,确实是可以当高井户女儿的年龄。
“即使如此,她应该不会让那种可疑人物进入屋里才对。”高井户反驳。“因为我和大泽常告诉她,为了安全起见,玄关门绝对不能随便打开……”
这点,从被害者的丈夫大泽清次的供述中获得证实。
但刑警们认为,无法断言被害者在任何情况下都绝对不会开门。
眼前,被害者是在家中遇害。再说调查玄关的玻璃门,也未发现钥匙被撬开的痕迹。亦即凶手用某种方法巧妙地消除了被害者的戒心,让她开门……解剖结果,对于色情狂逞凶的论点也产生了疑问。
首先,被害者身上虽有性交过的痕迹,但依室内的状况判断,至少已经过了十小时以上,亦即凶手并未得逞!还有,凶手褪下被害者内裤时,是极端小心的动作。如果是被害者活着时想褪去其内裤,应该在争缠之下会伤到被害者的皮肤,但是却未能发现有争斗反应的伤痕。
不,不仅没有争斗反应的伤痕,被害者的小腹也无争斗反应的伤痕,亦即,凶手勒死被害者后,虽很明显想褪下其内裤,但却好似面对易碎物件般,很小心翼翼地将内裤往下拉……刑警们纳闷了。
依最初的推断,凶手是“企图强暴被害者,却因遭到抵抗而失手勒杀,之后尝试行尸奸,途中感到害怕,仓皇逃跑”。
但是,志在奸尸的凶手不可能会如此小心翼翼地脱内裤,毕竟那种状况是发生于一种异常心理之下,对脱掉内裤的动作应该很粗暴才是。
这样的话,凶手并不是企图奸尸而想脱下被害者的内裤的。
事件发生一星期后,专案人员开始焦虑时,接获密告电话。
这天的报道刊登了一篇标题为《调查陷入胶着,会就此搁浅吗?》的报道,某酒吧的经营者见到之后,心想说不定其中有某种关联也未可知,便向警方提供情报。
依该酒吧经营者之言,命案发生的前一天晚上,两位新闻记者边喝酒边谈及高井户推事,以及租住其宿舍年轻主妇之话题。
“我并非一直在那两人附近,所以详细情况并不清楚,但他们谈的似乎是那位主妇会发出很诱人的叫床声……由于是事件的前一晚,报纸上又说很可能是色情狂行凶,所以……”
酒吧老板又说,两位记者似皆为中央日报N分社的记者,其中一人姓宫川。
另一位记者是谁也马上知道了。几个月前在司法记者俱乐部举行宴会时,曾拍下纪念照片,刑警们拿到照片,让酒吧老板看,立刻指出其中一人,姓名是春野传介。
但专案小组总部并未立即传讯二人。一方面是因为对方为新闻记者,必须持慎重态度;另一方面,只凭酒吧老板之言,不能当成传讯的理由。
不久,被害者丈夫任职的Y银行分行传来奇妙的情报。
刑事警察们曾前往Y银行调查,是认为凶手也可能是银行内部之人。如前所述,被害者平常不会随便开门,但这次开门让凶手入内,因此凶手很可能是被害者认识之人,这么一来,和银行就产生关系了。
被害者丈夫在Y银行的同事若以某种理由为借口至高井户的宿舍,被害者很可能会开门。当然,刑事警察们并非怀疑银行的职员,只因既然有此等可能性存在,就不能不进行调查。
一位刑警向电话总机接线生查询,这是认定被害者和丈夫以外的某人有亲密关系之下而采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