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栋居刑事之杀人交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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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隐藏于犯罪之中的犯罪(5 / 7)
成了一具陌生女子的尸体。

    在惊愕当中,她推测大里跟尸体交换的时机,除了擦撞事故那时以外,别无其他可能存在。

    那个时候,擦撞另一方的驾驶之所以这么快就跟她达成和解,一定是因为他的车子上载着这具尸体。在尸体的后脑部,有着遭人殴打的伤痕。

    看这情况,大概是对方驾驶原本认为已经死掉的死者其实还没死透,结果因为擦撞的冲击而暂时复活的她,在逃进时子的车内后便断了气,死在时子的车后座上。

    而大里大概也是在那个时候从时子的车子逃出,然后闯入强盗杀人现场的吧。

    就算大里跟尸体真的交换了,事到如今想换回来也来不及了。于是,时子将与大里交换的陌生女子尸体,埋入了深山中。

    在那须的逼问之下,时子虽然承认了跟大里间的关系,但她十分明白,如果她供出擦撞时大里曾跟尸体交换,那就等于是承认了她对大里的杀意。

    如果她对大里没有杀意,根本就不用隐藏和他交换的陌生女子尸体。当初在车内发现尸体的时候,就应该马上通报警方的。那时不这么做,是因为她想杀害大里。

    时子如果自白隐藏了尸体,不仅会被追究遗弃尸体的罪,也等于承认了她对大里的杀人未遂。

    幸好,警方似乎并未察觉到擦撞对象的车里装载着尸体,知道这件事的,只有那辆车的驾驶跟时子自己而已。

    发现这个事实的时子,决定只承认与大里间的关系,然后将陌生女子的尸体出现在自己车内这件事情隐瞒下来。

    <er h3">五

    根据鹤冈时子的自白,大里生前的行踪终于得到了确认。然而,时子并没有目击到强盗杀人的犯人,因此,她的自白对杀人事件的解明没有任何贡献。

    时子对大里犯下杀人未遂罪的嫌疑相当浓厚,但警方却无法证明这点。

    强盗杀人犯跟时子在刑法上类似于“承继性共犯”的关系。

    也就是说,A想要杀害C而攻击C,认为C已经死掉的A离开现场后,由之后到来的B完成了杀人的工作。

    但是,时子知道大里还活着,而且她与强盗杀人犯之间并没有共同加工的意思,也就是说,他们并不能称得上是所谓的共谋。

    除非强盗杀人的犯人自白在杀害大里之前,曾经听大里说时子让他服下安眠药,否则警方很难证明时子对大里的杀意。

    时子并未供述出什么对自己不利的事。她供称,当晚失眠的大里服用了过多的安眠药,为了让他醒药,两人便在深夜驾车兜风,结果却发生了擦撞事故,之后大里便行踪不明了。

    “也就是说,在町田市现场附近的丁字路上,您的车跟从旁冲出来的车子发生了擦撞。”那须问道。

    “是这样没错。”

    “那,您记得擦撞对象车子的驾驶吗?”

    “对方是个年纪在三十五岁到四十岁之间的男子。那时我因为是深夜,又是突发事故而太过惊慌,所以记不太清楚对方的特征了。”

    “您有问对方的姓名跟住址吗?”

    “没有。”

    “为什么不问呢?”

    “那时我太惊慌,所以忘了问。”

    “您记得车子的种类跟车号吗?”

    “好像是国产的豪华版轿车,但我不太清楚车种。”

    “您记得车号吗?”

    “我不记得了。”

    “那,您有告知对方您的姓名跟地址吗?”

    “不,对方并没有问我。”

    “您跟当事人之间有达成和解吗?”

    “有。因为不是什么大事故,所以对方说想和解时,我就同意了。”

    “如果大里是从您的车子下车闯入强盗杀人的现场,您应该会注意到才对啊?”

    “那个嘛,因为当时大里躺在后座,所以我一直以为他还在车里。过了一段时间,我发觉后座没有动静,回头一看,才发现大里不见了。那时我也吓了一跳。”

    “您吓了一跳以后呢?”

    “我想他可能留在发生擦撞的地点,所以又折回原地去找,不过还是没有发现他的踪影。于是我没有办法,只好先回家去。后来我看了报导,才知道大里受到波及,被强盗杀害了。”

    “那时,您为什么没有向警方通报呢?”

    “我怕万一被鹤冈知道我在深夜跟大里兜风,我和他的关系就会曝光。”

    时子的供述一直在兜圈子。如果真如时子所言,她的行为并不构成任何犯罪。

    即使她知道搜查团队正在调查大里的身分却保持缄默,这也只会受到道德的谴责,算不上是犯罪。

    照这个情况,要追究时子杀人未遂的罪是不可能的。

    <er h3">六

    “有马先生,您觉得怎么样?”鹤冈时子回去后,栋居询问着有马的意见。

    “她的证言挺可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