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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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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3 / 3)

    “有一天,我的秘书克里克太太穿了裤装——杰维斯-伯强容许这样——我称赞她穿起来很好看。事实上,穿在她身上太紧了。但当天稍后,她站在我身旁等我签一些信,我突然伸手摸她的外阴部,显然就在她裤裆底下。我没有抓,没有捏,只是摸。她躲开,发出一小声叫声。我继续签信,我们都没再提这件事。

    “另有一件事,但既然并没有什么后续,似乎不值一提。我做过一个梦,那个夜间梦境融入白日的幻想,梦见我对AMROK II那台计算机做了某件事,也就是说,我想——唔,我想在某种程度上我想摧毁它。怎么做,我不知道。只是个天马行空的念头,我连思考都没去思考。但我确实有过这念头。我想我要寻找的是更多人性,而非更少。要更多人性,带有它一切可怕的奥秘。

    “现在我们必须思考我为何杀那些人,又为何(叹息!啜泣!呻吟!)我想我会再度杀人。唔……再一次,这是人性,不是吗?为了接近,为了尽可能接近。因为爱——我指的是肉体之爱(性)或浪漫之爱——并非答案,不是吗?爱是种贫乏廉价的替用品,永远不能完全满足你。因为,不管肉体之爱或浪漫之爱看似多好,伴侣个自都仍有自己秘密的孤岛人生……

    “但杀人之际,鸿沟消失了,分隔不见了,你跟被害人合而为一。我想你大概不会相信我,但事情就是如此。我向你保证。杀人是一项爱的举动,终极的爱,尽管其中没有高潮,完全没有性的情绪——至少我是如此——你确实,你真的确实进入了另一个人,而透过那暴力的连结——也许痛苦,但只有几分之几秒——你进入了所有人、所有动物、所有植物、所有矿物。事实上,你跟一切合为为一:恒星、行星、银河系、渺远的广袤黑暗,以及……

    “唔。哎。这,这其中最终的神秘,就是我正在寻找的东西,不是吗?我深信它不在书里,不在床上,不在教堂,也不在突然的顿悟或启示中,它必须被努力追索,而我会,在我内在。

    “我的意思是,我想进入我自己,穿透我自己,尽我可能地深入。我知道这会是一段漫长痛苦的过程,到头来或许根本不可能——但我不相信会那样。我认为我可以深入自己内在——我说的是真正深入!——在那里找到它。

    “有时候我纳闷这是不是一种自慰,就像我赤裸站在全身镜前,腰上腕上系着金炼,看着自己的身体,抚摸自己。那种惊迷感!但然后我会回到,永远会回到我寻求的东西。那跟希莉雅或东尼或莫顿夫妇或我的工作或任何东西都没关系,只与我有关。我!答案就在这里。除了我之外……还有谁能找出它?所以我继续尝试,而这并不算太困难、太痛苦或太令人精疲力尽。不过,坦白说,我必须告诉你:若我的人生能从头来过,我会想赤裸躺在阳光下,看着女人往身上涂油。我向来只想这样而已。”

    他应该就此停止,这是他这番沉思合乎逻辑的结尾。但他不肯,他不能。他想到东尼·蒙佛,想到他们做过的事,可能做的事。但那梦境飘忽,彷佛挥赶开一只蚊子或其他某样可能叮咬他的东西。他想到伐伦特,想到大学时代一名身上有泥土味的教授,想到去女性内睡衣店为自己买白色比基尼内裤。因为比较合身?有一次,第五大道上一个男人对他微笑。

    他夜间仍然做梦,白天仍然幻想,但他意识到那些影像愈来愈短了。也就是说,不再从夜间重迭到白昼,“情节”缩短,画面迅速闪过。他的心智如此充满能量,如此跳跃,让他有些警觉,去看医生;医生开了温和的镇静剂给他,在他身上的效果一如效力很弱的安眠药。但他的心智仍然跳跃。

    他无法将自己内在穿透得够深。他对自己撒谎,他承认这一点,也逮到自己这么做。很难不对自己撒谎。他必须警戒,不是每天或每小时,而是每一分钟。他必须质疑每个行动,每个动机。探查。穿透。如果他想找到……什么?

    他用抹了凡士林的一手抚摸膨胀的阴茎,另一手食指朝天竖起探入自己的直肠,向白色天花板张开空洞的嘴,等待极乐。最后搏动的暖意包围住他,但那不是他所寻找的。

    还有更多。他知道还有更多。他体验过,因此动身再度去找,沐浴、扑粉、擦香水、穿衣,为一项工作做准备。我们——我们所有人——都必须充实我们的孤岛人生。哦是的,他心想,我们必须。拿起冰斧……

    “血浓于水,”他说出声来,“精液又浓于血。”

    他大笑,不知这是什么意思,或者是否有任何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