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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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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2 / 3)
    “你们怎么查到的?”他好奇问道。

    “我们什么都知道!”芙萝伦斯说。

    “到处都有我们的眼线!”山姆尔说。

    丹尼尔·布兰克微笑。这几乎是事实。

    “非常有钱。”芙萝说。“她的外祖父。石油,钢铁。赚了一大票。但坐享其成的是她父亲。他除了英俊外貌之外没遗传到什么,人家说他是他那一代全美国最英俊的男人,在普林斯顿外号叫‘美男子蒙佛’。但他没能毕业,就被踢出来了,因为搞上了——某个人。是谁来着,山姆尔?”

    “某个院长夫人或者厨房女仆之类的。总之,那是二零年代末的事。然后他就娶了那堆石油和钢铁,捐了一大笔钱给罗斯福的竞选基金,以为可以捞个大使做做,派到伦敦、巴黎或罗马。但罗斯福没那么没大脑——他任命蒙佛为‘巡回代表’,把他弄出了华盛顿,这招很聪明。蒙佛夫妇爱死了这头衔,到处喝酒乱搞,成为全欧洲的话柄。希莉雅出生在洛桑。但后来情况变质了,她父母跟纳粹走到一块儿,老爸向国内热心报告希特勒是多么了不得的善心绅士。罗斯福自然开除了他。之后,就我们所能查到的,他们开始四处闲混,过着品味高级的生活。”

    “希莉雅呢?”丹尼尔问。“东尼真的是她弟弟吗?”

    他们惊诧看着他。

    “你是纳闷?”芙萝问。

    “还是猜到?”山姆问。

    “我们没搞清楚。”她承认。“没人知道实情。”

    “大家都在猜。”山姆表示。“但都只是八卦。没人真正知道。”

    “但东尼有可能是她儿子。”芙萝点头。

    “年龄符合。”山姆点头。“但她从没结过婚。这一点谁都知道。”

    “有些传言。”

    “她是个奇怪的女人。”

    “伐伦特又是谁?”

    “他跟她什么关系?”

    “跟东尼呢?”

    “她不在本地的时候都做什么?”

    “而且回来之后满身瘀青?她究竟在做什么?”

    “为什么她父母不让她待在欧洲?”

    “她是怎么回事?”

    “她究竟是谁?”

    “我不在乎。”丹尼尔·布兰克低语。“我爱她。”

    万圣节那一夜,他在办公室工作到很晚。他要人从贩卖部送色拉和黑咖啡上来,边吃边读预定翌日提交生产理事会的企画书的最后定稿:就是他打算让AMROK II掌握大权,决定杰维斯-伯强每一份杂志广告与内容页数比例的计划。

    在他读来,这份企画书中肯、合逻辑且具说服力,但他看出其中缺乏热情,跟保单一样乏味,跟公司法讼案一样无趣。他把企画书扔在桌上,坐在那儿瞪着它。

    他知道错在自己:他失去了兴趣。这计划当然可行、合理,但在他看来已经无足轻重。

    他也知道自己对此漠不关心的理由:因为希莉雅·蒙佛。跟她相比,跟他与她的关系相比,他在杰维斯-伯强的工作不过是成年男孩玩的游戏,只像是中国象棋或大富翁。他一步一步走,按照规矩玩,但却没有受到触动。

    他坐在那儿闷想,不知她会把自己带到何处。最后他离座,拿风衣和帽子穿戴起来,把企画书草稿留在桌上,跟晚饭剩菜和塑料杯里冷掉的咖啡渣为伍。前往主管专用电梯途中,他瞥进计算机室的窗,夜班人员一身白衣,绉胶底鞋缓缓浮过软木地板,漂在一场无菌梦境中。

    狂风夹雨阵阵吹洒,放眼看去没有出租车。布兰克竖起风衣领,把帽檐往下拉、朝第八大道奋力前进。要是叫不到出租车,他就在四十二街搭穿越市区的公交车到第一大道,然后搭前往上城的公交车。

    霓虹招牌闪闪发亮。色情商店提供按摩和身体彩绘。一家唱片行提早抢过圣诞节,传出新奇歌声,是狗吠版的〈普天欢庆〉。一个长面疱、穿带刺马靴的妓女,在他经过时喃喃说道:“乐一下吧?”他熟知这一带藏污纳垢,不予理会,这些跟他都没关系。

    他快走到四十二街地铁票亭时,一群少女吃吃笑着接近,身穿亮眼的红黄绿色蓝派对服装,没扣的大衣敞开,长发被风吹在身后飞扬。布兰克盯着她们看,纳闷何以如此美女会出现在这么一条糟糕的街上。

    这时他看出来了。这些全是扮女装的男孩和年轻男子,正要前往某场万圣节变装派对。满身丝绸蕾丝,足蹬晚宴鞋,假发飘扬,洋红唇膏和眼影,刮了毛的腿穿着尼龙裤袜,胸前塞衬垫,手舞足蹈,恣意大笑。

    柔软手指按在他臂上,一个嘲弄的声音说:“丹!”

    是安东尼·蒙佛,回眸顾盼,撩动一头在雨中发亮如火的波鬈金发。接着,隔几步走来的是又瘦又高的伐伦特,身裹黑色雨衣。

    丹尼尔·布兰克站在那儿看这群疯狂人物沿大道走远,听见吶喊和吵闹的叫唤。然后他们都不见了,只剩他徒然呆瞪。

    她离开了一天,两天,一星期。或者,就算她没有真的离开,他也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