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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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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5 / 7)
尼尔不得不走到房间那一头把钱递给他。

    “多谢了。”少年懒懒说道。“我每月一号领零用钱,到时候还你。”

    然后他付出了——丹尼尔知道——他唯一打算付的东西:一个粲然炫目的微笑,那么美、那么充满青春希望,使丹尼尔渴望得头脑不清。这一刻眼看就要发酸变质,所幸伐伦特进来了,没有用托盘端马丁尼,却是徒手拿着。布兰克接过酒杯时,手指碰到伐伦特的手。这一晚逐渐开始脱离控制。

    片刻后她走进房,身上的直筒连身晚礼服样式跟他初识她那天的黑绸洋装一模一样,但这件是深绿色,微微发光。她颈间戴一条发黑的粗银炼,挂着一枚兽神坠饰,布兰克猜是墨西哥的东西。

    “我住萨玛拉见一个诗人。”她边说边进门直直走向他。“我以前写诗。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没有。但我现在不写了,我有天分,但不够。萨玛拉那位盲诗人是天才。一首诗是一部浓缩的小说。我想象小说家一定得把自己写的东西的意义扩展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才能传达全部的意思。你懂吗?但诗人太浓缩了,必须把自己想传达的东西加倍或三倍,希望读者能从中萃取他完整的意思。”

    她突然顷身吻他的唇,伐伦特和男孩一脸严肃地旁观。

    “你好吗?”她问。

    伐伦特为她送上一杯红酒,她与布兰克并肩坐在皮沙发上。伐伦特拨动炉火,加进一小根柴薪,然后在扶手椅后站定,安东尼则在闪动的阴影中缩成一团。

    “我想莫顿夫妇的酒会会很有趣。”他提出。“很多人。又吵又挤,但我们不用久待。”

    “你有没有抽过大麻?”她问。

    他紧张地看向年轻男孩。

    “试过一次。”他低声说,“但对我没效果。我比较喜欢酒精。”

    “你喝得多吗?”

    “不多。”

    男孩身穿白色法兰绒灯笼裤,白色皮革懒人鞋,白色针织背心,纤细臂膀裸露在外。他动作缓慢,双腿交叉,伸懒腰,嘟嘴。希莉雅·蒙佛转头看他。是否传达了什么暗号?

    “东尼。”她说。

    伐伦特立刻一手温柔放在男孩肩上。

    “您该上课了,蒙佛少爷。”他说。

    “哦,讨厌。”东尼说。

    他们一同走出房间。男孩在门口停步转身,隆重地朝布兰克鞠了一躬。

    “很高兴结识您,先生。”他正式地说。

    然后他便离开。伐伦特走出后轻轻关上门。

    “好俊的孩子。”丹尼尔说。“他上哪间学校?”

    她没回答。他转头看她,她正瞅着酒杯,长长手指缓慢转动杯柄。黑色直发披散在她脸旁,那张若有所思、胸有成竹的长脸。

    她将酒杯放在一旁,突然起身,在房里随意走动,他随之左右转头以保持她在视线范围。她摸摸东西,拿起又放下。他确定她那袭绸裳下什么都没穿,布料碰触她又飘开,吸附她又耳语着飘离。

    她一边走动,一边发表起又一段独白——她的独白数量之多,显然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他意识到这是一场有计划的表演,但不是舞台剧,而是芭蕾舞般形式化而晦涩。最重要的,他感觉到意图:有动机,有计划。

    “我父母真够可悲。”她说。“活在历史里。但那样根本不算活,不是吗?只算活埋。母亲的丝绸雪纺,父亲的高尔夫球裤。他们简直像服装学院的人形模特儿,只是会呼吸。我寻找尊严,找到的只有…………我要的是什么?壮丽堂皇的气魄吧,我想。是的。我想过了。但活着是否就不可能壮丽堂皇?我们视为壮丽堂皇的东西总是跟挫败和死亡有关。希腊戏剧。拿破仑自莫斯科撤退。林肯。这些都有超乎凡人的尊严,也可以说是高贵,但总是完足于死亡。活着的人不管多高贵,总是差那么一点点,不是吗?但死亡让他们变得完足。要是约翰·肯尼迪当年没死呢?从来没人把他的人生写成一部艺术作品,但它确实是,有开头,有中段,有结束。壮丽堂皇,而这得归功于死亡。你准备好了吗?我们走吧?”

    “希望你喜欢法国菜。”他嘀咕。“我打电话订了位。”

    “无所谓。”她说。

    晚餐时她的独舞继续进行。她要求靠墙的长条软座,两人并肩而坐,吃喝间甚少交谈。她一度拈起薄薄一片柔嫩的小牛肉,喂进他嘴里,但她空出来的那只手则忽而在他臂膀上,忽而在他膝上,忽而把自己的长发往后榄,让深绿绸裳紧绷在钮扣似的乳头上,两人喝咖啡和白兰地时,她一度迭膝跷脚,绸裳往上滑起,她的大腿洁白无瑕、平滑光亮,让他联想到上好的干贝鳎鱼。

    “你喜欢歌剧吗?”她以她那种突兀的方式问。

    “步。”他实话实说。“不太喜欢。歌剧太——太做作了。”

    “对,”她同意,“没错。太人工了,但它只是一种手段:一只摇摇欲坠的铁丝衣架,上面挂满歌声。”

    他不笨,两人坐在长条软椅上时,他意识到她种种微妙的动作——碰触,倾倚,她的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