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服饰杂志《美丽佳人》的杂志社,在那里工作的依莲是派对的东道主。他们向前途看好的广告业广发邀请函,于是我这个威森公司的人就来参加了。那是个非常无聊的派对,我和几个广告同行闲谈了一阵子,正准备过去向依莲告别时,无意间撞上一个女孩,打翻了她的酒。“哎呀,”她说道。“哎呀呀,我可怜的衣服啊。”双眼间距甚开、瞳孔是怪异淡褐色的她直瞪着我。接着她说:“我还要再来一杯。”她发卷舌音时,有点口齿不清。我帮她弄了一杯酒,随即交谈起来,原来她也在《美丽佳人》上班,职位是流行时尚的助理编辑。我告诉她我是写文案的,然后她说:“哦,那你一定聪明过人。”她的个子娇小,所以必须抬头望着我,那凝视的眼神就像是夜里闪烁的星星。我记得自己一边和她说话,一边心里直纳闷。记得当时我暗忖,她是那种一无是处、对我没有任何助益的女孩。但是我接下来的举动,却该如何解释呢?我屈身(我非常清楚自己在干什么)说道:“咱们离开这喧哗的地方,到别处去如何?”她怎么说呢?她一边傻笑,一边用含糊不清的大舌头回答:“我说啊,你是行动派的快手。”我们离开派对,去喝了一些酒——她喝得烂醉如泥——随后她到我位于凯辛顿的住宿公寓逗留。翌日早晨她离去时,我们约好了晚上碰面。当晚我们俩如约赴会。就这样日复一日,六个月后,我们结婚了。
事情就是如此,或者说,事情就是这样开始的。在这六个月的时间里,如果我曾扪心自问是否喜欢薇乐丽,那么答案会是毫不迟疑的“不”。我讨厌女孩子大舌头,厌恶女孩子卖弄风情、酗酒成性。薇乐丽的行径却无一不缺。既然如此,我干嘛娶她?部分原因是我已经养成见她的习惯——然而,是什么原因开启了这个习惯?另一部分原因是我无疑成为战火炮轰下的牺牲者,在那样的情况下,你会认为自己建立的人际关系无足轻重,或者不太可能持久——这种心态真是错的一塌糊涂。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她的床上功夫很棒,尽管我认识她的时候已年过三十,但在这方面的经验却不多。虽然小薇小我近十来岁,不过她在这方面可算是阅人无数。话说回来,即使在床第之间我十分神仙快活,但我并非一股脑儿地沉溺热中。这绝对不会是主要动机。
至于小薇为何要嫁给我?我连自己的动机都说不出所以然,想必也无法明白她的心态。我认为她发现我很迷人——虽然几乎没有别的女人如此认为。我相信她喜欢比她年长的男人。况且——虽然我有可能猜错——我相信她对我的认知,其实和我实际本人大相径庭。潜意识里,我认为婚后我们应该别再喝酒,不再涉足宴会派对。但小薇却认为酒要继续喝,而且派对要比以往参加得更勤。
所以我们的开始就是一场错误。接下来,就是屋子搞得乌烟瘴气的。基本上,我认为小薇是那种喜欢泡在公爵阁打混的女孩——在体面讲究的派对中,与她称之为服装界人士、商业艺术家、不入流演员等等一起寻欢作乐。好吧,如果你想要和这种人一块搅和,那么我们住的坪力克街上可多的是,只不过对小薇而言,这些人是更加低贱不入流。她喜欢房子散发出妖艳的魅力——不用太多,只需蒙上淡淡的氛围即可。她第一次看到这栋房子,就已经感到毛骨悚然,尤其当我跟她说我中意它时,她更是心生反感。“你怎么会中意它呢?这房子是如此下流鄙俗。你看那个女人芙萝西·威廉斯——她可是个妓女耶。”但是你自己想想,你那惚朋友又怎么样呢?我反问她。你自己又如何呢?你还不是第一次碰面就和我上床?唯一的差别是你没有和我现金交易,而是嫁给了我。说着说着她突然大哭起来,我这样说的确不公平,因为小薇是那种只会效忠一人的女孩。我说过我认为她发现我很迷人,不过这个说法对我自己也不太公平。事实上,她根本未曾考虑过其他对象。她是这样告诉依莲·佛莱契利的,然后依莲再转述给我听。这个理由能说得通吗?这说法和其他一切种种,通通都是荒谬而无意义。
小薇因而号啕大哭。她总是动不动就泪流满面;这是她令人不胜其烦的行为之一。接着她又问我为何喜欢住在这里,但我答不上来,因为我毫无头绪。应该是和这里的街道、居民以及氛围有关吧,大致上就是如此。
即使薇乐丽不能对这房子为所欲为,但起码她可以把它布置成她心目中的模样。环视当下我周遭的一切,正是伴我数年之久的景物——亮丽的色彩、薰橡木架构出仿若天堂般的卧室。“这样的设计,既明亮鲜艳又新潮大胆,”她说道,当然是用她那口齿不清的大舌头说的。“我讨厌旧东西。我喜欢每天早上都是崭新一天的感觉。全新的人、全新的工作、全新的地方,一切都是全新的。你不喜欢这样吗?”我老实告诉她,我喜欢一切照旧,她听了很沮丧。后来,她不仅按照她的方式来布置这地方,她还找依莲一块来住。起初她说这房子对我们两个而言,空间实在太大了。我就说,有朝一日也许会变成三个人,但她表示不要小孩。后来她就找依莲过来和我们一块同住。我不想要这样,我希望不被别人打扰。但最后她如愿以偿。我们把房子分为两间门户独立的公寓,我们住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