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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儒道世界以诗词文章成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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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圣前对答与亚圣言禁(5000+)(2 / 4)
神奇的才气便可解决,何必费尽心思再去开辟新的道路?

    林青云收回思绪,继续对荀圣说起第二个案例。

    “某甲与乙有仇,携弓伏于道旁,见乙骑马来,弯弓射之。箭出之时,忽有行人丙自岔路转出,箭偏,中丙而死。敢问,甲于丙之死,当何罪?”

    荀圣思考了一息,缓缓道:“甲志在杀乙,箭及于丙。以杀心论,故杀;以事实论,误杀。”

    林青云点点头:“您说得对,两头都说得通。”

    “可断案只能有一个结果。”

    “若按故杀论,但丙自始至终非甲想伤害之人。但若按误杀论,甲弯弓埋伏、蓄意杀人,竟与失手伤人者同罪?”

    林青云看着眼前的荀圣虚影,此刻,他几乎忘记了这是一位亚圣的残留意志:“敢问荀圣,凭君子之义,如何去断?”

    荀圣终于陷入了沉默。

    林青云看着荀圣虚影沉思的样子,说出了第三件案例。

    “最后一件,乃民之纠纷。”

    “县城闹市,临街一座五层酒楼。这一日楼上办文会,满城读书人凑了五六十人,觥筹交错,都喝高了。不知是谁,把一只大半满的小酒坛从楼上掷了下去。”

    “恰巧,楼下有个七岁孩童跟着父亲路过,酒坛正砸在孩子头上,孩子当场晕倒,血流满地,昏迷不醒,治疗花去了大笔费用,才转危为安,但头脑也受到了损伤。”

    “于是官府封楼,查了半个月。但当日楼上人人都在窗边转过,个个酒酣耳热,谁也不记得酒坛是谁掷的,连同桌之人都说不清。”

    “最终,孩童的父亲干脆一纸诉状递进县衙,不告哪一个人,而是要当日楼上赴会的所有人共出银钱,赔偿他的孩子。”

    “敢问荀圣,这状子,准,还是不准?”

    荀圣几乎没有思索:“一人之过,何能株累众人?楼上五六十人,真正有罪的只一个,其余皆是无辜。不准。”

    “那孩童呢?”

    林青云追问道:“他跟着父亲好好走路,没招谁没惹谁,被砸成重伤昏迷。凶手就藏在那五六十人里,酒醒之后,怕是正躲在人堆里庆幸。不准这状子,孩子何其无辜?”

    荀圣虚影再次陷入了沉默。

    他自然知道,正确的做法是缉拿真凶,由真凶赔偿父子二人。

    但如何查?

    酒楼里如此多的人,若想查清,恐怕非得半圣出手,以圣目回溯时间长河!

    但半个月......时间经过太久了,即使是一些半圣,若圣道与时间无关,也无法回溯如此之久!

    或者,依然是将当初酒楼所有参与文会者全部逮捕,由半圣或者刑殿大儒持“法道天平”问心!

    但,此举必然会消耗大量的文道资源和才气,费时耗力。

    难道今后整个大胤出现任何类似的案件,都要如此大费周章?

    “若准孩子父亲之诉,那么,二三十个无辜的人替一个罪人掏钱;若是不准,一个无辜的孩子被人砸成残疾,却得不到该得的赔偿。”

    林青云继续道:“两边都是无辜者在受损。敢问荀圣,此案,如何两全?”

    考房之内,长久的安静。

    金光在两人之间无声地流淌。

    荀圣的虚影立在那里,一动不动,眉目低垂,似乎陷入了沉思。

    林青云停了几息,叹道:

    “荀圣,若您在世,这样的案子,您亲自去查,圣人之念笼罩一楼,谁掷的酒坛,自然无所遁形。”

    “可大胤天下,府府有县,县县有案,每日里查不明的、两难的案子,不知凡几。刑殿的法家大儒,又有几位?总不能桩桩件件,都等半圣大儒亲临吧?”

    “坐在公堂上的,九成九是寻常官吏。他们文位不高,才气有限,遇着这样为难的案子,心里若没有定规,手里没有旧例,就只能凭借自己心中的‘法义’去断。”

    “晚生斗胆问一句——这样的断法,断得准么?”

    荀圣眉头微皱,沉声道:

    “尔举此三案,只能证明君子遇着两难的案子,或许难以两全。”

    “可这也证明不了,靠着你所谓的解释与成例,便能断得公道!”

    “确实,靠着那些,也很难件件公道。”

    林青云坦然承认了:“但至少,多了一样东西。”

    “是何?”

    林青云侃侃而谈道:

    “同一件两难的案子,交给几位君子去断,各凭心中之义,可能断出数种结果。甲县判赔,乙县判驳,丙县各打五十大板。件件都出自君子之手,件件都问心无愧。”

    “可百姓看见的,不是三位君子各自的本心,而是.......衙门里没有‘定数’!”

    “今日有理,明日未必有理;此县能赢,彼县却会输!”

    “久而久之,民不信法,法何以立?”

    荀圣的眉头皱得更深。

    至此,他终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