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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子,我真不想考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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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府试开考,题藏玄机(2 / 4)


    他目光首先落在策论题目上。

    “论‘商贾之力’于国计民生之利弊,并陈兴利除弊之策。”

    陆怀瑾的心猛地跳了一下,随即一股强烈的、近乎荒谬的“巧合感”涌上心头。

    他昨天整理的那些关于漕运、赋税、地方商业的文稿内容,此刻仿佛带着温度,一个个从脑海深处浮现出来。

    知府出这道题,胆子确实不小。

    大夏朝重文轻武,商贾地位虽比前朝略有提升,但在“士农工商”的等级序列里,依旧处于末端,被许多清流文人视为“逐利之徒”,是“末业”。

    在府试这样正式的选拔秀才的考场上,以“商贾”为题策论,本身就是一种姿态,一种对临安乃至大夏现实状况的直面。

    这显然不是死守书本、空谈义理的传统题目。

    它要的是经世致用之学,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对陆怀瑾而言,这无异于一道量身定做的考题。

    他没有立刻动笔,而是闭上眼睛,将思绪迅速收束。

    现代社会学、经济学中关于市场经济、商业流通、税收调节、就业促进的基本原理;穿越后研读邸报、了解的大夏朝商业现状、政策限制、以及那些隐藏在表面抑商政策下的实际需求……这些信息碎片在脑海中飞速碰撞、组合、架构。

    他提起了笔。

    墨落纸上,笔锋沉稳。

    他没有从宏大的“重商”或“抑商”的道德争论入手。

    开篇便直指核心:“商贾者,通有无,调盈虚,国之血脉也。血脉畅则肢体温,血脉滞则体生寒疾。” 随即话锋一转,直言大夏现状:“然今之商贾,备受抑勒,如牛马受羁,虽有力,不得尽其用。此非商贾之罪,乃政之失也。”

    接下来,他分条缕析,展开论述。

    第一,论“利”:商贾之力,首在充盈府库。

    他引用虚拟但合理的估算数据,说明仅临安一府,若合理厘定商税,岁入可增几何。

    第二,论“通”:商贾流通南北货物,使余缺得以调剂,丰年不至谷贱伤农,荒年亦有米粮可济,此实为无形之“常平仓”。

    第三,论“业”:商贾行商,需雇佣船工、伙计、镖师、脚夫,更带动沿途客栈、食肆、车马行,使无数百姓得以糊口,此乃“活民无数,消弭隐患”之实政。

    第四,论“工”:商贾为求货殖,必促百工竞巧,丝织、陶瓷、铁器诸业因此兴盛,技艺得传,此亦利国之举。

    每一点都紧扣“力”字,将商贾从“末流”定位为有巨大潜力可挖的“国家之力”。

    论述完利,自然要转到“弊”。

    他同样条理清晰:弊在垄断兼并,使小民无立锥之地;弊在偷税漏税,损公肥私;弊在奢靡无度,败坏风气;弊在勾结官吏,扰乱纲纪。

    最后,“兴利除弊之策”水到渠成。

    他提出具体建议:其一,立法规范,明确商贾权利义务,厘定合理税则,使其“利归于国,而非饱私囊”。

    其二,设立专司(类似商会雏形),引导行业自律,调解纠纷,使“有序竞争,而非恶性相轧”。

    其三,开放部分领域,允许商贾参与漕运、仓储、甚至边贸,官府监督,取其利而用之于水利、赈济等公益。

    其四,严惩官商勾结,整饬吏治,使“商有所循,官不得侵”。

    其五,亦是最关键一点,改变观念,朝廷当“以实利导民,而非以空名限人”,提高商贾中有德行、有贡献者的社会地位,甚至可纳赀为吏,使其“为国效力有门”。

    整篇策论,逻辑严密,层层递进,既有宏观视角,又有具体措施,尤其是那些虚拟的数据和实例,言之凿凿,极具说服力。

    文风朴实,不尚华丽辞藻,每一句都指向“可行”、“有效”。

    洋洋洒洒,一气呵成。

    写完策论,他略微停顿,活动了一下手腕,这才看向经义题。

    题目出自《孟子·梁惠王下》:“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要求阐发“仁政”与“民本”之要义。

    许多考生看到这题,大概会从道德教化、君臣父子、心性修养等方面入手,大谈特谈“与民同乐”的圣王之道,引经据典,文采飞扬。

    陆怀瑾却再次避开了纯粹的道德空谈。

    他提笔写下破题之句:“仁政之基,在于知民之真忧真乐;民本之实,在于遂民之真利真需。” 立刻将孟子的高论拉回现实层面。

    随后,他巧妙地将话题与刚才的策论衔接:“民之忧,忧无衣无食,忧赋役不均,忧生计无着。民之乐,乐仓廪实,乐百业兴,乐家室安。” 紧接着点出:“故欲行仁政,空言‘同乐’无益,必先使民富。使民富之道,岂独农桑?百工兴,商贾通,则财货流转,民得食其力,取其酬,此乃‘乐’之实基也。”

    他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