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念疏失,错判冤狱陷自责
公元前628年,晋国都城附近的曲沃邑发生了一起“杀人案”。死者是当地的富户赵五,凶手被指认为他的邻居,农夫孙六(非史料记载人物,情节所需)。案件上报到李离手中时,曲沃邑的官吏已提交了“完整”的证据链:其一,孙六与赵五曾因田界问题多次发生争执,有村民作证;其二,案发当天,有人看到孙六在赵五家附近出现;其三,在孙六家中搜出了一把带有血迹的匕首,经赵五的家人辨认,这把匕首与赵五平时使用的匕首相似。
此时的李离,正因连日处理积案而疲惫不堪。前一段时间,晋国与楚国在城濮一带发生摩擦,为了稳定国内秩序,晋文公下令加快案件审理速度,确保“无冤狱、无积案”。李离手下的官吏也都在加班加点,连轴转了近一个月。接到曲沃邑的案件后,李离本想亲自前往曲沃邑核查,却因另一桩“边境冲突案”需要紧急处理,便让自己的副手王七(非史料记载人物,情节所需)先去曲沃邑复核证据,自己则在处理完“边境冲突案”后再跟进。
王七是李离一手提拔起来的官吏,跟随李离多年,断案也算勤勉,李离对他十分信任。接到命令后,王七立刻前往曲沃邑,复核了案件的人证、物证。他先是询问了作证的村民,村民们都一致说孙六与赵五的关系很差,经常吵架;然后查看了那把带有血迹的匕首,匕首上的血迹已经发黑,看起来确实像是案发时留下的;最后讯问了孙六,孙六矢口否认自己杀了人,说那把匕首是他在山上砍柴时捡到的,上面的血迹是砍柴时不小心砍到了手留下的。
王七觉得孙六的辩解苍白无力,又因为急于完成任务,便没有进一步核查孙六的手部是否有伤口,也没有去山上核实孙六是否真的砍柴,便匆匆返回都城,向李离汇报说“证据确凿,孙六便是凶手”。刚处理完“边境冲突案”的李离,身心俱疲。他听了王七的汇报,又翻看了曲沃邑官吏提交的案宗,见证据“完备”,便没有多想,在判决文书上签了字,判孙六“死刑”,并下令三日后在曲沃邑执行。
判决下达后,孙六的家人悲痛欲绝,多次到都城向李离喊冤,声称孙六是被冤枉的。李离当时正忙于其他案件,又觉得判决证据充分,便没有接见孙六的家人,只是让手下的官吏告诉他们“国法难违,莫要再闹”。孙六在狱中哭着对家人说,我没有杀人,李大人是个好官,一定是被蒙蔽了,你们一定要帮我洗刷冤屈。可申诉无门,三日后,孙六还是在曲沃邑被执行了死刑。
行刑当天,天空阴沉,狂风大作,不少百姓都来围观。有人叹息,有人议论,说孙六平时为人老实,待人谦和,不像是会杀人的人。但判决已下,无人敢质疑国法的威严。后的第五天,李离终于处理完手头的案件,有时间前往曲沃邑,查看孙六案件的后续情况。他刚到曲沃邑,就有一个名叫周八的樵夫前来报案,说自己在山上砍柴时,发现了一具无名尸体,尸体旁边还有一把带有血迹的匕首,看起来像是赵五(非史料记载人物,情节所需)家丢失的另一把匕首。
李离心中一动,立刻跟着周八前往山上。在山上的一个山洞里,李离果然看到了一具尸体,尸体已经开始腐烂,但从衣着和体型来看,像是一个外地商人。尸体旁边的匕首上,除了血迹,还有一些泥土。李离让人将尸体和匕首带回官府,进行查验。经过查验,匕首上的血迹与赵五的血型相符,而尸体的死因是被匕首刺中要害,与赵五的死因相同。随后,李离又派人调查这个外地商人的身份,发现他是从楚国来晋国经商的,名叫吴九(非史料记载人物,情节所需),曾在赵五家的客栈住过。
李离立刻召集曲沃邑的官吏,重新询问赵五案发当天的情况。一位当时负责看守赵五家客栈的官吏回忆说,案发当天,他看到吴九从赵五的房间里出来,神色慌张,还提着一个包裹。当时他以为吴九是要外出经商,便没有在意。听到这里,李离心中一沉,一股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他意识到自己可能判了冤案。
他立刻下令全城搜捕吴九,同时派人重新核查孙六的案件。经过细致核查,李离发现了几个致命的错误:其一,孙六家中搜出的匕首,虽然与赵五的匕首相似,但并非赵五所有,而是孙六真的在山上砍柴时捡到的,上面的血迹确实是孙六砍柴时砍伤手留下的;其二,王七在复核案件时,没有核实孙六的手部伤口,也没有去山上查看;其三,赵五的家人因悲痛过度,认错了匕首。
更让李离痛心的是,差役在一个渡口抓住了准备逃往楚国的吴九。经审讯,吴九承认了自己杀害赵五的罪行。原来,吴九在赵五家的客栈住时,见赵五家中富有,便起了歹心,在案发当晚潜入赵五的房间,想偷取钱财,被赵五发现后,便用匕首将赵五杀害,然后偷走了赵五的钱财和一把匕首。逃跑途中,他怕被人发现,便将匕首扔在了山上,后来又觉得不够安全,便想逃往楚国,没想到还是被抓住了。
真相大白后,李离如遭雷击,瘫坐在椅子上。他想起孙六临死前的喊冤,想起孙六家人悲痛的模样,想起自己当时的武断与疏忽,心中充满了无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