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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从合法报复出轨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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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3章 毫无争议的假肢!【二合一大章求月票!】(5 / 6)
..”

    “自杀!”

    自...自杀?

    如果说,先前的话语,是徐德在用锤子敲他们脑袋。

    那这两个字落下後,整个第一法庭的人,觉得徐德已经跳下了审判区,挥舞着双拳蹂躏他们的智商。

    自杀......

    你的意思是。

    一个身价上亿,年仅壮年,事业家庭双丰收的人......

    持枪自杀吗!?

    刹那间。

    原告席处。

    “审判长,被告方在对我方委托人进行人身攻击与污蔑!”

    律师王燕忍受不住,满脸怒容,她看向审判台,对对方表达强烈的抗议与不满。

    “这已经涉及到诽谤与扭曲事实!”

    “我方有维权的权益!”

    人被你杀了,你说他是自杀...这搁谁身上都受不了啊。

    这次审判台没开口,被告席便立马开口进行了解释。

    “不不不,原告方,我想,您应当是理解错我方意思了。”

    “我方所指自杀,并非是所谓心存死志,如上吊,又或是服用安眠药的自主自杀。”

    徐德一脸的淡然,他好似是热心肠一样,帮对方进行解释所谓‘自杀’是什麽意思。

    “而是‘自我杀害’!”

    自我杀害於自我自杀是两码事。

    後者,就是常见的,自己想死,随即主动寻死。

    而前者...则是纯粹的字面意思。

    自己,将自己杀了!

    并没规定所谓的,自己想死,又或是主动找死。

    你自己不想死,但做的行为将自己杀了,这也算‘自我杀害’。

    而魏田......

    “其死亡过程,正符合‘自我杀害’!”

    “首先。”

    “致使对方死亡的器械,本身不是枪,也不存在‘动能’,但是...我想现场诸位应当已经看过案发过程的监控视频。”

    “案发过程中,死者魏田,曾对致其死亡的凶器,进行了大力摔打等一系列的行为。”

    徐德缓缓开口,他顺便提了一嘴现场录像。

    这番录像法院本身就具有,不需要他自己递交。

    “而也就是他的这番主动摔打的行为,导致这不具备动能的器械损坏,随後,假肢中的强力弹簧卡口脱落,随即钢珠崩出,将人杀害!”

    “期间,凶器所爆发出的动能,均是死者自己导致。”

    “并且与我方委托人无关!”

    换句话说.......

    魏田就好似一个加工厂。

    他将器械抢走,给这玩意安装了临时的动能装置,随即又用这装置,对自己脑袋上来了一枪。

    如果难以理解的话......

    可以当成,有一个人,把你不具备c4作用的手机抢走,随後改装成c4,丢入人群,炸死别人的同时杀了改装者。

    难道,这能说成c4是你自己制造的吗!?

    不能。

    同理。

    “审判长,就本案,导致死者魏田死亡的器械,无论是从其‘结构’,又或是‘凶杀过程’,都无法证明它符合法律上......”

    “即,《东国人民枪支管理法》第46条,对枪支标准的定义!”

    “所以,此案不存在‘枪杀’这一概念。”

    “并且。”

    “根据《枪械稳定动能检测》,可以判定的是,凶器本身并不具备动能,是因死者主动‘改装’,导致其具备了临时动能。”

    “因魏田‘改装’的行为,进而导致其死亡,属自我杀害行为。”

    “而这一情况,属不可预料、不可掌控、无法主控击发,属极小概率事件!”

    “综上所述.......”

    “我方认为,案情完全符合《刑法》第16条,其原文明确规定: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於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於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说到这。

    徐德只觉得大脑微微缺氧,他深吸一口气,看着公诉方与原告方,脸上露出个职业性的微笑。

    既不是犯罪,那麽......

    “就本案,案件被告人李杰。”

    “无罪!!!”

    “应当立即释放!!!”

    立即释放......

    第一法庭内。

    偌大的空间,数百人齐聚,此时却静的出奇,只有徐德那中气十足,好似蓄谋已久的声音在耳旁不断回荡。

    众人陷入沉默之中。

    不是枪、自我杀害、意外、无罪......

    合着一审判什麽就驳回什麽啊!

    见无人说话,徐德也不在意,乐嗬嗬等着。

    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