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繁体
首页

律师:从合法报复出轨开始!

视觉:
关灯
护眼
字体:
大
中
小

第312章 徐德:这根本就不是枪!【二合一七千字!】(2 / 6)
?

    想到这。

    审判长赵忠语气增大几分,听起来仿佛化成一柄铁锤,几个字砸向徐德。

    “胡乱说话...可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话落,公诉席三个检察官直勾勾盯着被告席。

    徐德面色不变,也没落座,只是开口回道:

    “审判长,我方知晓的自己在说什麽。”

    “并且,我方再次声明一次,就本案,我方代理人已取得委托人授予的全部权限,就本案,一切司法相关的事情均由我方代理!”

    不是脑子昏了头。

    那就是真在打无罪!

    听到这。

    原告人区,律师王燕眼角一跳。

    ‘啧...先前原告想对诉书加个‘抢劫’都惹得公诉愤怒,结果他倒好,直接将诉书全盘否定,来打无罪......’

    想到这,律师王燕下意识看了眼公诉席。

    却见公诉席三个检察官黑着脸,一句话也不说的看着对方。

    王燕眼角一跳,连忙收回眼神,重新看向审判区。

    此时。

    审判长赵忠此时道:“你方确认?”

    “我方确认!”徐德道。

    赵忠不知道对方究竟在打什麽花招,思索片刻後,便道:

    “请被告方表述。”

    听到这话。

    徐德微微松了口气,脑海中流露出些许思绪,开始不断整理着自己的想法。

    旁听席众人也随之安静下去,不再有人开口,反倒是将视线挪到徐德身上,眼神发愣,明显不知道他要说什麽。

    整个第一法庭在这一刻陷入沉默。

    几秒後。

    一道声音,在第一法庭内回荡。

    “审判长,就本案,公诉方所表述的‘诉书’中,针对我方委托人,即案件被告方的指控,共有两个。”

    “一,《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二,《刑法》第128条第一款,‘非法持有枪支罪’。”

    徐德缓缓开口,先表明案件核心。

    众人听着微微颔首点头。

    “这两条罪,贯穿一审二审两起庭审。”

    “而获罪的缘由,则是公诉方所说,在2003年5月1日,被告嫌疑人於金兰步行街,持枪杀害死者魏田,而杀害方式为枪杀。”

    “也正因‘枪杀’,所以,才有这两条罪名。”

    徐德说着,微微一顿,接着看向公诉席,脸上露出职业性的温和笑容,又道:

    “尤其是《刑法》第128条第一款,‘非法持有枪支罪’!”

    “请问,公诉方,我方所言是否正确?”

    自然是正确的。

    公诉方,检察官郑通看着徐德,沉默良久後,缓缓开口道:

    “对。”

    徐德微微颔首,得到答案後,便再次开口道:

    “而所谓非法持有的枪支,请问,是不是导致魏田死亡的‘器械’?”

    检察官郑通这次考虑了许久,不知道对方在说什麽,但思索良久後,还是点了点头。

    “是。”

    “好!”

    徐德近乎是对方开口後的瞬间,立马吐出一个字,就好似早早埋伏一样。

    此时,他不再看公诉方,反倒是将视线落在审判台上。

    “审判长。”

    “也就是说,公诉方众人,是先将案件‘凶器’,也就是导致死者死亡的‘器械’,认定为枪。”

    “因其为枪械,所以,断定被告人存在‘蓄意凶杀’的观念,从而判定其杀人观念为‘主观杀人’。”

    “而又因这柄被断定为‘枪械’的器具,导致魏田死亡,所以,指控被告嫌疑人存在‘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

    这,便是案件的底层逻辑。

    认定为是枪後,这才进行了一连串的指控,随即一审认定逻辑链成立,被告死刑。

    换句话说。

    如果。

    能将整条逻辑链的源头逻辑掐灭...那麽,证据链自然会崩坏,而这玩意一崩坏......

    就只能无罪!

    想到这,徐德视线忽的变得锐利无比,他话锋一转,声音高昂。

    “但是......”

    “审判长,我方要表明的是,就本案,导致死者魏田死亡的‘器具’......”

    “不是枪!!!”

    不...不是枪?

    三个字宛若滚雷,在脑海中炸响。

    整个第一法庭,数百人还没来得及从先前‘无罪’的震惊中回过神来,便又被这三个字卷入震撼之中。

    不是枪?

    什麽叫,李杰自己都承认是枪的凶器,不算枪?

    “被告方,请你方谨言慎行!”

    公诉席中,检察官郑通没忍住,此时开口提醒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