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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你相亲警花,你逮通缉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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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1章 纪检来人!(2 / 4)
过身来。

    “你们是怎么找到我的?”

    “通过方敏华。”

    “方敏华……”郑远明的表情有些复杂。“她还好吗?”

    “还好。”

    “那就好。”他搓了搓手。“我搬到这里来——就是为了躲。你们找到我了——别人会不会也找到我?”

    “你在躲谁?”

    郑远明看着陆诚,没有直接回答。他走到卧室里,过了一会儿出来了。

    手里拿着一个信封。

    牛皮纸的信封,封口用胶带缠了好几层,上面写了四个字——“远明亲启”。

    字迹是钢笔写的,笔画有力,结构工整。

    陆诚的心跳快了一拍。

    他认出了那个字迹——跟陶正清笔记本上的字迹一模一样。

    “正清给我的。”郑远明说。他把信封放在桌上。“出事前一个月。他来找我,把这个交给我。他说——‘远明,这东西你替我收着。如果我出了事,你想办法交给能管事的人。如果我没事,过两年我自己来拿回去。’”

    他的声音有些哑了。

    “他说‘如果我出了事’的时候——我还笑他。我说你干工程的又不是干黑社会的,能出什么事。他没笑。他说,‘有些事你不知道就好。你就替我收着。’”

    “一个月之后——他就死了。”

    郑远明的手在发抖。

    “我当时吓坏了。我不知道这里面是什么——他交给我的时候我没拆开看。但他死了之后我拆开看了。我看完之后——更害怕了。”

    “你看到了什么?”

    “你自己看吧。”

    陆诚戴上手套,小心地拆开了信封。

    里面有三样东西。

    第一样:两页纸。就是从笔记本上撕下来的那两页。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字,记录的内容比笔记本上那些潦草的只言片语详细得多。

    第二样:一个U盘。

    第三样:一张照片。

    陆诚先看了那两页纸。

    第一页的内容——

    “三中教学楼工程,合同编号QH-2019-0073。正清建筑承建,中标价一千四百万。实际施工成本约一千一百万,差额三百万,其中一百五十万给了李德胜作为‘协调费’,五十万给了城建局的宋远征,另外一百万——”

    陆诚的目光在下一行字上停住了。

    “另外一百万,通过李德胜转交给曹学明。李德胜跟我说过——这是规矩。每个项目城建局拿一份,公安那边拿一份。公安那边的人就是曹学明。”

    一百万。每个项目。

    陶正清用亲笔记录了整个利益分配的链条——从工程差额到具体的分配比例,从李德胜到宋远征到曹学明。

    第二页的内容更具体——列了三个工程项目的名称、金额和分配明细。除了三中教学楼,还有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条市政道路。三个项目的“协调费”总额超过四百万。

    而且第二页的末尾写了一段话——

    “三中教学楼用的是C25混凝土标号,但合同要求是C30。钢筋间距也比设计图纸大。这些我是知道的——当初偷工减料是李德胜的主意,说省下来的钱大家分。我没反对。但现在有人要查——市质监站收到了举报。宋远征说他能压住,但我怕压不住。如果教学楼真出了事——死的是学生。我良心过不去。”

    “我跟李德胜说我想去自首。李德胜当时没说什么,但挂了电话之后——我就开始害怕了。”

    “如果有一天查到了这件事——这两页纸和U盘里的东西就是证据。U盘里是我从公司财务那里拷贝的账目——真实账目,不是报给税务局的那一份。”

    陆诚把两页纸放下了。

    然后他看了那张照片。

    照片拍的是一个饭局。圆桌,八九个人。画质一般,像是手机随手拍的。但画面中央的几个人很清楚——一个是陶正清本人,一个是李济康,还有一个——穿着夹克衫、正在举杯的男人——陆诚认出来了。

    曹学明。

    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了一行小字——日期和地点。“2019年8月12日,鹤鸣山庄。”

    鹤鸣山庄。

    陶正清出事的地方。

    而这张照片拍摄的时间——是陶正清出事前四个月。

    四个月前,陶正清、李济康和曹学明在鹤鸣山庄一起吃过饭。

    这张照片证明了三个人之间的社交关系——曹学明在前面的走访中表现出对陶正清案“例行公事”的淡漠,但实际上他跟死者认识,而且一起吃过饭。

    “郑先生。”陆诚的声音很平静。“这些东西——这三年你一直没有交出去?”

    郑远明低着头。

    “我……不知道交给谁。”

    他的声音很小。

    “正清死的时候——我在报纸上看到消息。说是意外坠亡。我当时就觉得不对。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