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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战北平:解放战争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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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北平和平解放全过程(5 / 9)
安排’的政策和团结教育改造的方针,和双方达成的《关于和平解决北平问题的协议》的有关条款,本着改编一要彻底、二要合理的精神,与傅作义将军反复磋商,最后形成了一个大家一致认为合理的改编方案。此方案规定:

    (1)原国民党华北“剿总”,第四、第九两个兵团部和八个军部的三级指挥机构应全部结束,其所有工作人员与直属队分别编入人民解放军平津前线司令部与各兵团部及各军部,其所属的二十五个师则改为人民解放军独立师,特种部队则与解放军的特种部队合编。

    (2)国民党部队中的政工人员,愿留解放军工作的,须经过训练,再行录用。

    (3)原国民党部队各级军官凡接受解放军分配工作的,其本人和家属均按解放军各级干部和家属享受同样待遇。

    (4)原国民党部队军官中愿意学习深造的,按其工作职位与程度,分班组织学习,学习期间,其待遇与在职干部相同。

    (5)国民党军官中,愿意回家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甲、回家一律按原薪发给三个月薪饷。

    乙、由平津前线司令部发给车票,在解放区沿途供给食宿(包括其家属在内)。

    丙、除不许携带武器及公用资财外,一切私人财物均可全部带回。

    丁、回家的国民党军官可按其工作职务与需要,酌许带一二名护兵同行。

    戊、凡在解放区居住的国民党军官,回家后可分得应有的一份土地;如其本人系地主家庭,则其土地财产不论已分与未分,均按土地法大纲第八条之规定处理。至于本人,只须今后遵守民主政府一切法令,其过去对于农民的行为如何,一概不加追究。

    己、回家的国民党军,一律发给《参加北平和平解放证明书》,以后愿来解放军工作,仍然受欢迎。

    改编方案宣布完以后,陶铸特别指出:采取以上措施,是因为参加北平和平解放的国民党军官有功于国家和人民,并且给全国树立了一个和平解决的榜样,所以解放军和人民愿意加以奖励和优待。

    罗荣桓也在会议上强调:这次改编不是简单的军事改编,不仅仅是改旗易帜,换个番号,而是一种政治上的改编。这是从蒋介石指挥的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军队,改编为人民的军队,这是一个根本立场的改变。因此,要首先学习人民解放军的一套政治制度。这套政治制度与国民党军队中的制度是根本不同的。解放军是人民的军队,并且掌握了革命的真理,所以解放军的政治制度依靠启发战士自觉,讲道理,讲民主,而国民党军队中的政治制度,则是为少数人控制的,是采取依靠特务监视和欺骗蒙蔽的办法。

    最后,刘亚楼颁布了《关于改编北平周围国民党军队的命令》:

    战字第3号

    顷奉人民解放军总部命令:在北平周围候编的原国民党军队,军以上各指挥机关即行结束,其所属各师以师为单位改编为人民解放军独立师,各师改编后之番号规定如下:

    原十六军二十二师改编为人民解放军独立第二十五师。

    原十六军九十四师改编为人民解放军独立第三十一师。

    原十六军一○九师改编为人民解放军独立第三十四师。

    原九十四军五师改编为人民解放军独立第二十一师。

    原九十四军一二一师改编为人民解放军独立第二十九师。

    原九十四军一五七师改编为人民解放军独立第二十四师。

    原一○一军二七一师改编为人民解放军独立第三十五师。

    原一○一军二七二师改编为人民解放军独立第四十一师。

    原一○一军二七三师改编为人民解放军独立第四十二师。

    原十三军四师改编为人民解放军独立第四十七师。

    原十三军八十九师改编为人民解放军独立第四十六师。

    原十三军二九七师改编为人民解放军独立第五十师。

    原十三军二九九师改编为人民解放军独立第四十八师。

    原九十二军二十一师改编为人民解放军独立第五十三师。

    原九十二军五十六师改编为人民解放军独立第五十五师。

    原九十二军一四二师改编为人民解放军独立第五十七师。

    原三十一军二○五师改编为人民解放军独立第六十二师。

    原一○四军二五○师改编为人民解放军独立第七十一师。

    原一○四军二六九师改编为人民解放军独立第七十二师。

    原一○四军三○九师改编为人民解放军独立第七十四师。

    原三十五军一○一师改编为人民解放军独立第八十七师。

    原三十五军二六二师改编为人民解放军独立第九十师。

    原三十五军二六七师改编为人民解放军独立第九十九师。

    原三一一师改编为人民解放军独立第八十八师。

    原新骑四师改编为人民解放军骑兵独立第五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