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黄绍竑携《国内和平协定》(最后修正案)自北平飞抵南京。李宗仁等一看,与他们的“腹案”差了十万八千里,且规定签字的最后限期为4月20日。
“这是‘哀的美敦书’(最后通牒)!”白崇禧大声吼道。
李宗仁瘫坐在椅子上,有气无力地说:“请何院长派人把文件送到溪口去。”
蒋介石看了协定的八条二十四款,血气上冲,几欲昏厥过去,半晌才缓过神来,悲哀地说:“文白无能,丧权辱国!”
4月18日,白崇禧拜访司徒雷登,说:“代总统鉴于最近共产党所提的条件,和平已不可能,将向蒋委员长提出建议:要么蒋复职;要么蒋离开中国,把一切权力和国家资金交给李先生支配。李代总统企图采取此一步骤,以结束由于蒋在幕后操纵把持造成的混乱局面。”
司徒雷登对李宗仁早就失去了信心,他已经奉华盛顿当局的命令,开始派他任燕京大学校长时的学生与中共作试探性的接触。
“那是你们中国的内部事务,美国不便干预。”司徒雷登显然对白崇禧的话不感兴趣。
何应钦等蒋系人物的态度不言而喻,桂系不能不为他们的前途考虑。4月17日和18日两夜,李宗仁的官邸灯火通明,桂系的头面人物聚集一堂,商讨对策。
黄绍竑力主接受《国内和平协定》(最后修正案),他说:“蒋介石有一个台湾苟延残喘,我们只有由德公签订和约才可谋自存之道。”
白崇禧听了黄绍竑关于中共优待桂系的方案后,说:“中共同意华中部队退到两广,两广在两年内不实行土改,部队的整编只是时间迟早罢了。好像我们吃鸡一样,首先吃最好的部分,其后鸡头、鸡爪也要通通吃光,这叫各个击破!”
白崇禧坚决反对在《国内和平协定》(最后修正案)上签字。
4月20日,李宗仁、何应钦致电张治中等,正式拒绝接受《国内和平协定》(最后修正案)。至此,国内和平谈判破裂。当日夜,人民解放军发起渡江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