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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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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结了婚的人(上)-1(6 / 7)
能把性冲动与合法爱情结合为一体。马塞尔·普雷沃勉励年轻丈夫像对待情妇那样对待他的妻子,并意味深长地描绘了婚姻生活的快活。伯恩斯坦是一位专门描写合法爱情的戏剧家:与无道德意识的、爱说谎的、淫荡的、鬼鬼祟祟的、任性的妻子相比,丈夫似乎是一个豁达明智的人;人们会觉得他是一个身体强健、做爱技巧娴熟的情人。在反对通奸小说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维护婚姻的浪漫小说。甚至柯莱特也屈服于这股道德化的浪潮,她在《天真的荡妇》中,在描写了一个年轻妻子被笨拙地夺去处女贞操的不幸经历之后,决心让她在丈夫的怀抱里熟悉性冲动的快感。

    在马丁·莫里斯的一部小说中,年轻妻子向情人学习做爱的艺术,然后反过来让丈夫吸取她的经验。

    由于其他原因,今天的美国人(他们既尊重婚姻又是些个人主义者)程度不同地倍加努力地让性生活与婚姻融为一体。有许多以婚姻生活为题材的书籍出版,试图使夫妻学会相互适应,尤其让男人学会和妻子保持愉快的协调。精神分析学家和医生们扮演起“婚姻顾问”的角色;他们普遍认为女人有权获得性快感,男人应当懂得适当的技巧。但是,如我们所见,性快感不只是个技巧问题。即使年轻男人熟读对本婚姻手册,也未必能因此让他的新婚妻子去爱他。她需要对整个心理处境做出反应。而传统婚姻远没有为唤起和发展女性的性冲动创造出最佳条件。

    从前,在母权群体当中,并不要求女孩子在结婚时是处女。而且,由于某些神秘的原因,她在婚前被夺去处女贞操甚至是一种习俗。在法国的某些农村地区,人们仍可以看到这一古老的特许的残迹。没有必要去保持婚前的贞洁。有时,那些失足姑娘,即未婚母亲,甚至比其他姑娘更容易找到丈夫。另一方面,在承认妇女解放的圈子里,少女也的确有和男孩子一样的性自由。但是父权的伦理观念专横地要求,未婚妻在交给丈夫时必须是处女。他想明确证实她没有带来外人的种子;他想独享对这即将属于他的肉体的所有权。处女贞操具有道德的、宗教的和神秘的价值,这一价值在今天仍被普遍承认。在法国的一些地方,新郎的朋友们等候在洞房的门后,又唱又笑,直到丈夫得意洋洋地走出来,把有血迹的床单拿给他们看;

    或者父母可以在第二天早晨拿给邻居们看。有些新婚之夜的习俗虽不这么粗俗,却很流行。

    由于这些习俗强调一定要把人的性生活下流地分为社会的礼仪和动物的功能,它们给色情文学和近乎色情的故事提供了灵感。一种人道主义的道德观念,会要求所有的生活体验都具有人的含义,都被注入自由的精神。在真正讲道德的性关系中,有一种欲望和快感的自由表现,或至少在性交当中进行一种旨在恢复自由的动人斗争。但是,只有在承认对方是一个个别的人(asanindividual)时,这在爱情中或欲望中才可以实现。如果性生活不应当被个人赎救,而应当被上帝或社会释罪,那么两个性伙伴的关系就只能是一种动物关系。完全可以理解,有健全理智的已婚女人讨厌谈及肉体的体验:她们将这些体验贬为好色之举。由于同样的原因,人们在婚宴上会听到淫荡的笑声。将庄严的礼仪加在具有野蛮现实的动物功能之上,这真是荒唐到了令人作呕的地步。婚礼表明了它的普遍的抽象意义: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众目腹腔之下,根据象征性的仪式结合在一起;但在不为外人所见的婚床上,他们都仅仅是个具体的、单个的个人,大家全都看不到他们的拥抱。柯莱特13岁时作为客人参加了一个农民的婚礼,当一位朋友带她去看洞房时,她大惑不解:

    原来这就是新婚夫妇的洞房啊!这挂着帐幔的床,又高又窄,这用羽毛作垫的床,堆放着鹅绒枕头,这床将是散发着汗味、烟味、牲口味、烹调味的一天的终点……年轻夫妇很快就会呆在这里。对此我没有想过。他们将躺在这厚厚的羽毛床上……他们将进行那种我似懂非懂的斗争。关于这种事,我从母亲的直言和农村生活那里知道得太多而又太少了。然后会怎样呢?我被这洞房,这我从未想到过的床给吓坏了。

    小女孩幼稚而痛苦地感到,在隆重的婚礼与具有动物神秘性的带帐幔的大床之间,形成了强烈对比。婚礼中的淫秽下流场面,很少出现在女人不具独立个性的文明中,如东方民族、希腊和罗马;动物功能似乎和社会礼仪一样一般化,非个性化。但在当代西方,男人和女人被看做独立的个人,而参加婚礼的人们之所以嗤嗤地傻笑,是因为这一特定的男人和这一特定的女人,即将完全作为个人来体验这一被礼仪和鲜花所掩饰的行为,并使之完成。的确,在隆重的葬礼与凋敝的坟墓之间存在着极为强烈的对比。但死者人士以后不会苏醒;而新娘在发现市长签发的正式证书和教堂的琴声许诺给她的真正体验,既完全属于个人私事又具有庄严隆重的性质时,却感到无比惊讶。

    我们并非只有在笑剧和轻松喜剧中才能看到年轻女人在新婚之夜,含着眼泪逃回家找母亲时的情景。在精神病学的书籍中,这类病例俯拾即是,我自己就听说过许多这种事:有关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