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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手提式大明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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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8章 反转再反转(2 / 3)
,算是彻底打了张居正的脸。

    可偏偏周弘祖的密奏,要比王国光的奏疏写好多了,内容详实还附列了数据,这让刚刚还力主要大力表彰介休县令的张居正,实在有些下不来台。

    可是高拱也没高兴太久。

    于慎行的奏疏,却力挺了吴县经验。

    于慎行的密奏同样写得很细。

    吴县如何将雇工役银转给坊主承担,坊主又如何用这笔钱抵扣三成商税。

    雇工免了役,坊主税负没增,县衙的银子也收齐了。

    但于慎行也写了问题:

    坊主们私下抱怨,抵扣手续繁琐,且只抵「正税」,杂捐还得照缴。

    有些小作坊主算不来这笔帐,乾脆少报雇工人数,或让雇工「自愿」放弃登记。

    「然总体而言,」于慎行在末尾写道,「吴县之法,确使多数雇工免於役累,坊主亦得实惠。新法於此地,可谓「形变而神存』,役银折征之旨,大体落实。」

    同时,于慎行也将吴县县令那段关於百姓与土地的关系,以及失去土地的雇工是否还需承担基於土地关系产生的徭役义务的论述,提出了相当深刻的思考。

    这个结果,也不是反对一条鞭法的高拱想要的。

    这下子就有意思了。

    南北两县,朝廷派出的明察御史,给出了和自己政治立场完全相同的结论,而朝廷暗访的人马,却给了截然相反的论断。

    这下子把高拱和张居正,都给整不会了。

    攻击苏泽不守规矩?

    苏泽虽然上了密奏,但是下令的是太子,总不能因为这个攻击太子吧?

    皇帝派遣使者暗访民风,这本来就是正常的事情,这也是皇权的一项体现。

    高拱想了想,最後还说道:

    「老夫准备请奏太子殿下,将周、於同样发往各部有司衙门,由朝堂再议。」

    高拱这个做法,张居正也只能点头。

    内阁将四份奏疏一并下发六部九卿衙门议复。

    各部堂官早就因「派驻御史」制度憋了一肚子火一一都察院的人日日坐在部里盯着办事,谁不难受?如今抓到这个由头,立刻开火。

    兵部最先发难:「王国光、韩楫同为钦差,所报天差地别,都察院平日监察百官,如今自己派的御史却连实情都查不清,岂非耳聋眼瞎?」

    户部紧跟着上疏:「周弘祖暗访所揭,介休票号与县衙勾连盘剥,如此大弊,明察御史竟丝毫未觉。都察院选人、督事之责何在?」

    工部、刑部也纷纷附议,话里话外直指都察院失职一一明察的看不出问题,若非暗访揭露,朝廷岂不被蒙在鼓里?这监察之权,究竟还能不能信?

    面对这样的攻击,副都御史海瑞冷冰冰的抛下话:

    「御史亦是人,人或有失察。然制度既在,失察者自有律法惩处。」

    海瑞的意思很简单,考核都察院的是六科给事中,既然王、韩二人办事不力,那自然要交由六科给事中调查。

    也亏着如今执掌都察院的是海瑞,总算是暂时压住了反对声浪。

    只不过在都察院内部,有关王韩二人的问题,御史们也爆发了激烈的讨论。

    王国光的争议还好。

    王国光向张居正靠拢,本身就支持一条鞭法,他去介休就是带着预设立场去的,到了地方又只听信官员和士绅的汇报,这是御史本职工作的失职。

    对於追责王国光,都察院内并无异议。

    但是韩楫的事情又不同了。

    韩楫的工作也是很细致的,他和吴县的工厂主和雇工都有接触,他的奏疏所言的也都是真的,吴县县令,确实是挪用了本该徵收的商税,来保障折役银的徵收。

    如果说,介休的事情好定性,就是一个坏人假借正确的名义,通过错误的手段,达成了一个错误的结果。

    可吴县呢?

    是一个正确的目标,通过错误的手段,达成了正确的结果。

    遇到这样的事情,朝廷要如何处理?

    那韩楫的汇报也没有不当的地方,顶多说倾向性比较明显,如果因为这个被追责治罪,那都察院谁还敢办事?

    紧接着,讨论的圈子又扩大了。

    这两份奏疏,两份密奏公布之後,加上介休和吴县这两位县令实在是太有「新意」,对於事件的讨论开始扩散。

    各大报纸也加入了进来。

    而报纸的讨论话题,也很快从单纯的吏治问题,扩展到了更深的话题。

    比如「徭役」到底是什麽?

    首先发声的是《江左雅报》。

    这家报纸的笔杆子多出身江南传统士绅,维护的也是原本大明的那套乡土秩序。

    所以《江左雅报》的立场最为激烈。

    其头版社论题为《役有常经,不可妄改》。

    文章开宗明义,引用圣贤之言,强调「古者使民,岁不过三日」,力役之徵本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