嗓子喊出何友英的名字,说这批瓷器是他的?
但有什麽用?
如果连这一点都应对不了,何友英怎麽敢让马拉威罗出面?
合同摆在了桌子上,四台摄像机齐齐地围了过来。记者一页一页地翻,摄影师一面一面的拍。
起初,客人们还有些不解:是不是合同签的有问题,不然张远桥为什麽那麽心虚?
反倒是货主格外的自信,一副赢定了的模样?
随即,星报头条的摄影师连通了大屏幕,把拍好的合同放了上去。
客人们逐条逐句,仔仔细细地看。然後,眼睛一点一点的瞪大:这份合同何止是签的有问题?
问题大了去了。
看看其中的两条:质押存续期间,乙方作为质权人,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对质押物进行任何形式的监定、检测、公开、宣传等行为。
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转质、出借、拍卖、销售质押物品,更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损坏。一旦违反,则应当按照本合同项下质押物约定评估的四倍进行赔偿,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再往前找,合约的第一条,豁然写着一长串的数字:评估价值,$:30000000。
整整三千万美金,按实时汇率,可兑换两亿人民币,或两亿五千万港币。
但再往後找,却并没有在合同中找到任何与质押物品质与真假相关的约束条款。
直到最後,才找到了一条有点相关的:入库封存前,在甲乙双方及律师团队的见证下,乙方委托相关机构对全部质押物进行外观、品相、年代及真伪的检测与监定。甲乙双方充分知晓质押物的现状,对质押物的真伪、价值无任何异议。
二、质押期满,甲方偿还所有债务後,乙方将质押瓷器原物返还。甲方可在现场完成查验,如发现乙方调换质押物,则构成根本违约,需按照本合同质押约定总评估价值的四倍对甲方进行赔偿。
除了这两条,後面还附着几摞厚厚的监定报告。再看监定单位:东南亚陶瓷学会,牛津文物科学检测公司。
今天应邀而来的大都是港澳台三地的收藏家,少部分为永元公司在京城发展的新客户。
但不管是哪里的客人,只要是喜好收藏古瓷的,对这两家监定机构都不陌生:南洋一带,以及香港、澳门、台湾,东南亚陶瓷学会是数一数二的古瓷监定机构,专业能力毋庸置疑。
至於第二家,他们同样不陌生:境外沉船的海捞瓷,基本都有牛津公司负责监定。
但重点不是这个,而是报告内容:两百八十七件,每一家公司对每一件瓷器都做了单独检测,从器型到胎质,从釉面到皮壳,以及年代、真伪、老化痕迹的分析与判断,每一条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再看最後的签名与盖章:每一项检测报告的底下,都有张远桥的签名,以及「京城永元担保公司」的大红印章。
这等於什麽?
等於整个质押过程当中,无论是开始还是结束,张远桥和永元公司对这批瓷器的真伪没有任何的异议。
所有的客人都在下意识地想:那到後来,张远桥是怎麽知道这批东西有问题的?
可能是後知後觉,察觉到了什麽异常。更或是听到了什麽风声,然後对这批瓷器进行了更为全面,更为深入的监定。
看到这里,客人们面面相觑。
怪不得,货主一点都不怵?因为合同中压根就没写,如果在质押存续期间,乙方发现质押物有质量问题,应该怎麽样。
更怪不得一提到合同,张远桥那麽虚?因为他早就违约了,而且违约了两次:搞自监定是一次,擅自销毁是第二次。
但不管有几次,都只有一个後果:按照估值的四倍赔偿。换种说法:不管这批瓷瓷器是不是赝品,哪怕它是一堆垃圾,你也得赔。
话再说回来:你说这是假的,那当初验收的时候是怎麽验的?两家权威机构合计将近六百份检测报告,难道都是假的?
那当初,你张远桥的大名怎麽签上去的,永元担保公司的红章是怎麽盖上去的?
下意识地,客人们看了看地上的碎瓷,又抬起头,直勾勾地盯着张远桥:
估值两个亿,如果按照四倍赔偿,就是八个亿。加上前面已经借出去的两亿,这就是十个亿。
张宗宪费尽心机地谋算了一辈子,永元行辉煌了几十年,所有的身家全部加起来,有没有这麽多?
所以,张远桥是怎麽敢,又是出於什麽样的考虑,才敢把这些瓷器全砸了的?
换种说法:这难道不是明知道要赔钱,却上赶着往对手的手里送?
但不知道为什麽,张远桥好像很镇定。至少从表面上看来,他并没有慌。
他用力地呼了一口气,盯着马拉威罗:「你没资格和我谈,叫何友英出来。」
马拉威罗顿了一下,暗道了一声果然:图穷见匕,破罐子破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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