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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我很想听听你要跟我说什么,我会在下午三点钟去阿巴斯。
哈格第拿着回条走了,我想这下,那儿的佣人们又会议论纷纷,因为阿巴斯又要进来一位新的女主人——原来的那一位。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看上去,人们绝对想像不到我的丈夫刚被谋杀。我的两眼显得神采飞扬,脸上出现了难得的红晕。现在还只有中午11点钟。再过一会儿,梅洛拉跟卡莱恩就要去散步。我不能让他们看出我兴奋的心情,因此,吃午饭时,我尽量压抑着这种欢乐的心情。
我考虑该穿什么样的衣服。真遗憾,我仍得穿着丧服,但是在接受到人求婚时总不好穿黑衣服吧?然而,我至少得服丧一年,是从约翰失踪的时候算起,还是该从发现他尸体的时候算起?我得做一年的寡妇,但我打算从约翰失踪的那天算起。
其实我真是个快乐的寡妇,但又得装出十分哀怨的样子。当人们找到约翰的尸体时,人们对我表示的悲愤显得十分同情。
是不是该穿件带点白色的黑衣服?那就选那套绸的。至少得表示我仍在悼念丈夫。外面套上黑外套,再戴顶黑帽子,那样,待会儿喝午茶时,就可以把帽子和外套脱掉。我想像着与金一起喝茶的情形,我会为他倒茶,好像我已是那儿的女主人。
好了,我决定在黑外衣里穿上那套白绸晨服,谁也看不出。我会悄悄走过草地去阿巴斯。我想到了那处女石,还有那个矿。既然已经证明没有锡了,我下次就把它填掉,要不然,小孩子去那儿玩,就太危险了。
吃午饭时,卡莱恩和梅洛拉都注意到我异样的神情。
“我从没见过你这么漂亮。”梅洛拉说。
“看上去,你像是得到了很想要的一件礼物似的高兴。”卡莱恩说。
“我今天早上可没收到什么礼物。”我对他说。
“我不相信,是什么礼物?”
“你做得对,”梅洛拉说,“你好像步入了正常的生活。”
我听着,心里想:等我回来,你们就知道了。
吃完午饭,我就穿上白绸衣,仔细地梳好头发。高高的发型使我看上去更加优雅,十足的贵妇人打扮。我要让金为我感到骄傲。因为头发里装饰着西班牙梳子,所以不能戴帽子了,只好披了个披肩,倒也十分得体。一切准备完毕,时间还早,只好再等。我坐在窗前,透过树林望着阿巴斯花园建筑的塔楼,心想,在这个世界上,我最想去的地方就是那儿——我将在那儿与金厮守我的后半辈子。
外婆说得对,生活已给我上了一课,爱情是人生的真谛。我现在确确实实地在恋爱,不是爱一幢房子,而是全身心地爱着一个男人。要是金说他想浪迹天涯,要是他说想重返澳洲我会跟他一起去的……无怨无悔。
尽管我会常常想起阿巴斯,那也只是一种怀旧而已!
但现在用不着想这些,生活给了我所有的保护:金和阿巴斯。
终于到了该出发的时刻,那天下午天气极好,秋日的阳光照在松树枝上,树叶闪着柔和的光泽。
恋爱中的人看什么都是美的。整个世界在我眼里从来没显得如此明媚——松树的芳香、青青的草原、温湿的大地、和煦的阳光;温柔的轻风送来海洋的气息;我爱这个世界。
我觉得自己不应该到得太早。我走近草地上的处女石,看着这些石头,就觉得它们是生活的象征。那些处女也热爱生活,但她们的方式不对。她们像在阳光下惊醒的蝴蝶,娇嫩的翅膀在阳光下飞得太久,飞向了死亡,可怜!我站在那儿,最让我怀念的是那第七位处女。
接着我又回想起站在墙洞里,小伙伴们看着我的情形,那一幕彷佛是生活戏剧的开幕,我故事中的主要人物都在那儿登场。有些是悲剧人物,有些已找到了幸福。可怜的约翰惨死敌手,贾斯廷钻进了宗教的寺院里;梅洛拉由于不敢抗争听凭命运的安排;金和克伦莎将为这个故事谱上令人高兴的结局。
我虔诚地祈祷我的婚姻会幸福。我已拥有我的儿子,我还想要有金和我共同的儿女。卡莱恩只是阿巴斯的代名词,而金则是圣·朗斯顿的代名词,其意义要广得多。要是我和金有了自己的儿女,我也要为他们好好安排。
我穿过草坪,走向阿巴斯。
我站在门廊,摁响了门铃。哈格第开了门。
“下午好,夫人,金柏先生已在书房等你。”
我走进书房时,金迎了上来,我感觉到了他很激动。他接近我的披肩,对我不怎么认真地对待丧服一点也不吃惊。他根本就没注意我的衣着,他注视着我的脸。
“我们先谈,然后再喝茶好吗?”他说,“因为要谈的事实在太多了。”
“好的,金,那就先谈吧!”
他拉着我的手来到窗前,我俩并肩望着远处的草场。这已是他向我求婚的最好时刻和最佳环境。
“克伦莎,我一直在想,”他说,“要是我说得太早,因为你刚经过这么多伤痛,那你千万得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