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围裙,来客见了,大多以为是家里的奴婢。这样的外戚当然深得朝野,特别是儒生阶层的欢心,被称为是“当代周公”。
王莽38岁时当上了一人之下的大司马,其后元帝、哀帝、平帝连续崩立,王莽在人事漩涡中几度沉浮,展现出高超狠辣的政治手段。公元5年,他以药酒毒死平帝,立年近两岁的孺子婴为帝,自称“假皇帝”,三年后,废孺子婴而登基称帝,国号“新”。在中国历史上,历代开国皇帝均为戎马出身,唯两人例外,一是王莽,另一是篡唐立周的女皇武则天,一儒一女,堪称异数。
王莽称帝后,事事以《周礼》为标准,宣布要“奉古改制”。关于王莽改制,后世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他是“托古篡汉”,托古是名,篡汉是实,因而是一场政治闹剧,另一种则认为,他是真心实意的要按周代古制来改造弊病丛生的当代,是汉代儒生的一次理想主义试验。其实,就经济改革而言,这两种观点都不完备,因为王莽确实是想改革,不过他并不想改回到遥远的周代去,他的改革目标其实就是“武帝-桑弘羊”模式。
当时之世,无论是世族势力的壮大,还是土地兼并过度,或财政困难,其实都是中央权力旁落的体现,甚至王莽能篡汉自代本身,也是皇权羸弱的结果。所以,他登基之后的当务之急,就是重新实现中央集权。在随后的十多年里,王莽推出了众多的经济改革政策,无不围绕着这一主题展开。
王莽改制,首要之举是“五均六筦”,这就是全面恢复盐铁专营和均输、平准二法。
“五均六筦”是在他登基后的第二年正式推出的,所谓“五均”是:在长安及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等六大都市设立五均官,由原来的令、长兼理,称为“五均司市师”,他们的工作,一是定时评定物价,名曰“市平”;二是控制市场供应,市场货物滞销时,以低价收购,货物涨价时,则以高价出售;三是办理赊贷,根据具体情况,发放无息贷款(赊)或低息贷款(贷);四是征收山泽之税及其他杂税。所谓“六筦”,是指官府掌管六项经济事业,即:由国家专卖盐、铁、酒,专营铸钱,征收山泽生产税,经办五均赊贷。
从王莽为“五均六筦”所下达的诏书看,他对专营政策的理解是非常到位的,他说,政府要管制的都是一些人民日常必需、虽然价格很高也一定要购买的商品,也就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关键性产业”,这些产业国营化之后,就可以达到“齐众庶,抑兼并”的目的。胡寄窗在《中国经济思想史》中评论说,“在王莽以前,倡议经济管制如管仲与桑弘羊,对管制政策的必要性都不如王莽所讲的透彻。”不过,后世的人们也都知道,所有推行计划经济的人无不以“均贫富”和实现社会公正为口号,而实际上都是为了加强集权以及扩充财政收入。
与汉武帝时期的国营化政策相比,王莽的政策推出密度太大,计划色彩甚至更加浓重。比如,在零售物价的管制上,到了无微不至的地步,《汉书·食货志》记载,政府在规定的时间对各种商品进行分类定价,同一种商品以品质的不同分成上、中、下三等,然而才允许商贾拿到市集上去销售。这无异于用计划之手完全地代替了市场的功能。
此外,王莽也仿效汉武帝的做法,任用一批商人来经营“五均六筦”,他任命京城最出名的巨商王孙卿为主管市场的“京师市师”、“汉司东市令”,任命洛阳城里有“十千万”资产的富商张长叔、薛子仲为“纳言士”,在各地设置专营事务的官吏时,大多用的是当地的商人,让他们当上了交易丞、钱府丞等等。由于缺乏铁腕的监督机制,这些穿着官服的商贾乘机与行政官员沆瀣一气,虚设帐簿,掏空国库,大肆牟取私利,最终的结局是,官府的钱库没有充实多少,却弄得天下百姓苦不堪言。
在税赋政策上,王莽也采用了臭名昭著的算缗之法,他宣布征收个人所得税,所有从事工商业者,无论是养蚕的妇人还是缝补匠、算命看相的,都要向所在地的县官自报所得,按十分之一的税率缴纳税金,有敢不报者或自报不实者,全部没收所得,并罚在官府做工一年。这一政策如何落实,史书不载,估计又是为某些官吏敲诈民间创造了无数的机会。
在“五均六筦”政策中,有一条是铸钱国营化。在这一项改革上,充分展现出王莽改制的混乱和随意性。
西汉自武帝以来,百余年间,一直通行五铢钱。王莽第一次改变币制是在登基前一年――公元7年的五月,他以周钱为蓝本,增铸货币,新币分三种,各值五千钱、五百钱和五十钱,是为“大钱”。当时,国内已经呈现通货膨胀的苗头,新币的名义价值远远高于旧币五铢钱,于是民间私铸之风大起,王莽下令禁止列侯以下私藏黄金。
公元8年,新朝创立,王莽以“奉天承运”为名义改出一铢小钱,社会传言说五铢钱和“大钱”都要被废止了,市场顿时大乱,王莽一方面把谣传者抓起来,流放边疆,另一方面则大量铸造小钱。
到了公元10年,王莽突然又宣布变动币制,他把货币总名为“宝货”,分金货、银货、龟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