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的起因是加州的一家小软件公司SAtCELECtRONICS起诉微软有侵权行为。
但真正让微软头疼的是由于挤垮网景浏览器而招致司法部的反垄断指控,这一指控差点让微软面临解体的危险。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随着电脑技术的突飞猛进和互联网的崛起,Internet浏览器技术方兴未艾,而一向对未来发展趋势有着先见之明的盖茨比尔却认为,决定未来计算机世界命运的,仍是“视窗”技术而不会是浏览器技术。因此,微软并没有开发浏览器技术的计划。而正是这一足以让微软走向毁灭的致命错误,也让一家叫网景的小公司欣喜地发现了巨人阴影下透露出来的一丝阳光。在随后的两年内,网景专注于浏览器技术的开发,推出了一款名为“领航员”的全新浏览器。很快,一种基于Internet而首次与微软无关的新的软硬件体系形成了。以网景为首的一批互联网技术公司应声崛起,迅速构成了一股隐隐然可以与微软分庭抗礼的新力量。所有人都心照不宣地看着这样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如果网景在浏览器市场上取得垄断性优势,它就完全有可能和实力推出一套新的操作系统以替代微软的indows。一下子,似乎全世界都看到微软帝国的大厦的根基在摇动,无数人摆好了舒服的姿势想看看微软和盖茨的如何应付这一场“自作孽”的祸端。
显然,盖茨很快就意识到自己当初的决定是多么荒谬。盖茨开始迅速采取行动,在与网景的战略合作谈判破裂后,凭借财大气粗的实力,在短短一年时间里,微软豪掷20亿美元,通过购买、兼并和开发等多种手段,迅速地推出了一个浏览器产品IE2.0。为了彻底摧毁网景,比尔?盖茨决定将这一产品实行免费开放。这个决定一出,浏览器市场随即一片骚乱,因为当时网景浏览器的收费标准是45美元,而IE的功能与之相近却分文不收,无疑让包括网景在内的所有公司和消费者都目瞪口呆。随后,微软宣布将indows95与IE捆绑销售,而当时全球85%的电脑装了indows95,这几乎是挤占了网景绝大部分的市场,并且微软还利用其强权能力,与网络浏览器发行和使用的两个主要渠道——原始设备制造厂家及网络服务提供商签署了一系列的协议,其核心内容仅一条:将IE而不是网景的“领航员”作为他们向消费者推荐的首选浏览器。
一连串的强势反击,让网景公司措手不及、节节败退。到1998年,微软的IE已占有网络浏览器市场的半壁江山,一举夺回了三年前被网景的“领航员”浏览器抢去的主导地位,而曾经雄心万丈的网景公司只能被迫放弃浏览器市场。而微软获益不止于此:正是在这样的竞争和攻击中,微软完成了公司的战略转型:由一家PC软件系统的技术提供商转型为以Internet为基础的服务提供商。这为微软日后的发展更是奠定坚实的基础。
似乎是一场完美全胜的战役。然而,微软这种强势的做法,也潜藏了危机。1997年,微软和网景公司在互联网浏览器领域展开了激烈的竞争。微软为抢占市场份额,将其“探索者”浏览器与视窗95捆绑出售,从而使网景的市场份额从近90%跌至50%,微软份额则猛增至36%。这一举动招致网景公司强烈不满,也引起司法部的注意。1997年10月,司法部向哥伦比亚地方法院递交了上告微软的诉状,认为应对微软课以巨额罚款。12月,哥伦比亚地方法院驳回这一要求。1998年5月18日,司法部与美国19个州及哥伦比亚特区,对微软提出反垄断指控。10月19日,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法官汤姆斯·杰克逊就这桩备受瞩目的“微软不正当竞争案”开庭审理。11月5日,杰克逊公布了长达207页的事实认定书,认为微软在个人电脑操作系统占据了垄断地位。2000年1月13日,迫于压力的比尔·盖茨辞去微软首席执行官一职,由史蒂夫·鲍尔默接任。到6月,形势进一步恶化,杰克逊判定微软违反反垄断法,应将其一分为二,一家主营个人电脑的操作系统,另一家经营IE浏览器、办公应用软件等。这一判决对于微软来说,不啻于被宣判了死刑,如果微软公司一分为二,其独有的优势将不复存在,微软帝国遥遥欲坠。微软公司不服,立即提出上诉。至2001年6月28日,美国哥伦比亚特区上诉法院由7名法官组成的审判团一致同意,推翻拆分微软的初审裁决。微软顺利脱险。
这一切就像一出精彩刺激的戏剧,对于微软来说虽是“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春”,但期间惊心动魄,盖茨更是感到无比的冤屈、不平,本来是商场如战场,在商家的概念里,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是再正常不过的商场规则,结果一场反垄断诉讼差点断送了整个微软帝国。但情绪永远派不上真正的用场,面对不公平,盖茨给出的应对方法是:先适应这种环境,再坚持到底,最终定能获得意想不到的成效。
面对反垄断诉讼,盖茨始终在寻求最大范围内的支持,包括客户、合作伙伴、公司股东,更重要的是消费者,盖茨通过公开信、记者招待会、新闻发布会等等形式不停地向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