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克劳德继续说,“霍林斯沃斯,很病态的一个家伙。”
“我很烦这样的人。”
麦克劳德使劲憋着笑,嘴巴都憋得有点扭曲了,而我便等着他笑完。他摘下银镶边的眼镜,优哉游哉地用手帕擦着。“罗维特,你也知道,你话中有话,我不希望你指桑骂槐,再说那样的话。”
“我无话可说了。”
“就算是霍林斯沃斯也不能。”他再次嘶叫起来,舌头都顶到了上腭。“他简直就是个饭桶。我可以把他的所有个人观点归纳为一句话:他就是个疯子。”
说完这些,他扯开了话题,我们聊到其他地方去了。不过那晚就在我要离开时,麦克劳德又提了起来:“让我知道,你到底是如何看待他的。”
其实那次见面真的很偶然。隔天晚上我穿过大厅去敲麦克劳德的门,让我恼火的是他居然不在。我就在大厅里傻站了一会儿,很是失望,因为那天晚上我真的无心工作,那会儿感觉真的没指望了。幸运的是,我再次敲了门。
结果,一个年轻的男人正从隔壁的房间往外看着,我猜那人就是霍林斯沃斯。我朝他点点头。“抱歉,”我说道,“我敲门敲得太大声了。”
“噢,没关系的,”在走廊暗淡的灯光下,他盯着我看了看,“你是最近才搬进来的朋友吧?”
我回答了他的问话,他便很有礼貌地笑了笑。接着我们都沉默了好一会儿,最后还是他一点也不尴尬地先开口打破了沉默的氛围,“这天气变得好热啊,有没有感觉到?”
“我觉得是的。”
“我相信肯定会慢慢凉快下来,”他轻声说着,“然后肯定开始下雨,驱散这空气中的湿气。”
我咕哝着回应了他。
霍林斯沃斯似乎感觉到必要的联络已经建立起来了,我们之间不再是陌生人了。于是他说道:“我正准备去喝一杯,有没有兴趣和我一起?”
我接受了邀情,他便请我进去,打开一罐啤酒。他的房间比我和麦克劳德的都大,却几乎没有多余空间了,因为床太大了,而且还有个大衣柜占了相当大地方。我推开了一些脏衬衫,坐了下来,手指上的触感还残存着,几秒后我意识到这屋里有些地方有点古怪,很不协调。
难以置信,他的房间乱糟糟的。一堆脏衣服摆在那边,衣柜上的两个抽屉开着,床单的一角悬挂在床边,衣柜门斜开着,我能看到一套西装的下缘已经耷拉到地板上了。空啤酒罐到处都是,垃圾桶也早就塞得满满的了。桌子上也乱七八糟,满满都是铅笔屑、墨水迹、烟蒂以及一破箱子信纸。
然而地板上居然没灰尘,木质地板擦得很干净,看得出来窗户这几天也擦洗过。霍林斯沃斯自己也过得很好。他的夏日休闲裤干干净净的,开襟衬衫透着一股清新,头发精心梳理过,胡子剃得干干净净,之后我又注意到他的指甲也修剪得整整齐齐。他整个人看起来跟这个房间格格不入。
“偶尔喝喝这种酒实在是太美妙了,”他说道,“我的家人总是告诫我喝酒不要喝得太凶,但不喝就对不住朋友了,所以现在让我们畅饮吧,怎么样?”
他明显是从小乡镇来的,谈到天气、口音和礼仪的话题时都能明显看出来。单纯的小镇男孩到了大城市,从他的身型就能体现出来:还不到中等身材却很匀称,他应该能以一个简单动作优雅地翻过一道篱笆。
不只如此,外貌也很相称。他有着一头米黄色头发,额前蓬乱的鬈发盖住了太阳穴。深蓝色眼睛不大,却很容易立刻就被注意到,因为他的口鼻实在没什么明显特征。他还长着雀斑,这让我很好奇他的年龄。到后来我才知道他和我一样,至少已经二十来岁了,但肯定有很多人觉得他才十八岁而已。
他站在地板中央,灯光从那金发上发射出来,他和他的房间真的是大相径庭。现在的他看起来似乎有点不对头,我看过一张他小时候睡觉的照片:一张床,一本《圣经》,还有角落里的球棒。好像专门设计的一样,墙上唯一的装饰品是印纸版上交错的磷光,黑暗中正在发光。
我幻想着每天早上他都打扫房间,拂去木质地板上的灰尘,拍掉地毯上的灰。然后等他离开,一个陌生人会进门,疯狂地找着某个霍林斯沃斯不可能拥有的东西。又或者……是霍林斯沃斯自己在翻找着,拉开抽屉,把衣服丢在地板上。这也太奇怪了,然而房间这么乱,看起来更像是被乱翻过而不是霍林斯沃斯的懒惰造成的。
几分钟后,我问他在哪里工作,他告诉我他是华尔街的一家经济行的职员。
“你喜欢这工作吗?”
他做了个很有意思的回应。“噢,是的,我没法抱怨了,”他依旧柔声说道,“那里的人都非常友善,而且出于各自原因,他们始终相信他们在那里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但是我无论如何都是喜欢这样的工作的,因为我就是喜欢这种干净的工作,你呢?”
“我倒是没仔细想过。”
“你不喜欢?看来并非人人都想的和我一样,”他有点激动,又说道,“我猜肯定有很多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