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胃部,醉意使她的两腿之间濡湿。她用手擦拭嘴唇,当手上沾满酒味时,她变成一只疯狗。
每次的地点都不同。有时在床上,有时在沙发上,有时在厨房的地板上。她坐着,从自己的脖子开始抚摸。她的手指粘搭搭的,宛如桑尼喝酒后的嘴唇。她的手一段段地朝下滑,终于玩弄着两个乳头。挟在手指中的乳头由柔软而僵硬,她想起那双粗大的手挤出的细小空隙。乳头充分地受到爱抚,使她的唇间吐出叹息,按捺着因舒适与慵懒带来的自满心情,她拖着自己的身体到唱片转盘旁,播放她刚才遗忘了的音乐。自从桑尼死后,转盘上就放着固定一张唱片——声音酷似桑尼的泰迪?班达格拉斯。她再次坐下,她的乳头已因抚弄而坚挺,她的嘴唇开始顺着她的意思挪到别的部位。啊,桑尼,就这样,太棒了,快来,求求你。炽热的气息使香水的气味散播着,她开始抚摸自己的大腿。那话儿因既经冻结的爱情而开始湿润。仿佛为了拒绝桑尼不在身边这个事实,她紧紧地闭上眼睛。准备体会即将扩散到全身的快感,她将手指移到自己的中心。那既是她的手指,又不是他的手指。啊,这也是作爱,她想。爱情使她飘飘欲仙,桑尼的气味开始把她引导到最高的快乐。不行,桑尼,还要更快乐些。她的声音与唱片中流泻出来的沙哑歌声会合,在节秦中流汗。啊,太美了!她的嘴里不断吐出一连串爱的语言。
当她清醒的时候,房间的空气仿佛凝滞了,对桑尼的爱恋凝聚出甜香,下降到地板上。伊凤趁瞳眸中残留的快乐之露变成泪水之前,奔进浴室,开始清洗身体。我在作爱。姓在依然敏感的皮肤上抹上香皂,同时欣然地想着,作爱使人的心变得温暧。她的嘴唇形成花儿绽放般的微笑。这个办法倒很妙,因为我仍爱着桑尼。
路佛士不曾热烈地爱过一个女人,但也至少知道爱情是怎么一回事——例如对父母、兄弟或朋友的爱。随着几乎每天与伊凤会面,他觉得自己的心里涌起对她的某种爱情。
出现在路佛士面前的伊凤总是那么明朗清新。纵使两人单独在一个房间共处,他们之间完全没有男女互相深入交往时所使用的手法,也就是预期着上床作肌肤之亲时带点羞涩的紧张感。路佛士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但两人在谈论桑尼的同时,他总是避开伊凤所散发出的、若隐若现的性感魅力,并认为稍作暗示也是一种不谨慎不应该的行为。
然而,他不得不在心中低语。她的生活不会寂寞吗?她的心似乎已经不再哭泣,但她的肉体呢?如果也不再哭泣,那么总有一天她会接受别的男人。想到这里,路佛士摇摇头。让桑尼以外的男人抱她?真是岂有此理!他十分惊讶自己的不道德。自己和她笑谈有关桑尼的回忆,乃是出于试图使她心灵痊愈的、朋友式的体贴。既然如此,为了愈合肉体的创伤,岂不是也需要一个男人吗?
路佛士越来越喜欢伊凤。但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不妨成为安慰她的肉体的男人。他只是有点嫉妒今后将出现在她生命中的男性。友情偶尔也会连带地使男女之间产生类似嫉妒的情绪,这是可以理解的。再怎么说,她总是自己的密友的女人,等于是自己的妹妹。但吃妹妹男友的醋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你现在能忘记桑尼了吗?”
有一天,路佛士以蕴含着最大关心的温和语气问她。伊凤停下正在掷骰子的手,诧异地抬头看他。
“你说什么?就是因为忘不了才一直和你谈他呀!”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当然啦,我也不会因为他已经去世而忘记他。我的意思是,你能不能忘掉非桑尼莫属的病态想法?”
路佛士气自己有点辞不达意。他之所以使用‘病态’两个字,是因为觉得伊凤与桑尼之间多年的感情,乃是属于一种叫做‘迷恋’的热病。
“我办不到。”
伊凤说完这句话便紧张抿嘴唇,露出抚然的表情。
“你这辈子不打算另外找个男人吗?”
“我忘不掉他!”
路佛士初次看到伊凤失去镇定的样子。这样下去不行,伊凤将会演成悲剧。他有了这种直觉,便将手搭在如今不啻是他从前的知友桑尼化身的伊凤身上。
“你办得到,伊凤。现在你不是能够在我面前笑着谈他了吗?你已经开始平静的接受他的死亡,所以,我希望你把眼睛望向外面的世界。当然,我们没有必要遗忘他,不过,你还是把这份记忆收藏到别的抽屉里吧!活着的女人需要活着的男人。”
伊凤气得脸色发靑,全身簌簌发抖。路佛士被她那种出乎意料的反应吓了一跳。他的原意只是轻轻作个建议而已,本来以为地会笑着回答。伊凤不总是笑嘻嘻的吗?
“回去!”
从喉咙里挤出来的声音,使路佛士手足无措地呆在当场。
“我叫你回去!”
伊凤猛然抓起嵌子,朝路佛士丢去。紧接着臭骂他是一个混帐之后,她奔进卧室,砰然一声,把门关上。
在散落的骰子当中,路佛士坐了好一会儿,最后,他总算领悟到自己非离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