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问道。
“把它给我。”
“我为什么要给你呢?”她说着,鼻子都快翘到天上去了,“你从来没为我做过什么屁事。不仅如此,这支小小的铅笔花了我大约三块钱。你拿三块钱来,我就给你。”
说完,她笑起来,觉得满好玩的,就好像在捕捉以腐尸为食物的饥饿兀鹰似的,正在引君入瓮。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票面五元的钞票,扔在柜台上:“不用找了,留着给你自己买点减肥药什么的。把那破玩意儿给我行吗?”
回到办公室,他用笔在拼凑素描上画出了双唇的轮廓,使它们比原先略微大了点。集合厅已空无一人。
这时,一位警探走了进来,走到坎宁安的办公桌旁才停住脚,此人是上白班的,这会儿是来加班的:“你在着色呢,坎宁安?你一晚上呆在这儿就干这个,嗯?干什么呢?”
见没有激怒他,那位警探悻悻地走到自己的办公桌旁坐下来写什么。嘴唇的轮廓画好后,坎宁安用红笔权充口红涂着双唇,然后,他站起身,欣赏着自己的杰作。
“这就对啦!”他在办公桌前踱来踱去,不再看那张素描,因为过于激动,无法再走回椅子上。
“这就对啦!”
抓起桌上所有的案卷,他对那位警探说:“我要走了。帮帮忙,跟调度员说一声,要有什么凶杀事件就往我家打电话。我请病假。”
回家路上,他在一家停车招呼站门口停下车,但没有下车,坐在车里看着人们逛进逛出。
他的脑袋都要炸了,两边太阳穴仿佛被老虎钳钳住了一般。
他一会儿想回家去,吃几片阿司匹林,再往肚子里填点什么,一会儿想想又打算去买半打啤酒,找个什么地方独自豪饮个饱。
时间还早,才八点半,要是他现在回家,孩子们会把他逼疯。在十点钟的新闻节目里瞧瞧他自己,现在已变得毫无意义。如果他的推测正确,那么这件赫纳德兹的案子足以轰动全国,甚至可能在那类报道犯罪的专题节目如“实录”里整整播放一刻钟的镜头。最后,他还是选择了后一种方案,买了六罐啤酒往海滩开去。
他将车停在海滩的僻静处,靠近一家污水处理厂。此地经常会有尸体被海浪冲上岸,不幸丧生的冲浪好手、船夫、遇害后投入大海的被害人。海浪从几英里以外将这些失去生命的尸体送到此处,搁置在污水处理厂边的海滩上;大海漂回了不属于它自身的毒物,还给人类自己来回收处理。
随着“噗”的一声,又一罐啤酒被打开,这已经是第三罐了,他的头痛消退了。
他之所以离开奥马哈,除了那里气候寒冷以外,还有很多原因,记忆像潮水般从脑海中涌出。
那时候,他还在巡逻组工作。有一次,坎宁安和他的伙伴在巡逻时被派去处理一桩发生在本地一家杂货店兼药店的盗窃案。看见店里后窗的一块玻璃碎了,仿佛还听见里面有响动,他们要求增援。他的同伴占据了屋后的一处有利地形,坎宁安则控制了前门。增援小组尚未到,他便听到玻璃砸碎的声音,接着又是一声枪响。
等他跑到屋后时,听见他的同伴正朝着无线对讲机大喊着呼叫救护车。地上,躺着的竟是一名小男孩,鲜血正从他脑袋上的一个大洞里汩汩地往外淌。
他的同事朝那小男孩俯下身。
“是一只袜子……一只袜子。”结结巴巴地说,他的声音和眼神都表明他已濒于歇斯底里。
坎宁安将他推到一边,开始给那男孩做人工呼吸。一边上下挤压孩子的胸部,他一边望着底下那僵硬的小身体。血泊中,可以看见海棉状的组织,他意识到自己所看到的正是孩子的脑浆,从脑袋一侧流了出来。进一步抢救无非是浪费时间,他停住手,将满是血污的手在制服的裤子上擦了擦。
“我以为那是一把枪……你在听我的话吗?”那人双手揪住坎宁安的衬衫。远处传来警笛的尖叫,渐渐近了:“他从窗户上爬出来……我看见他手上有样白色的东西……我以为是镶了珍珠柄的左轮手枪。我开了火,我不知道他是个孩子……我不知道。”
坎宁安望着孩子的右手,只见套着一只白色的运动袜,以免在破窗而出时被玻璃刮破手。
他的同事从马靴里掏出一支裹在塑胶布里的口径为22毫米的手枪——他们管这叫“舍弃牌”——一件没有登记过的、也没有用过的武器。许多警官身上都带着它们,为的就是应付眼前这类情况——万一错杀了一位赤手空拳的嫌疑犯。坎宁安一声不响地站在那儿,眼看着那人弯下腰,除去男孩右手上的袜子。接着,那人一手举着那只沾满鲜血的袜子,将枪塞到男孩的手里,枪随即从男孩毫无生机的手中滑落到地上。
“我知道你会站在我这一边的。”那位警员哀求道,救护车和其它警车都已聚集在现场内。
“我有五个孩子,看在上帝面上!下个月我也许会升警官。”
后来发现,那男孩才十四岁,因为不堪忍受虐待逃了出来,流浪街头。
他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