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那些切断的手指?那也是克伦干的好事吗?他已经诬陷了德韦修,是否也诬陷了索耶?残杀了某个无辜的女人,然后把手指栽赃到韩德森大道的房子去?她原来一直跟一只野兽睡觉。
他正向她一直走过来,安强迫自己不要退缩。他走得越近,她就越有更好的机会保护自己,击倒他。让他过来,她对自己说。她的肌肉在汗水中绷紧。他也许练过举重,但却不太懂得防身术。
“你想对我做什么?”他啐道,呼吸的热气喷到她的脸上,“你跟其他人都一样。”
“不,克伦,”安哀求道。目前先顺着他的心意。
“别伤害我!求求你,别伤害我!”她一表示恐惧,他就回过头,眼中露出柔和的神情。
他暂时解除戒备了,陶醉在她的恐惧里。现在正是时候。安把手放在他的肩上,将他拉近,好像要拥抱他一样。突然间,她抬起膝盖,用力撞向他的鼠蹊部。
他痛得大叫,脸扭曲着。他的头垂到胸前,骨盘向后急缩。
安跳到一旁,克伦倒在车库地上,膝盖顶着胸口。她急忙抄起套头外衣和相机,向巷子跑过去,听见他踉跄地站起来。发刷从她的口袋里掉出来,落在车道的水泥地面上。她听见克伦停下来捡它,仅仅在她几步之后。放弃它吧,她对自己说。但她放不下,她必须有证据。她已经冒着生命危险来拿了,不能空手而回。
就在克伦的手指接近那把刷子时,安用全身的力量猛踩在他手上。她弯腰抓起那把刷子。要是她带枪来就好了,她暗忖,她现在就可以立刻杀死他。他们的目光相交,安看见情势逆转了。现在他是个恐惧的人了,是个无力反抗的人了。她不肯把脚移开他的手上。
“别靠近我!”她啐道,口水喷出她的嘴巴,“如果你靠近我三英尺之内,我会把你该死的脑袋轰掉。”
他的另一只手挥过来抓她的脚踝。但安太敏捷了,她飞奔到车道上,冲上她的车子,发动引擎,火速离开,在大马路上经过一辆开往克伦家的巡逻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