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托以为身世之感。我觉得,以唐代风气开化,本事不能断其必有或必无,但洪迈提供了一种思路:歌女身世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其间的寄托。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那么,又何以安抚身心的憔悴呢?
这就是和《琵琶行》引起无数人共鸣的原因。它们所描绘的,正是人生普遍而永恒的境遇。
《秦中吟》和《新乐府》属于“给世界”的诗,素来被视为他成就的最高代表。这些诗语言的浅白通俗,却是经过刻意锤炼了。不过,同样真实生动地记录与批判社会,感人力量,却要逊色于老杜“诗史”。这不仅是功力和风格的问题,杜诗作于颠沛流离之中,他就在他所描绘的悲惨生活里,而白居易却是用“第三只眼睛”来冷静的观察这一切,所以不免有点疏离。“首句标其目,卒章显其志”的手法,可谓利弊参半。我最喜欢《上阳白发人》《井底引银瓶》《卖炭翁》三首,是诗人与主人公心理糅合最成功者。
白居易集中还有一部分很可爱的,是一百道判词。我第一次翻阅的时候,就先看标题,猜猜他的观点如何,再接着往下看。我惊讶的发现,他的很多观点居然和今日的法理道德相去不远。这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他是一个相当理性而宽容的人,虽然他不可能超越他的时代。后来发现洪迈一样注意到了判词,他说和这一比,张 风靡一时的《龙筋凤髓判》简直差太远。虽然我没有读过《龙筋凤髓判》,却很有点“所见略同”的得意。节录一例:“得甲去妻后,妻犯罪,请用子荫赎罪,甲怒不许”,判曰:“诚鞠育之可思,何患难之不救。况不安尔室,尽孝犹慰母心;薄送我畿,赎罪宁辞子荫?纵下山之有怒,何涉屺之无情?想《]q》之歌,且闻乐有其子;念《葛》之义,岂不忍庇于根?难抑其辞,请敦不匮。”
鲁迅先生说,看选集是受了选家的骗。尤其是伟大的诗人,若是只看若干名作,实际上是无法体会他全部的精神风貌的。
二零零年八月三十日,家中托人将《白居易集》千里寄来,时匆匆搬家,线路暂不通,无法上网,深夜读白居易集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