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到的某些性状的连续变异没有任何实质意义。遗传学家对外部环境可以决定新性状的说法表示怀疑。
到了1900年,在寻找不连续遗传模型的形势下,孟德尔的工作被人以完全现代的方式加以重复。两个生物学家,卡尔·柯伦斯和雨果·德弗里斯,“重新发现”了孟德尔定律,而且声明他们拥有了通往新遗传理论的钥匙(ilkie,1962;Zirkle,1964)。有人并不接受E.V .丘歇马克也是一名重新发现者的说法,甚至对德弗里斯的作用也提出异议(Zirkle,1968;Koler,1979)。不管具体情形是什么,这时孟德尔已经被追誉为这门新兴科学的英雄,他的试验则被视为遗传不融合和不连续的经典例证。
在英国,最著名的孟德尔学说支持者是威廉·贝特森(Beatrice Bateson,1928)。贝特森起初是一个继承海克尔传统的形态学家,他后来转而热心地进行遗传的实验研究,希望这个新方向能够剔除达尔文主义中的臆想成分。弗朗西斯·高尔顿和美国生物学家·K·布鲁克斯的工作使他确信,进化是突然发生的,不连续变异远比连续变异更有意义。1894年,他在《变异的研究材料》中强调,不连续变异的性状要远比达尔文主义者承认的多。这不可避免地导致他和生物统计学派的支持者之间发生争论,并使贝特森和韦尔顿之间的个人冲突达到极点。贝特森想弄清不连续因子是如何遗传的,于是开始自己做杂交实验,并且不久就获悉孟德尔被重新发现。是他第一次发表了孟德尔文章的英译文(见Bateson,1902),并将孟德尔学说视为彻底改革整个遗传科学的关键(Coleman,1970;Provine,1971;Cock,1973;Darden,1977)。
因为生物统计学家们已就变异在进化中的意义问题同贝特森发生过争执,显然他们一定会反对孟德尔学说;这时贝特森自己发现很难将新兴的遗传学与他最初对进化机制的认识调和起来。孟德尔定律涉及的是现存性状的传递,而不是新性状的产生,贝特森开始怀疑通过突变可以产生出新的遗传性状的观点。他确信突变总是退化性的,包括现存性状的衰亡。那么,正向进化是如何产生的,贝特森注意到,遗传因子有时会被抑制基因所屏蔽,抑制基因会阻碍性状的表达。如果抑制因子被退化性突变所消除,被屏蔽的因子显然就会表现为一个新性状。贝特森没有注意到这个观点中的含义,即,在整个进化史上发展起来的所有性状,一旦限定在第一个生命体的基因里,就会被现在已经消失的一系列抑基因所屏蔽(Boeson,1914)。
无论贝特森是否怀疑,关心进化机制的大多数生物学家还是开始明白经常有新的遗传因子引入。从荷兰植物学家雨果·德弗里斯提出的“突变论”中,最终产生出一些类似现代的观点。1889年,德弗里斯根据不连续的单位控制每个性状的观点,发表了“细胞内泛生论”理论(De Vries ,英译本,1910a;Darden,1976)。在深入研究这个理论时,他偶然见到了孟德尔的工作,并因此成为一位“重新发现者”。不久之后,德弗里斯在发展突变概念时,对孟德尔定律失去了兴趣。这种观点发表在1901-1903年的《突变论》中(De Vries ,英译本,1910b)和在加利福尼亚大学发表的一系列有关演说中(De Vries,1904;Allen,1969b;Bowler,1978,1983)。对于厌倦了达尔文论者和拉马克论者之间争执的许多博物学家来说,突变论似乎包含了所有的答案。突变论解释了新性状的起源和新变异及物种的分离,而无需达尔文主义的复杂的隔离机制。而且,突变论看来是建立于坚实的实验基础上,这符合新兴科学的传统。
德弗里斯并没有赋予术语“突变”完全现代的意义。对他来说,突变并没有将一个新的因子引入到现存群体中;相反,突变是新形态形成中的一个阶段,这种新形态会继续成为一种不同的繁殖群体。按照达尔文主义的看法,突变的类型是一个新变种,但是看起来是由一定数量的个体突然突变为一个新性状,而不是由亲代通过微小变异的积累而逐渐形成的。因此,突变提供了一个毋需隔离即形成物种的理想解释,因为新类型是如此独特,以至于从一开始它就只能在本类型内部繁殖。德弗里斯坚持认为存在着正向突变,这样就可以解释进化历程中新性状的引入。他相信物种会偶然来一阵儿快速突变,于是便可以解释化石记录中的缺环,还能说明整个过程的速度,从而符合开尔文对地球年龄的限定。
德弗里斯的证据来自他对月见草(Oenothera lamarckiena)的研究。他在荷兰的野外发现了这个物种,并亲眼看到它产生出明显的变异类型。他主张,每个新类型从一出现起就是真实传代的,因而形成了一个特异的变种。事实上,他给最重要的变异分别起了各自的名称,意味着变异之间存在很大程度的不同。到了1910年,才有人首次提出,德弗里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