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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竟然是白骨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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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五章(3 / 3)
考。

    《名公书判清明集》分门别类编纂的方法,以及着重记载官吏判词的体例,对宋元另一类公案有很大影响。

    《醉翁谈录》所载的“私情公案”和“花判公案”,就是承袭了它的形式。

    这类故事重点是记述官吏的明敏断案和判词的巧妙、恢谐,对受屈含冤者并没有很大的同情和兴趣。

    它主要来源于前代“公案书”等文献资料,而不是民间艺人的创作。

    其思想、艺术价值不如前一类公案,有的还只是说书人的参考资料,还没有赋予它文学创作的性质。

    明代万历年问,出现大批公案,大多数是收集民间故事和“公案书”里的案例,继承了后一类公案的形式。

    现在可以看到的,有下列几种:

    1、《包龙图判百家公案演义》,六卷一百回,题“钱塘散人安遇时编集”,“书林朱氏与耕堂刊行”,有“万历甲午岁朱氏与耕堂”字样,当为万历二十二年(1594)刊本。

    2、《龙图公案》,十卷一百则,序署“江左陶烺元乃斌父题于虎丘之悟石轩”,明刊本。

    又有《龙图神断公案》,题署亦同,十卷六十二则,为百回本之简本。

    3、《海刚峰先生居官公案传》,四卷七十一回,题“晋人羲斋李春芳编次”,“金陵万卷楼虚舟生镌”,卷首有李春芳写于万历丙午(万历三十四年,公元1606年)序。

    4、《皇明诸司廉明奇判公案》,二卷,存万历二十六年(1598)余象斗自序本,又有明建安书林郑氏萃英堂刊本,不题撰人。

    上卷分人命、奸情、盗贼三类,计三十七篇;下卷分争占、罪害、威逼、拐带、坟山、婚姻、债负、户役、斗殴、继立、脱罪、执照、旌表等十三类,计六十八篇,上下卷共一百零五篇。

    5、《皇明诸司公案》,六卷,题“山人仰止余象斗编述”,“书林文台余氏梓行”;明万历三台馆刊本。

    封面题“续廉明公案传”,可视为《皇明诸司廉明奇判公案》之续书。

    卷一至卷六,依次是人命、奸情、盗贼、诈伪、争占、雪冤六类,计五十四篇。

    6、《新民公案》,四卷,首有万历乙巳孟秋序(即万历三十三年,公元1605年),题“建州震晦杨百明发刊”“书林仙源金成章绣梓”。

    分欺昧、人命、谋害、劫盗、赖骗、伸冤、奸淫、霸公八类。

    7、《明镜公案》,七卷,题“明葛天明、吴沛泉汇编,三槐堂王崑源梓行”。

    分为人命、索骗、奸情、盗贼、雪冤、婚姻、图赖、理冤、附古、古案十类,计五十八篇。现残存四卷,共二十八篇。

    每卷末有“新刻诸名公奇判公案一卷终”、“新刻续皇明公案传二卷终”、“新刻皇明诸司廉明公案三卷终”、“新刻诸名公廉明奇判公案传”等字样,可见此书当出于《皇明诸司廉明奇判公案》和《皇明诸司公案》之后,故标为“新刻”。

    8(《详情公案》,全书六卷,现存卷二至卷四,题“陈眉公编”、“存仁堂陈怀轩刻”,卷二末尾有“李卓吾公案卷二终”的字样。

    卷二至卷四分为强盗、抢劫、窃盗、奸拐、威逼、人命、索骗七门。此书似出自《明镜公案》。

    9、《律条公案》,七卷,全名是《新刻海若汤先生汇集古今律条公案》“书林萧少衢梓行”。

    前面有“六律总括”、“五刑定律”、“拟罪问答”等,分为谋害、强奸、奸情、强盗、窃盗、淫僧等类。

    10、《杜骗新书》,四卷,题“浙江夔衷张应俞著”。

    分为二十四类,此书所叙案情,全为欺骗类,但无诉状、判词等,不同一般公案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