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把农村经济逐步纳入市场经济的轨道,促使传统农业向专业化、商品化、现代化的方向发展。
④乡镇企业蓬勃发展,深刻地改变了农村的产业结构。在农业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使农村解放出一大批劳动力。在改革开放形势的推动下,农村中集体的、个体的及私营的企业迅速发展。1987年,全国乡镇企业从业人数达到8805万人,产值达到4764亿元,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50.4%,第一次超过农业总产值。这是中国农村经济的一个历史性变化,是中国农民的又一伟大创造。
(2)改革重点转向城市及其全面展开
80年代初,在党的十二大(1982年9 月)之后,经济体制改革迅速地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在农村改革的推动下,全国改革的重点逐步转向城市,其他领域的改革也迈开了步伐。
邓小平在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强调指出:" 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无论是革命还是建设,都要注意学习和借鉴外国经验。但是,照抄照搬别国经验、别国模式,从来不能得到成功。这方面我们有过不少教训。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 邓小平提出的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思想,是整个新的历史时期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思想。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总结了建国以来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济体制改革的经验,把经济体制改革推到一个新的阶段,是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一次重要探索。该《决定》在理论上是对传统理论的重大突破:突破了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点,明确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商品经济;突破了社会主义企业只能由国家直接管理,不能自主经营的观点,明确了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所有权同经营权可以适当分离;突破了政企职责不能分开的传统观念,明确政企职责分开,政府机构管理经济的职能将由直接控制转为间接控制为主。
在《决定》有关改革方针的指导下,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自1985年起全面展开,并较快取得了进展。
首先,在坚持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多种经济成分获得较快的发展。1987年同改革前的1978年相比,在全国工业总产值中,全民所有制企业的产值所占的比重由77.6%下降到59.7%;集体经济由22.4%提高到34.6%;个体经济、私营经济、" 三资" 企业和其他非公有制成分由几乎为零提高到5.6 %。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全民所有制商业由54.6%下降到38.7%,集体商业由43.3%下降为35.7%,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由2.1 %上升到25.6%。
其次,根据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的原则,进一步扩大了企业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推行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调动了企业发展生产、改善经营管理的积极性,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到1987年底,全国已有91%的大中型国营工业企业实行各种承包经营责任制,56.1%的国营小企业改为集体经营租赁或个人承包及其他经营方式。企业在计划、购销、定价、资金使用、劳动人事等方面的自主权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扩大。如在资金使用方面,企业留利的比例逐年提高,1979年为3.7 %,1987年达到40%以上(扣除各种税费,实际留利约20%)。
再次,对计划体制进行了初步的改革。突出反映在生产、流通领域指令性计划范围的缩小上。1979-1987 年,国家计委管理的工业生产指令性计划产品品种,由120 种减少到60种,其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由40%下降到17%;国家统配物资品种由256 种减少到26种;国家计划管理的商品由188 种减少到23种;全国用于生产和建设的资金,由财政拨款的由76.6%下降到31.2%,由银行贷款的由23.4%提高到68.8%。因而改进了国家宏观调控的范围和方式,有利于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
除了计划体制改革之外,对财政、税收、价格、金融、商业、劳动工资等方面的体制也进行了改革。
在进行城乡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也对科技体制和教育体制进行了改革。1985年3 月和5 月,中共中央先后作出《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在对外开放方面也取得明显的进展。早在1979年7 月,党中央和国务院根据广东、福建两省靠近港澳、华侨众多的有利条件,决定对两省的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优惠措施,同时决定在广东的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的厦门设置经济特区。1980年8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1983年4 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对海南岛实行经济特区的某些政策,给予较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