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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当代经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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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前苏联东欧国家经济的曲折发展(2 / 4)
农业生产损失一半以上;阿尔巴尼亚损失约为2.431 亿金法郎。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波兰有600 万人丧生,占波兰全国人口的20%;南斯拉夫有170 万人丧生,占南斯拉夫人口的11.7%。

    随着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东欧8 国,即阿尔巴尼亚、保加利亚、波兰、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捷克斯洛伐克、罗马尼亚、南斯拉夫和匈牙利,在各国共产党和工人党的领导下,于1944-1949 年间先后建立了人民民主制度,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战后初期,东欧各国与苏联一样,都面临恢复国民经济的艰巨任务。与此同时,东欧各国与苏联不同,还要完成改变旧的生产关系、建立新的生产关系的任务。

    战后初期,东欧各国普遍对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国有化,以建立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实行国有化的方法一般分为两类:对那些战争罪犯、叛国

    投敌者所有的企业实行无偿没收的办法;对那些属于民族资产阶级的中小企业则实行有偿赎买的办法。也有的国家,不管是属于何种资本主义工商企业,一律实行无偿没收的办法。在东欧国家中,最早实行国有化的国家是南斯拉夫。还在战争进行期间,就对一些投敌分子的工业企业实行没收,到1944 -1945年期间,国内的主要大工业企业已基本实现国有化。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南斯拉夫人民政权已掌握了约80%的工业企业和银行。1946年12月6 日通过了《私人工业企业和经济企业国有化法》,该法又规定:凡具有全国和共和国意义的工业企业一律实行国有化。1946年1 月,波兰颁布了工业国有化的法令,规定对国民经济主要部门、大中型企业、交通运输、邮电、银行等实行国有化。凡是在同一工作时间内能容纳50名或50名以上工人进行劳动的工厂或企业,全部收归国有。无偿地没收了德国资本家、波兰叛国投敌者的所有工矿企业,而对其他企业主则采用赎买的政策。相对说来,德意志民主共和国的国有化进程较为缓慢。1947年通过了有关国有化的法律,对战犯和垄断资本家的厂矿企业实行没收,并把银行、交通运输和邮电企业收归国有。到1948年,没收的工业企业仅占工业总值的40%。后来进一步放慢国有化的进程,对小企业和手工业采取逐步过渡和合作化的形式。

    东欧各国在城市进行国有化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时,也在农村进行了土地改革和农业合作化。东欧国家的土地改革一般是在1944-1948 年期间完成。在没收大土地占有者的土地后,把土地无偿地分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

    如1944-1945 年波兰在农村进行了土地改革,100 多万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分到了600 多万公顷的土地。1945年在匈牙利人民政权成立后,就立即着手进行土地改革并在一个半月之内基本完成。在完成土地改革的基础上,东欧各国先后实行了农业合作化。这些国家的合作化大体上开始于40年代末和50年代初,而在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基本完成。如捷克斯洛伐克和罗马尼亚均于1949年开始实行农业合作化,先后于1960年和1962年基本实现。在东欧国家中,南斯拉夫和波兰先后于50年代初和50年代中期调整了农业政策,强调农民入社的自愿原则,解散了一部分或大部分农业生产合作社,以致个体经济仍在农业中占据优势。

    随着城乡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社会主义经济成份在东欧各国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据了统治地位。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东欧各国普遍宣布建立了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或建成了社会主义。

    由于战后初期东欧各国实行了工业国有化和土地改革以及部分实行农业合作化,为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开辟了道路,这就为东欧各国恢复被战争严重破坏了的国民经济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东欧各国在战后初期普遍实施了2 -3年恢复国民经济的计划,1950年左右基本上完成了恢复经济的任务,达到或超过战前的经济水平。阿尔巴尼亚执行了1949-1950 年的两年计划,与1938年相比,1950年工业总产值增长了3 倍,农业总产值增长了30%。

    波兰在1947-1949 年实施了三年经济恢复计划,经济得到了全面恢复,与1938年相比,1949年国民收入增加了28%,工业产值增加了48%,按人口平均计算的农业产值也超过了战前的水平。1950年,德意志民主共和国的工业产值比战前的1936年增长11%,农业生产也基本上达到战前的水平。

    (2)经济高速增长时期

    苏联东欧各国在战后初期基本上完成了恢复国民经济的任务以后,从40年代末和50年代初起东欧各国开始了以优先发展重工业、实现工业化为核心的、大规模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到50年代末,一般都实行并完成了发展国民经济的两个五年计划。苏联分别从1951年和1956年起执行国民经济发展的第五个五年计划和第六个五年计划,后一个五年计划于1958年完成。

    从19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