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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书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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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新诗集(2 / 3)
是诗人的理想境界。

    占《草儿》八十四页的《庐山纪游》三十七首,自然是中国诗史上一件很伟大的作物了。这三十七首诗须是一气读下去,读完了再分开来看,方才可以看出它们的层次条理。这里面有行程的纪述,有景色的描写,有长篇的谈话;但全篇只是一大篇《庐山纪游》。自十六至二十三,纪五老峰的探险,写的最有精彩,使我们不曾到过庐山的人心里怦怦的想去做那种有趣味的事。白情在第二首里说:山阿里流泉打得钦里孔隆地响,引得我要洗澡底心好动,我就去洗澡。

    石塘上三四家荷兰式的茅店,风吹得凉悠悠地,引得我要歇憩底心好动,我就去歇憩。

    这就是“我要做就是对的”。这是白情等一班少年人游庐山时的精神。我们祝福他们在诗国里永远保持这种精神。

    白情的诗,在技术上,确能做到“漂亮”的境界。他自己说:总之,新诗里音节底整理,总以读来爽口听来爽耳为标准。

    这一层,初看来似是很浅近,很容易,所以竟有许多诗人“鄙漂亮而不为”!

    但是,我们很诚恳的盼望这些诗人们肯降格来试试这个“读来爽口、听来爽耳”的最低限度的标准。

    一九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二俞平伯的《冬夜》

    平伯这部诗集,分成四辑。他自己说:“第一辑里的大都是些幼稚的作品;第二辑里的作风似太烦琐而枯燥了,且不免有些晦涩之处;第三辑的前半尚存二辑的作风,后半似乎稍变化一点;四辑……有几首诗,如、《挽歌》、《一勺水啊》、《最后的洪炉》,有平民的风格。”

    平伯主张“努力创造民众化的诗”。假如我们拿这个标准来读他的诗,那就不能不说他大失败了。因为他的诗是最不能“民众化”的。我们试看他自己认为有平民风格的几首诗,差不多没有一首容易懂得的。如篇中的刀口碰在锄耙上,刀口短了锄耙长。

    这已不好懂了。《挽歌》第四首是:山坳里有坟堆,坟堆里有骨头。

    骏骨可招千里驹;枯骨头,华表巍巍没字碑,招甚么?招个呸!

    这决不是“民众化”的诗。《一勺水啊》是一首好诗,但也不是“民众化”的诗:

    好花开在污泥里,我酌了一勺水来洗他。

    半路上我渴极了。

    竟把这一勺水喝了。

    ……

    请原谅罢,宽恕着罢!

    可怜我只有一勺水啊!

    这首诗虽不晦涩,但究竟不是民众能了解的。

    所以我们读平伯的诗,不能用他自己的标准去批评他。“民众化”三个字谈何容易!十八世纪之末,英国诗人华茨活斯(ordsh)主张作民众化的诗;然而他的诗始终只是“学者诗人”的诗,而不是民众的诗。同时北方民间出了一个大诗人彭思(Burns),他并不提倡民众文学,然而他的诗句风行民间,念在口里,沁在心里,至今还是不朽的民众文学。民众化的文学不是“理智化”的诗人勉强做得出的。即如平伯的《可笑》一篇(页217),取俗歌“高山有好水,平地有好花,家家有好女,无钱莫想他”四句,译为五十行的新诗;然而他自己也不能不承认,“词句虽多至数(十)倍,而温厚蕴藉之处恐不及原作十分之一”。这不是一个明白的例证吗?

    然而平伯自有他的好诗。第四辑里,如《所见》一首:骡子偶然的长嘶,鞭儿抽着,没声气了。

    至于嘶叫这件事情,鞭丝拂他不去的。

    又如《引诱》一首:

    颠簸的车中,孩子先入睡了。

    他小手抓着,细发拂着,于是我底头频频回了!

    这种小诗,很有意味。可惜平伯偏不爱做小诗,偏要做那很长而又晦涩的诗!

    有许多人嫌平伯的诗太晦涩了。朱佩弦先生作“冬夜”的序,颇替平伯辩护,他说:平伯底诗果然艰深难解么?……作者底艰深,或竟由于读者底疏忽哩?

    然而新出版的《雪朝》诗集里,平伯自己也说“《春底一回头时》稿成后,给佩弦看,他对于末节以为颇不易了解”。(《雪朝》页61)这可见平伯诗的艰深难解,自是事实,并不全由于读者的疏忽了。平伯自己的解释是“表现力薄弱”。这虽是作者的谦辞,然而我们却也不能不承认这话有一部分的真实。平伯最长于描写,但他偏喜欢说理;他本可以作诗,但他偏要想兼作哲学家;本是极平常的道理,他偏要进一层去说,于是越说越糊涂了。平伯说。

    说不尽的,看的好;看太仔细了,想可好;花正开着,不如没开去想他开的意思。

    这正是我说的“进一层去说”。这并不是缺点,但我们知道诗的一个大原则是要能深入而浅出;感想(impression)不嫌深,而表现(expression)不嫌浅。平伯的毛病在于深入而深山,所以有时变成烦冗,有时变成艰深了。

    我们可举《游皋亭山杂诗》的第四第五两首来做例。第四首题为“初次”:孩儿们,娘儿们,田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