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也近乎蝎子撩尾,不多谈;但也不要紧。尼采先生说过,大毒使人死,小毒是使人舒服的。(19)最无聊的倒是缠不清。我不想螫死谁,也不想绊某一只脚,如果躺在大路上,阻了谁的路了,情愿力疾爬开,而且从速。但倘若我并不躺在大路上,而偏有人绕到我背后,忽然用作前驱,忽然斥为绊脚,那可真是“闭门家里坐,祸从天上来”,有些知其故而不欲言其理了。
本来隐姓埋名的躲着,未曾登报招贤,也没有奔走求友,而终于被人查出,并且来访了。据“世故”所训示:青年们说,不见,是摆架子。于是乎见。有的是一见而去了;有的是提出各种要求,见我无能为力而去了;有的是不过谈谈闲天;有的是播弄一点是非;有的是不过要一点物质上的补助;有的却这样那样,纠缠不清,知有己而不知有人,硬要将我造成合于他的胃口的人物。从此我就添了一门新功课,除陪客之外,投稿,看稿,绍介,写回信,催稿费,编辑,校对。但我毫无不平,有时简直一面吃药,一面做事,就是长虹所笑为“身心交病”的时候。我自甘这样用去若干生命,不但不以生命来放阎王债,想收得重大的利息,而且毫不希望一点报偿。有人要我做一回踏脚而升到什么地方去,也可以的,只希望不要踏不完,又不许别人踏。
然而人究竟不是一块踏脚石或绊脚石,要动转,要睡觉的;又有个性,不能适合各个访问者的胃口。因此,凡有人要我代说他所要说的话,攻击他所敌视的人的时候,我常说,我不会批评,我只能说自己的话,我是党同伐异的。的确,我还没有寻到公理或正义。就是去年的和章士钊闹,我何尝说是自己放出批评的眼光,环顾中国,比量是非,断定他是阻碍新文化的罪魁祸首,于是啸聚义师,厉兵秣马,天戈直指,将以澄清天下也哉?不过意见和利害,彼此不同,又适值在狭路上遇见,挥了几拳而已。所以,我就不挂什么“公理正义”,什么“批评”的金字招牌。那时,以我为是者我辈,以章为是者章辈;即自称公正的中立的批评之流,在我看来,也是以我为是者我辈,以章为是者章辈。其余一切等等,照此类推。再说一遍:我乃党同而伐异,“济私”而不“假公”,零卖气力而不全做牺牲,敢卖自己而不卖朋友,以为这样也好者不妨往来,以为不行者无须劳驾;也不收策略的同情,更不要人布施什么忠诚的友谊,简简单单,如此而已。
至于被利用呢,倒也无妨。有些人看见这字面,就面红耳赤,觉得扫了豪兴了,我却并不以为有这样坏。说得好看一点,就是“帮助”。文字上这样的玩艺儿是颇多的。“互相利用”也可以说“互助”;“妥协”,“调和”,都不好看,说“让步”就冠冕。但现在姑且称为帮助罢。叫我个人帮一点忙,是可以的,就是利用,也毫无反感;只是不要间接涉及别的人。八月底我到上海,看见狂飙社广告,连《未名丛刊》(20)和《乌合丛书》都算作“狂飙运动”的工作了。我颇诧异,说:这广告大约是长虹登的罢,连《未名》和《乌合》都拉扯上,未免太会利用别个了,不应当的。因为这两种书,是只因由我编印,要用相似的形式,所以立了一个名目,书的著者译者,是不但并不互相认识,有几个我也只见过两三回。我不能骗取了他们的稿子,合成丛书,私自贩卖给别一个团体。
接着,在北京的《莽原》的投稿的纠葛发生了,在上海的长虹便发表一封公开信,要在厦门的我说一句话。这是只要有一点常识,就知道无从说起的,我并非千里眼,怎能见得这么远。我沉默着。但我也想将《莽原》停刊或别出。然而青年作家的豪兴是喷泉一般的,不久,在长虹的笔下,经我译过他那作品的厨川白村(21)便先变了灰色,我是从“思想深刻”一直掉到只有“世故”,而且说是去年已经看出,不说坦白的话了。原来我至少已被播弄了一年!
这且由他去罢。生病也算是笑柄了,年龄也成了大错处了,然而也由他。连别人所登的广告,也是我的罪状了;但是自己呢,也在广告上给我加上一个头衔。这样的双岔舌头,是要螫一下的,我就登一个《所谓“思想界先驱者”鲁迅启事》。
这一下螫出“新时代富于人类同情”的幽默来了,有公理和正义的谈话——
“不再吃人的老人或者还有?
救救老人!!!”
还有希望——
“至少亦希望彼等勿挟其历史的势力,而倒卧在青年的脚下以行其绊脚石式的开倒车的狡计,亦勿一面介绍外国作品,一面则蝎子撩尾以中伤青年作者的毫兴也!”这两段只要将“介绍外国作品”改作“挂着批评招牌”,就可以由未名社赠给他自己。
其实,先驱者本是容易变成绊脚石的。然而我幸不至此,因为我确是一个平凡的人;加以对于青年,自以为总是常常避道,即躺倒,跨过也很容易的,就因为很平凡。倘有人觉得横亘在前,乃是因为他自己绕到背后,而又眼小腿短,于是别的就看不见,走不开,从此开口鲁迅,闭口鲁迅,做梦也是鲁迅;文字里点几点虚线,也会给别人从中看出“鲁迅”两字来。连在泰东书局看见老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