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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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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详红楼梦(1)(2 / 13)
人支配的世界中,她已受到伤害。quot;(纽约时报)末句是公式化的女权运动论调,将江青视为被压迫的女性,令人失笑。

    言归正传,且说史湘云,由于我国历来的侠女热,多数读者都觉得她才是宝玉的理想配偶。传说中的quot;旧时真本quot;内宝玉最后与湘云结合,我一向暗笑这些人定要把他们俩撮合成了才罢,但是四详红楼梦后,看法不同了。

    quot;四详quot;发现早本不自黛玉来京写起,原有黛玉来之前,湘云小时候长住贾家,与宝玉跟着贾母住一间房──介绍湘云的时候大概有容貌的描写了──都删掉了,包括湘云袭人暖阁夜话──第三十一回在二人谈话中追叙──湘云当时说的quot;不害臊的话quot;──有关婚事,因为是在袭人贺她定亲时提起的;也与她们俩过去深厚的交情有关,因为湘云接着就说:quot;你还说呢,那会子咱们那么好……quot;quot;不害臊的话quot;当然是湘云说但愿与袭人同嫁一个丈夫,可以永远在一起。如果湘云真与袭人一同嫁给宝玉,结果袭人倒走了,嫁了蒋玉菡,还是不能在一起。预言的应验含有强烈的讽刺,正像许多神话里有三个愿望一一如愿,而得不偿失,使人啼笑皆非。

    是否因为结局改了,所以同事一夫的伏笔也删了,连同宝玉湘云青梅竹马的文字以及湘云相貌的描写?

    第三十一回的金麒麟使黛玉起疑。回前总批说:quot;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也,何颦儿为其所惑?quot;周汝昌认为此回回目quot;因麒麟伏白首双星quot;指宝玉最后与湘云偕老。他这样解释这条总批:

    论者遂谓此足证麒麟与宝玉无关。殊不思此批在此只说的是对于quot;木石quot;来讲,quot;金玉quot;已定。若麒麟的公案,那远在quot;金玉quot;一局之后,与quot;木石quot;并不构成任何矛盾。当中尚隔着一大层次,所以批者语意是说黛玉只当关切金玉,无庸再管麒麟的事。

    ──quot;红楼梦新证quot;第九二四页

    这当然是强辞夺理。黛玉怎么会不关心宝玉将来的终身伴侣是谁,何况也是熟识的,与自己一时瑜亮的才女,即使他们的结合要经过一番周折。

    但是一直有许多人相信quot;白首双星quot;回目是指宝玉湘云。因此脂批又代分辩,批回末一节:quot;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quot;,表示这兆头应在卫若兰身上。

    八十回内卫若兰只出现过一次,在第十四回秦氏出丧送殡的行列中。秦可卿的故事来自quot;风月宝鉴quot;。quot;风月宝鉴quot;收入此书后,书中才有秦氏大出丧,才有卫若兰其人。问题是秦氏丧事写进此书时就有卫若兰了,还是后添的,在吊客名单末尾加上个名字。

    quot;风月宝鉴quot;一收入此书,书中就有了太虚幻境。太虚幻境的册子与曲文都预言湘云早寡:quot;展[即转]眼吊斜辉,湘江水逝楚云飞。quot;quot;厮配得才貌仙郎……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quot;

    已经是quot;斜辉quot;,夕阳西下了,而且quot;终久quot;,显然并没有再婚。如果当时还没有卫若兰这人物,那么她嫁的还是宝玉──quot;才貌仙郎quot;不会是无名小卒。但是从来没有宝玉早死之说,而且曲文明言金玉姻缘成就,若是婚后宝钗早卒,续娶湘云后宝玉也早死,成了男女主角三人都早死。所以还是只能是quot;风月宝鉴quot;一搬过来就添写了个短寿的卫若兰,作湘云的配偶。从此湘云的命运就是早寡守节,不能与任何人偕老。quot;白首双星quot;显然是早本回目,因此冲突。这早本没有卫若兰,已有第三十一回,quot;因麒麟伏白首双星quot;当然就是指此回的宝玉湘云。

    ──quot;四详quot;认为quot;白首双星quot;原指卫若兰与湘云偕老,书中有了太虚幻境之后,十二钗都属薄命司,才改湘云早寡,是错误的。──

    显然早本有个时期写宝玉湘云同偕白首,后来结局改了,于是第三十一回回目改为quot;撕扇子公子追欢笑,拾麒麟侍儿论阴阳quot;(全抄本),但是不惬意,结果还是把原来的一副回目保留了下来,后回添写射圃一节,使麒麟的预兆指向卫若兰,而忽略了若兰湘云并未白头到老,仍旧与quot;白首双星quot;回目不合。脂批讳言改写,对早本向不认账,此处并且一再代为掩饰。

    畸笏嗟叹quot;卫若兰射圃文字迷失无稿quot;,该是整个一回本遗失,类似己卯本、庚本的第六十四、六十七回,都是写得相当早的,编十回本时找不到了,与借阅者遗失的那quot;五六稿quot;不同,不是遗稿。

    第二十二回quot;宝玉悟禅机quot;,黛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