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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色书记”的肮脏交易(3 / 3)
2006年8月17日,对周永亮实施了“双规”。周永亮于2006年8月28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经湖南省检察院立案侦查,1994年至2006年,周永亮利用担任江华县委书记、永州市委副书记等职务之便,采取帮助承揽工程、协调关系、安排工作、调整职位等手段,先后索要、收受王中燕等35人(或单位)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13万余元,其中伙同其妻朱兰英(另案处理)及情妇李磊(另案处理)受贿41万余元,单独受贿172万余元。他对明显超出合法收入的价值人民币657万余元的款物,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2008年8月28日,湖南怀化市中级法院对周永亮贪腐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周永亮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财产260万元;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财产260万元。

    (文/谭爱芳)

    2008年十大网络成语和2008年山寨版汉语词典中都将“佬佬”一词收入其中,意指嫖赌逍遥无所不来、黑白道上无所不能、江湖地位极高的大佬,引申为嚣张霸道、蛮不讲理、为所欲为之人。

    “佬佬”一词针对的就是湖南永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周永亮,因周在当地的外号即为“佬佬书记”。据悉,除了“佬佬”外号外,周永亮还有两个极具讽刺意味的称号:“文化人”和“彩色书记”(当地方言读“财色”为“彩色”)。这些外号在永州已经是家喻户晓,可其落马却缘于另一桩涉黑大案而“拔出萝卜带出泥”,可见当地监督部门对民心指向充耳不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