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不会主张法治。因为对自己"家里人",是用不着什么法不法的。即便要讲法,那也只能是"祖宗家法"。相反,德治则管用得多。西周时代的"德"很简单,无非慈、孝、友、悌。慈,就不容父废嫡;孝,就不容子僭父;友,就不容兄残弟;悌,就不容弟篡兄。帝国时代的"德"也不复杂,无非三纲五常、四维六纪之类,说到底只有忠、孝两个字,甚至只有一个孝字。因为在家为"孝子",在国必为"忠臣",这就叫"忠臣出于孝子之门"。因此,帝国甚至在制度上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即一应在位官吏,无论职位高低,如遭父母之丧,必须去官回乡,在家守孝三年,叫做"丁忧"。只有在极为特殊的情况下(比如国家遭遇外敌人侵),皇帝才可以令其移孝尽忠,戴孝就职,叫做"夺情"。事实上,天下臣民如果都能尽忠尽孝,最高当局确实是可以很放心也很省心的。所以,尽管帝国废除了封建制,却继承了宗法制。当然,全盘接受的,还有"伦理治国"的原则。
不过这样一来,也就产生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泛伦理。所谓"泛伦理",就是把一切关系都看作伦理关系,把一切问题都转化为道德问题。比如明明是权力之争或路线之争,也要说成是道德之争,并把自己的政敌描绘为十恶不赦的坏人和卑鄙无耻的小人。这丝毫也不奇怪。把原本用于"齐家"的伦理用来"治国",这本身就是"泛";而伦理道德一旦取代法制行政,成为治国的最高原则和唯一原则,它又岂能不泛滥成灾?事实上,伦理道德变成统治工具以后,它也就不可避免地会成为斗争的武器。在这些宫廷和官场的斗争中,敌对的双方往往都是饱读诗书的人,自然不难从中找到合适的词句来口诛笔伐。先圣们的经典是那样的要言不烦(也可以理解为语焉不详和含糊其词),解释权又掌握在政治家或者政客们的手里,当然可以随心所欲地将自己的对手说成是"小人"甚至"国贼"。这样一类的斗争,几乎贯穿帝国历史的始终,给帝国造成极大的内耗,这大概是始作俑者没有料到的吧?
那么,帝国为什么还要坚持伦理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