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但其口才和外文水平却是最为一流,因此由他出任主陈述人最为合适。
在经过精心的准备后,顾维钧在随后的会议中分别就山东的历史、人种、宗教、风俗、文化等诸多方面阐述了中国应当无条件的直接收回德国在山东权益的要求。在会上,顾维钧与日本代表牧野展开了一场舌战,牧野最后被驳得哑口无言,“十人会”也认为顾维钧的抗辩理由甚有说服力,形势开始变得对中国有利。
这时,日本代表便抛出“西原借款”中的“济顺高徐铁路借款合同”的换文,上面清清楚楚的记着北京政府代表章宗祥的回复,称“中国政府对于日本上列之建议,欣然同意”几个大字。
历史的真相,往往就在于细节的推敲。这个“济顺高徐铁路借款合同”的换文到底是怎么回事?日本又有什么建议?章代表为什么会“欣然同意”?
这还得从胶济铁路说起。当年德国人强租了胶州湾后,便在这里建起了一个新兴城市即青岛,但是,德国人的胃口不仅仅限于胶州湾而是要将山东划为它的利益范围,这其中最重要的举措便是修建了一条从青岛到济南的铁路。有人说,有德国佬帮我们修铁路,那不是好事嘛!为什么我们要反对?
各位,在弱肉强食的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不要说德国人来到山东纯粹是强盗行为,就是一般的外国资本在中国投资也总是附带有各种政治条件的,这胶济铁路是德国人投资修建不假,但整个铁路的路权及其沿线的矿产开发权等也被德国人攫取,这种投资可就不仅仅是投资了。打个比方来说,胶济铁路在中国的领土上,但中国要想用这条路运兵的话,那得德国人同意才行,否则的话,门都没有……因为铁路的管理人员乃至沿线的治安,都控制在德国人的手里啊!你说气人不气人?
前面赶走了一只饿狼,后来又来了头恶虎,日本人把德国人打跑了,那他们就心想,既然和尚摸得,为什么我就摸不得呢?中国人既然可以忍受德国的特权,那就理应忍受日本的特权嘛!所以,和会上的日本代表便是这样的逻辑,他们反觉得中国人真是不可理喻呢。
但从国际法的角度上来说,德国被赶跑乃至战败了,之前签订的《中德胶澳租借条约》实际上是归于无效,而日本想继承德国的权益的话须重新签订条约,否则便为非法。即便是日本在“二十一条”中胁迫中国承认日本继承了德国的所有权益,但中日之间的条约何在呢?还是没有直接的法理依据嘛!再说了,日本在出兵前便声称自己是代中国出兵,日后应将青岛及相关权益还给中国,如何能自食其言呢?
所以,日本人就设下了一个小圈套,这便是“济顺高徐铁路借款合同”。从表面上看,中国政府是向日本兴业银行、台湾银行、朝鲜银行借款两千万日元,以建造济南到顺德及高密至徐州的两条支线。在谈判过程中,中方提出胶济铁路沿线的日军撤至青岛,而日本则提出撤走是可以的,但须留下一小部分在济南,其他全部调集到青岛;胶济铁路沿线的治安由中国负责,但巡警本部等处须聘用日本人;待胶济铁路确定归属后,改由中日合办。
当时主持此事的段祺瑞内阁觉得日本人提供的借款还算优惠,而且又答应将胶济铁路沿线的日军撤回青岛(之前铁路和青岛均由德国人控制),这岂不是一件一举两得的好事吗?虽说青岛仍旧被日本人控制,但他们也声明过,等战争结束就会归还的,所以这才有了章宗祥“欣然同意”的回复。
但段祺瑞这些人没有想到的是,日本人其实是以借款撤军为诱饵,以换取中国在正式文件上对日本占领青岛并进而继承德国权益的默许……你既然“欣然同意”了日军从胶济铁路撤回到青岛,那不就是说明他们控制青岛是得到中方正式文件的认可了吗?尽管之前日本在事实上是已经控制了青岛和胶济铁路,但毕竟没有被中方正式、直接的承认过,这下好,中方算是被日本人下了套了……这小日本可真够阴险的。
这下好,美国代表也没法再帮中国说话了,在他们提出将德国在山东的权益交给国际共管的要求被日方拒绝后,美方代表的立场也开始软化,反过来劝说中国接受现实。这时,意大利总理奥兰多因对阜姆领土的要求没能得到满足并愤而退会,日本也趁机施加压力,声称山东问题如果不能满意解决的话,日方也将步意大利的后尘,退出和会。
在日方的威胁下,英、美、法三国代表慌了手脚,因为意、日同时退出的话,巴黎和会势必以失败而告终,如此一来,他们试图利用这次和会瓜分并划定世界新秩序的计划将全部破产,这可不是他们愿意看到的。由此,这些寡头们决定向日本让步,至于中国的利益,那就不是他们考虑的范围了。
4月22日,英、美、法三国巨头将陆征祥和顾维钧请来,将他们与日方达成共识的方案公布。美国总统威尔逊先是埋怨中方先有1915年的“二十一条”、后又有1918年“欣然同意”的换文,这下没法帮忙了;接着又劝说中方接受他们的“最佳方案”:“日本获得胶州租借地和中德条约所规定的全部权益,然后日本将租借地归还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