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获得批准。
到了太原,住在公安医院(劳改医院)。该院没有眼科,转送我到山西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治疗。该院眼科的主任医师宛大夫亲自给我检查。他说:要立即做手术;否则,有失明的危险。当时病床十分紧张,沈大夫和下大夫商量,设法给我安置了一张病床,要我住院。但是劳改医院的干部借口安全问题(怕我从附属医院跑了),不同意留下我住院。他们要求沈大夫在门诊给我做手术,手术后即用救护车拉回劳改医院。沈大夫说:做了抗青光眼手术,立即坐救护车,经过颠簇,效果不好。沈大夫不同意在门诊给我做手术。劳改医院的干部就用救护车把我拉回去了。
我左眼的青光眼在发展,心中十分焦急。我再次请求公安医院领导,送我到有眼科的医院做手术。1973年冬,劳改医院送我到山西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治疗。一位年轻的大夫接受了劳改医院干部的要求,在门诊给我做了左眼的青光眼手术。手术后立即用救护车把我拉回劳改医院,影响了手术效果。不但青光眼没有治好,眼压仍在5Ommhg以上;还造成了后遗症 白内障。不得己,1974年秋天,又送我到山西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治疗。劳改医院的干部仍然要求沈大夫在门诊给我做青光眼手术。沈大夫说:你们既然坚持不同意把葛佩琦留在我们医院做手术,为了挽救葛佩琦的视力,我到你们劳改医院去给他做手术。你们回去和你们医院的领导商量一下,确定一个做手术的时间,通知我,我一定准时前去。过了约3星期,沈大夫来到劳改医院手术室,给我重做了左眼的青光眼手术。我左眼的眼压很快由5Ommhg降到2Ommhg。我左眼的青光眼算是好了,但白内障还在发展。
青光眼是一种损伤视神经很厉害的眼病。由于太原劳改医院的干部,在1973年秋不准我住山西省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眼科病房做手术,一直拖延到1974年秋,沈大夫主动到劳改医院,才给我做了手术。经过这一年多的拖延折腾,我左眼的视神经受到重大损伤。所以经过沈大夫手术后,眼压虽然降下来了,不疼了,但视力却降低了很多。
1975年12月,我在太原得到宽大释放,在回北京之前,我专程到山西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去拜谢沈大夫。不巧,他出差了,我甚感遗憾!1986年,沈大夫看到上海《文汇月刊》1985年第6期上,刊登的叶永烈同志写的《泪人恨 葛佩琦传》之后,他写了一封信给我的家属(因他不知道我的通信处)。其中谈到当年他到太原劳改医院给我做手术的情况。现在摘抄两段如下,请读者看看在“文化大革命”时期,一位医德高尚的大夫,要坚持医疗原则,给一个“劳改犯人”做手术,是多么困难啊!
沈大夫的名字是沈述约。他原是青岛医学院毕业生,1958年调到山西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眼科工作。1979年调回青岛医学院附属医院眼科。下面是沈大夫在信中写的到太原劳改医院给我做手术时的情况:
“情况是这样:我原在山西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眼科,1973年秋,我接到劳改医院通知,叫我在二院门诊给‘犯人’葛佩琦作抗青光眼手术。我不同意。我说,在门诊作了抗青光眼手术后,用救护车拉回去,就可能影响手术效果。要作,就住二院眼科病房作。劳改医院的干部不同意。时隔一年多,劳改医院第二次通知我在二院门诊给葛佩琦作抗青光眼手术。我仍然不同意。我对劳改医院的干部说:你们既然不同意让葛佩琦住二院眼科病房作手术,我就到你们劳改医院给他作手术;你们回去订个时间,通知我,我一定去。过了一段时间,他们通知我去劳改医院。当时对病人未能做详细检查,也没有能作手术前的必要处理,即手术。这一作法,对于一个多年来作眼科工作者来说,是未遇到过的。可是当时的处境是没有办法的。”
“在我得到要到劳改医院给葛先生作手术的通知时,当时我的邻居是山西省中医研究院放射科主任蒋维祥大夫。我告诉他,我要去劳改医院给葛先生作手术。他还再三叮嘱,一定要作好手术。我说:一定争取作好手术。给葛先生作完抗青光眼手术,他下了手术台(正常情况下,应是用手推车送回病房,劳改医院是让葛先生走回病房的),向我鞠了一躬,并说:‘感谢毛主席!’我们两人连握一下手都不能,站在旁边有公安人员。手术以后怎样治疗,我一点也不清楚了;怎样观察病情,用药是否妥当?我全不知了。1976年初,我去大同给空军检查体格,得知葛先生由太原回北京了,而且回家前还去二院找我告别。这是同事转告我的,因为我不在,情况是否这样?我也说不准。这之后,我牵挂的是他的眼病。因为青光眼是最多或盲的病因之一,在正常环境下手术,也不敢说成功;更何况当时务件是那样差。手术前进检查一下都没有,即手术。”
现在我来谈谈沈大夫在信中提出来的手术后的治疗情况:手术是上午10点左右做完的,我走回病房,躺在床上,中午没有吃饭。下午一位外科大夫来看了看;间我:疼不疼?我说:现在还不太疼。他给了我几片止痛片,并说:疼了就吃。根据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