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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大本营·井冈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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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纪律、六项注意”(3 / 3)
争实践中不断修改和充实。后来在中央苏区时期,由于粤赣边区封建势力强大,群众对部队按照老习惯随便在野外大小便及河中洗澡不满。根据这一情况,毛泽东采纳了林彪的建议,把六项注意增加了两项,即“洗澡避女人”、“解手找厕所”。不久,八项改为十项,即增加“不搜俘虏腰包”和“进出要做宣传工作”两项。随后,又将新增加的四项合并为“洗澡避女人”、“不搜敌人腰包”两项,这样,三大纪律六项注意就发展完善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由于作战环境的变化,“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某些具体内容后来又有所变化。到1947年10月10日,根据全国范围内各部队在战争环境中的共同需要,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重新统一规定并颁布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三大纪律是:(一)一切行动听指挥;(二)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三)一切缴获要归公。

    八项注意是:(一)说话和气;(二)买卖公平;(三)借东西要还;(四)损坏东西要赔;(五)不打人骂人;(六)不损坏庄稼;(七)不调戏妇女;(八)不虐待俘虏。

    在长期革命斗争实践中一步步发展完善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成为人民军队建军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用通俗易懂、生动具体的语言,把政治纪律、军事纪律、群众纪律融为一体,易为广大官兵所能理解和执行。它的内涵已不是一个简单的行为规范,而是一个关系到战略、策略和政策的大事,是无产阶级人民军队本质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