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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拓夫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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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注重国情 稳步发展经济(2 / 9)
。许多企业只要调整或增添一些设备,稍加改造和扩建,就可以增加一倍甚至几倍的产量。发挥沿海地区的工业潜力,可以在新技术、新产品方面起带头作用,可以为国家建设积累大量资金,可以调出大量干部、职工和技术力量支援内地等等。这不仅和发展内地工业不相矛盾,而且还会促进内地工业的发展。随着生产的发展,在充分合理地发挥了沿海工业的生产潜力以后,如果还需要新建工厂,一般地应该建在内地,以减少原料和产品的相向运输。当然,在改、扩建和新建的时候,也要考虑不要造成新的不合理布局。”

    关于大型工业和中小型工业的关系,贾拓夫指出:这在轻工业方面是一个特别值得注意的问题。有一部分需要办大型工厂,并且应当适当集中,但是,只从企业的生产和管理方便出发,主张企业的规模愈大愈好,是一种片面的观点。他们没有区别各种行业的不同特点,没有结合原料的供应情况,特别是没有很好地考虑为消费者服务。他认为:轻工业,特别是地方工业,地区性很大,原料来源和产品的销场一般都很分散,人民的需要变化也很快。在这种情况下,不仅原有的工厂和手工业合作社不宜过多过大地合并,就是新建的工厂,一般地也不宜过分集中。因此,为使布局更合理,投资效果能及时发挥,产品的品种、花色也能适应人民变化多端的需要,在建设某些必要的大型工业的同时,必须相应地注意发展中小型工业;在公私合营工业和手工业合作组织的改组改造中,应该注意保留相当数量的、能灵活适应市场需要的工厂和合作组织。(这里实际上反映了市场经济的某些要求,也涉及到不同经济成分的问题。值得注意的是,这是在50年代中期的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中提出的。)

    贾拓夫还提出:发展我国经济,还要正确处理中央工业和地方工业的关系。中心问题“就是如何正确地把两种积极性组织和结合起来。”他认为:“我国地广人多,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人民需要又千差万别,所以必须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发挥生产潜力,发展地方中小型工业来满足地方需要,以补中央工业的不足。当然,地方工业的发展必须在国家统一计划之下,根据各地的具体条件,因地制宜,积极地有计划地进行。在中央统一规划之下,只要地方有条件、有能力,就可以由地方兴办。”他并且指出:“今后原则上不应再把地方工业企业收归中央管理;对于某些适宜于地方管理而不适宜于中央管理的企业,还应该有准备地逐步划交地方。”(这里实质上也涉及到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的问题。)

    这些观点,在我国经济建设经历了反反复复的曲折过程,发展到了今天,看来并没有什么新奇之处。但在刚刚建国,恢复经济,开始有计划地发展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时,却是非常重要和极有份量的,堪称是很有见地的。

    而且,这些观点并不仅仅是贾拓夫的坐而论道,而是渗透到当时国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中,实际运用得到执行的。人们后来说他“对国民经济高速度按比例地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在经济工作方面具有深湛的理论修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是我国经济战线上有独到见解、有才干的领导人之一”(见贾拓夫的悼词),完全是从实际体现总结出来的。而我们还要说,他的这些业绩也是来源于对实际严肃认真的调查研究和深入的理论学习及善于思考。据他的秘书赵家梁粗略统计,从1954年10月到1959年10月,贾拓夫下去调查和出差开会约18次,历时共32个月,行踪所及20个省、市、自治区,40多个城镇,上百个工厂和合作社。也就是说,贾拓夫同志有一半时间在基层调查。

    1956年,毛泽东、刘少奇等中央领导人听取了国务院所属34个部门的工作汇报,对于贾拓夫汇报中的有关农业、重工业与轻工业、原有工业与新建工业、沿海工业与内地工业的关系等意见,十分重视。贾拓夫提出:在轻工业问题上,过去重视还不够。毛主席说:“是啊!你们轻工业部门气不盛,有点气馁,中庸之道,你是头颅不长角啊!”“你们是王道太多,霸道太少,程朱哲学,心平气和,像小媳妇,不敢斗争。”(意思是你们强调不够,没有去力争。)经过研究,毛主席、党中央肯定了贾拓夫的意见,接受了轻工业部门的汇报,中央决定重工业和轻工业的投资比例,从原来的8比1,提高到7比1。第一个五年计划内施工的限额以上轻工业建设项目,由原来的65个,增加到99个。

    在34个部门的汇报中,暴露出许多矛盾。毛泽东总结了这些问题,提出了极为重要的“十大关系”,论述了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这“十大关系”对我国五六十年代的发展,在路线、方针和政策上,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而在毛泽东著名的《论十大关系》一文中,有些问题是吸取了(或按有些中央领导同志的说法,是得益于)贾拓夫等人的意见。

    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是我国执行过渡时期总路线,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重要时期。国务院“四办”负责私营工业和手工业的改造,贾拓夫195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