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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会议具有重大功绩,也有不足之处。主要是对赣西党的看法上不够实事求是,错误地开除了省委巡视员江汉波(即张怀万)的党籍,处决了郭士俊等“四大党官”,产生了一些不良影响。
湘赣边界土地革命的深入开展
“二七”会议后,在主力红军分兵发动群众的推动下,湘赣边界以至整个赣西南全面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土地革命运动。红四军、红五军、红六军根据前委的统一部署,在赣西南的广阔地区内,分兵发动群众,发展地方武装,建立中心区域,为土地革命的深入全面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毛泽东“一要分、二要快”的思想指导下,赣西南革命群众根据“二七”《土地法》的规定,全面开展了如火如荼的分田运动。在分田运动中,吉水县的水南、白沙一马当先,很快取得了成果。随即东固紧紧跟上,分田进展顺利。在吉水、东固分田工作的影响下,湘赣边界也全面铺开。经过3个月的分田斗争,到1930年5月,永新、莲花、宁冈、吉安、吉水、安福、兴国全县都分完了田地,永丰、万安、泰和、乐安、南丰、广昌、宁都、分宜、新余、峡江等县,都大部或一部分分完了田地,取得了土地革命的重大胜利。
边界各县分田斗争的做法和步骤是:(1)召开群众动员大会,说明分田斗争的意义和政策;(2)划分阶级,一般划为地主、富农、中农、贫农、雇农五个阶级;(3)成立分田委员会,具体领导分田;(4)调查核实土地,开展反瞒田斗争;(5)以原耕为基础,以乡为单位,按人口平均分配;(5)插田界牌,发土地证。在分田过程中有争议的问题,统由以贫农为核心的乡分田委员会协调解决。
分田以后,农村中的广大贫苦农民得到了许多好处、实惠。如毛泽东在《兴国调查》中所记述的:(1)分了田;(2)分了山;(3)分了谷子,部分解决了口粮问题;(4)欠地主、富农的债不要还了;(5)吃便宜米;(6)讨老婆不要钱了;(7)死了人不要用钱,埋了就是;(8)牛价便宜;(9)减轻了礼节应酬、迷信用钱的负担;(10)没有烟赌、盗贼了;(11)自己能养猪吃肉了;(12)取得了政权,贫农成了农村政权的骨干和指导阶级了。这十二大好处,是赣西南土地斗争成果的生动写照。
红二十军的成立
“二七”陂头会议以后,在赣西南这块土地上,随着土地革命的深入开展,广大农民不但在政治上翻了身,而且在经济上得到了解放,革命热情空前高涨,出现了踊跃参加红军的热潮,群众武装斗争也迅猛发展,赤卫队、游击队、红军纵队等地方武装不断涌现。据1930年4月5日《张怀万巡视赣西南报告》记述:“各地尚有许多游击队……吉峡队有枪五十余条,安分边队五十余条,延福赤卫队二十余条,儒行十六条,吉水二十条,泰和队五十条,万安五十条,纯化二十条,富田十六条,儒林十余条,东固一百四五十条,永丰、乐安四五十条,中鹄、水南、白沙约三四十条,莲花,永新约有四五百条,吉西约有五十条(赣南各地不在此内),约有枪千余条。此外,红军学校有二百枪。统计四、五、六各军,七、八、九各团,红军学校,各游赤等队及新缴获者,赣西南现有枪一万余支。”这些地方武装,在赣西、赣南赤卫军总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了轰轰烈烈的革命斗争。
为了加强对地方革命武装的领导和指挥,并为集中地方武装攻取吉安,有必要将地方武装组成新的地方正规红军。恰在此时,中央在上海召开了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有将地方武装整编为正规红军的决议,同时,中央于6月间派涂振农到闽西汀州传达了中央的有关决议和命令。为此,赣西南特委召开了军事会议,决定将赣西南地方武装扩充统编为红二十军。于是,1930年6月底,红二十军在吉安陂头村正式宣布成立。
红二十军军长为曾炳春(后刘铁超),政委兼军委书记刘士奇(后曾炳春),参谋长刘泽民,政治部主任谢汉昌。组建时实际上为两个团,即一七二团和一七三团。一七二团是由吉安、兴国、赣县、宁都、于都的游击队,及部分万泰、遂川游击队组成;一七三团是由永丰、吉水、安福、峡江等地游击队组成。1930年10月攻打吉安前,又以宁冈、莲花、永新等县游击队及安福、茶陵、攸县部分游击队组建了一七四团。1930年12月后,又在河西湘赣苏区扩建了一七五团。全军共有2500余人枪。
红二十军的成立,有力地集中了赣西南的地方武装,成为红军第七、第八次攻打吉安的主力军和“九打吉安”的生力军。由于扎根在赣西南地区,在反抗国民党反动武装,保卫赣西南苏区,推动土地革命,巩固红色政权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赣西南苏维埃政府的成立
根据“二七”会议的决定,1930年3月22日至29日,中共赣西南特委在吉安富田召开了第一次党的代表大会。78名代表,来自30余县,代表3万余党员参加了会议。会议正式成立了赣西南特委的组织机构,选举刘士奇、王怀、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