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体系,以及与之相匹配的核心能力。
但是,在与世界一流跨国公司接触的过程中,基本法那种独特的语言模式,并不能跟全球化的大公司形成很好的对话。因此,必须遵守通行的商业价值观。
这部“基本法”基本上是根据任正非的个人思维来进行的,是按照他的个人思维和价值取向格式化的。因此,随着华为的大发展,这部基本法很快就显现出了漏洞和不足。不符合商业自然规律,可操作性差。
基本法需要与时俱进。任正非也曾说过:“《华为基本法》真正诞生的那一天,也许是它完成了历史使命之时,因为《华为基本法》已经融入了华为人的血脉。”基本法需要形成制度,而制度就要管理越来越细化,类似的老板语录应该越来越少。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了“规矩”,建立起制度体系,人治色彩逐渐淡化,保证了传承,为华为加入世界市场进行博弈准备了条件。
无为而治
老子曰:“道常无为,而无不为”,“道法自然”,“治大国如烹小鲜”。
孟子曰:“中也养不中,才也养不才,故人乐有贤父兄也。如中也弃不中,才也弃不才,则贤不肖之相去,其间不能以寸。”
韩非曰:“释法术而任心治,尧不能正一国。去规矩而妄意度,奚仲不能成一轮。废尺寸而差短长,王尔不能半中。使中主守法术,拙匠守规矩尺寸,则万不失矣。君人者,能去贤巧之所不能,守中拙之所万不失,则人力尽而功名立。”
这里包含了中国传统的哲学智慧。对于企业管理来说,老子“无为”适合于上层,运筹帷幄,指挥整个企业;孟子讲究有所为有所不为,适合于中层;法家紧盯现实的利害得失,则更适合于基层,扎扎实实做实事。
任正非在华为实行分级管理、区别要求的原则。对于高层管理者,要求以“道”治理公司,达到“无为而治”,即有统观全局的本事;对于中层管理者,则实行“中庸之道”,上通下达;对于基层管理者,则要以“法”为主,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身体力行,有效监管。
2000年,任正非以“无为而治”为题,组织副总裁以上的干部进行考试。任正非论述了“无为而治”的基本理念:管理者的作用不再是依靠个人的英雄行为,而是推动和完善组织的运作能力。“只有职业化、流程化才能提高一个大公司的运作效率。”
任正非说:“慢慢淡化企业家对它(企业)的直接控制(不是指宏观的控制),那么企业家的更替与生命的终结,就与企业的命运相分离了。长江是最好的‘无为而治’,不管你管不管它,都不废江河万古流。”他希望华为能摆脱来自人才、技术、资金的限制,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
他重新定位自己的工作。每年不再到所有国内的30多个区域办事处视察工作,而是将这项任务交给了董事长孙亚芳以及“CXO”(什么都管的部长)们去完成。而他则开始了“环球旅行”,把自己一半以上的时间都花在海外。
创业期过后,轰轰烈烈的“大跃进”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现在需要的是踏踏实实的敬业精神。他号召全体员工向用户服务中心学习,把精益生产落实到每一个员工,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流程,每一个思维。他告诫华为人“不要老是想做出惊天动地的变革,而要从小事做起,老老实实地把任务完成。”
这种上层务“虚”、下层务“实”的管理,既明确了分工,又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大家齐心协力做好工作,夯实了基础,为华为的快速发展做好了准备。
只改良,不革命
年轻时,任正非对华罗庚的“神奇化易是坦途,易化神奇不足提”的话记忆非常深刻。这句话意思就是,应将复杂的过程简化,而不能将简单的事情复杂化。所以,他提倡“只改良,不革命”。也许人们会说,任正非是一个实用主义者,但是这也是残酷的商场竞争使然,在商海里拼搏,一不小心就会“翻船”。他自称“在管理上,我不是一个激进主义者,而是一个改良主义者,主张不断地进步。”
任正非提倡员工一定要从小处着手,一点一点地进步,把小事情做好,而不只是关注大问题。他主张“小改进大奖励,大建议只鼓励”的原则,一旦工作有一点小小的改进,就会得到赞扬和鼓励。
他提倡管理创新、制度创新,但也认为对一个正常的公司来说,频繁地变革,内外秩序就很难安定地保障和延续。他告诫华为人,不变革不能提升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与工作效率,变革是严肃的问题,各级部门切忌草率。一个有效的流程应长期稳定运行,不应有一点问题就常去改动它,改动的成本会抵消改进的效益。
1996年,任正非为解决市场部新老员工的交替问题,真是煞费心机。他反复考虑采用什么模式,既能顺利交接,又能把由此造成的心理冲击降到最小。最后,采用“集体大辞职”的“群众运动”方式,保证了竞争机会的均等和公平,为推行干部“能上能下”的制度打下了基础。他总结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