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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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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6 / 12)
的小混乱。一位年龄看上去略大一些的神职人员迫不及待地喊了一声:

    “让主赐给他们永远的安息吧!”

    最后一具楠木棺材已触到了穴底,重重地响了一声。“让他们生活在永存的灿烂的灵光中吧!”那位年龄略大的神职人员开始在棺材上撒泥上,他很细心地在每具棺材上,撒下横竖两道形成一个十字,然后慢慢地摇着圣水杯,把圣水洒在了早湿透了的天鹅绒盖幛上,洒在墓穴周围的土地和被踩得全是稀泥的青草上,用低沉的声音喊道:“安息吧!阿门!”

    “阿门!”只有几个人低声应答,附和着神职人员的祷告。

    4

    哈莫斯和杨锡祉在葬礼进行的当天,便随同两位神职人员一起离开梅城,在一队官兵的护送下乘船去省城。胡大少则是在葬礼进行后的第二天被捕的,当时他和裕顺媳妇一起,大大咧咧地想从东城门口混出去,被守卫城门的官兵当场擒获,胡大少的被捕使得董知县大为惊喜,因为这一次总算真正抓到了教案的主犯。在此之前,所谓擒拿凶犯归案全是空话。比董知县更兴奋的是姚统领,捉拿到胡大少,不管怎么说都是他手下的功劳,他一边火速派人向省城报告,一边让手下备酒备菜,又让人去请矮脚虎。矮脚虎听说已捉到了胡大少,一肚子不乐意,推托身体有点不舒服,搭架子不肯来,姚统领知道了,屁颠颠地携酒带菜,亲自屈尊去看望矮脚虎。

    胡大少想从东城门口混出去,完全是昏了头自己找死。他逃过了官兵在城内梳头似的搜索,临了,却愚不可及地自投罗网,送上门去叫人家活生生擒获。没有人相信胡大少竟然还会躲藏在梅城城里,甚至在姚统领和董知县给道台大人写的报告中,也认定胡大少已远逃他乡。只有头脑不健全的人,才敢在闯了如此滔天大祸后,还会傻乎乎地藏在梅城等着瓮中捉鳖,也只有头脑有毛病的人,才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梦想着从官兵的眼皮底下溜之大吉。

    离开春在茶馆,是胡大少和裕顺夫妇共同的愿望。困在潮湿不透气的阁楼上,胡大少有一种还不如痛痛快快被官府捉去的别扭。他不是那种能想到将来应该怎么办的人,即使是对迫在眉睫的下一步,也懒得好好去想。胡大少属于那种敢做敢当的男人,从来就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他不仅如愿以偿地占有了裕顺媳妇,而且陷于激烈的情感世界中难以自拔。这是他第一次陷入对女人爱情的沼泽之中,在这以前,女人只是他盲目追逐和胡乱发泄的一种对象。他像一个典型的街头无赖少年那样,随意地打发着自己的情欲,除了矮脚虎,这个梅城第一风流娘们让他在十五岁的时候,就变成了初尝禁果的男子汉,胡大少成功地追逐过无数位风骚的大姑娘小媳妇。他是梅城中最著名的泼皮光棍,他的胆大妄为,向来是女人们背地里津津乐道的话题。

    胡大少对于裕顺媳妇突如其来的迷恋,不只是因为他原来就对她怀有了一种特殊的情感,也不只是因为意识到自己的末日已经来临。雨季的爱情使胡大少忘乎所以,他不顾一切地贸然行事,根本就没拿自己所面临的危险当回事。事实上,他和裕顺媳妇在小得转不过身来的阁楼上的肉搏,与其说是一种占有反占有的较量,还不如说是一种奇异的欲望能量之间的交流。打来打去说穿了不过是装模作样,是放肆做爱的必要前奏,这种装模作样和必要的前奏很快被裕顺慧眼识破,老实巴交的茶馆老板终于忍无可忍。他很吃力地仰起头来,任凭灰尘下雨似的往眼睛里落。作为一个天生佝偻的残疾人,裕顺要仰起头,人就必须几乎朝天平躺下来。裕顺流着眼泪请胡大少赶快离开,他请求他就算要睡自己媳妇,也应该换一个地方。他的眼泪使胡大少感到深深地难为情,就像裕顺再也不能容忍他和他媳妇在自己的头顶上继续做爱一样,胡大少也感到必须改变,或者必须重新找到一种新的表达爱情的方式。

    裕顺媳妇对两个人像小鸟似的在半空中做爱也感到了厌倦,她事实上已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尽管还是做出很被动和反抗的样子,然而她对胡大少的迷恋,并不比胡大少对她的迷恋逊色。她早就感到了他对她的特殊眼色,从一开始,裕顺媳妇就知道这种特殊的眼色意味着什么。她知道胡大少的心里想对她干什么。她早就听说过胡大少如何追逐女人的故事,从一开始,她就知道他迟早一天会如愿以偿。她知道自己是一只无辜的羔羊,知道自己迟早会躺在砧板上任他宰割。在所预料的那个结局还没到来之前,裕顺媳妇便先迫不及待地做起梦来。梦中的胡大少比现实生活中的胡大少更粗鲁更野蛮,而她对他的反抗,也比现实中更激烈更誓死不从。

    裕顺媳妇对丈夫不多的内疚很快消失殆尽。她把自己的贞操看得非常重,因此对于她的失身,首先要怪罪她的男人不能保护自己。如果裕顺愿意,她想象自己也能像那些贞烈的女子一样,投河上吊寻死觅活。她知道裕顺虽然妒嫉得要命,可是他毕竟更舍不得她去死。“你用不着拦着我,我没脸再活了,你让我死了算了。”第一次失身于胡大少以后,以及后来的每次从阁楼上下来,她都用过类似的语调向裕顺哭诉。这种哭诉很快就像演戏一样越演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