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更令人难以理解了。他们为何要跑到江北来?深更半夜的不回家?在这里看一个民警和一个流氓撕打?这样的事情简直奇怪透了,真值得好好想一想。更令人不解的是这架他们也可以不看,完全可以趁乱走人—一这时已无人有兴致阻挡他们。可那民警与流氓的搏斗就像有无穷的魔力,将王智他们深深吸引住了,使他们看得如痴如醉,既忘记了危险,也顾不得回家了。他们和在场的其他观战者一道来回移动——为的是给壮汉和小李挪地方。七八个平米的小屋里,那么多的人,同时后撤,同时向前,同时向左向右确实不易,他们还得留出足够的地方供壮汉和小李施展,不碰着他俩也不能被他俩误伤。这一集体行动需要高度的敏捷,配合的默契就变得尤其重要。一时间王智们大有融人其间之感,脑袋里晕乎乎的就像喝醉了酒,舍不得出去和离开了。
由于几十个人同时在小屋里抽烟,烟雾弥漫,在一百瓦灯泡的照射下犹如动人的面纱或帷幕。那灯因为悬得低,在搏斗中被小李的头碰了一下之后便开始晃荡起来,弄得壮汉和小李一会儿在明处一会儿在暗处,犹如身处灯光变幻不定的舞台。
同时,王智们看见自己和群众巨大的影子在墙壁上滚来滚去,就有了置身原始洞穴的感觉——一那晃来晃去的灯泡如同摇曳不定的黄火。这一切都是由于小李的头碰了一下电灯造成的。而碰电灯的时候小李的头上戴着大檐帽,一碰之下帽檐儿就从前面到了后面,这实在有损于他的职业(警察)形象。况且小李的制服也被壮汉拉皱了,领口歪斜,露出了里面的花衬衫。由于衣冠不整,小李看上去威风大减,他对壮汉的震慑作用正在一点一点地丧失。壮汉这号人,一贯以貌取人,尤其是对警察特别敏感,当然主要是对他们的那身衣服特别敏感。这次壮汉有机会向警察制服发起攻击,心中不禁又喜又怕。现在小李歪戴着帽子,衣服上的扣子也被扯掉了两个,他脸红脖子粗地喘着大气,用当地方言与壮汉相骂不休。壮汉心想:你他妈的靠的还不是那身皮,要是没有这身皮你他妈的还不见得是老子的对手呢!这是大实话,小李的心里也很明白,所以在与壮汉的撕打中他一有机会就去整理衣服,而壮汉却坚持不给他以这样的机会。壮汉始终对小李手下留情,他进攻的主要对象是小李的那身衣服,而非小李本人。当然啦,一旦小李衣不遮体,接下来的打击目标就是他的身体了。当然壮汉也可以隔着衣服打击小李,但他这类人在某些方面有心理障碍……渐渐的,王智看出了一点门道:这场架之所以打得旷日持久主要在于交手双方并不平等。壮汉缩手缩脚,心有余悸,如果将衣服除去那小李肯定是要吃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