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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重的肉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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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秋天枯叶上的湿润经脉 卡夫卡的小说和他的婚事(3 / 3)
像社会学家涂尔干说的有机连带,是情意的相契,无需法律上的契约来拉扯——兴许这里还可能出现爱情。

    没有契约,也就没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爱情与权利和义务毫不相干,所以,女友根本没有(也不必有)夺灯的权利、袁枚也没有(也无需有)必须允许夺灯的义务。这样,与女友夺灯才可能是俩人之间的欢乐游戏。

    至于妻子呢?就让卡夫卡害怕了:妻子有权利,卡夫卡有义务。什么样的权利和义务?

    一个妻子则永远有理,她所要求的不是一个胜利,而是她的存在,这不是那个俯在书本上的男人能够给予她的,即使他只是整天整夜装模作样地看着书,心里除了妻子外别的什么都不想,他爱她甚于一切,但恰恰是以他天生的无能爱着她;即使如此也仍然无济于事。

    卡夫卡害怕结婚的原因已经很清楚了:他害怕妻子向他要求自己的存在,结婚就意味着他有义务向她提供这种存在。卡夫卡清楚,自己无力向她提供这种存在,否则,他自己的存在就被抹去了。卡夫卡也没有忘记对菲莉斯提到,孤独的“书呆子”的“住所是空空荡荡的,那里没有孩子”突然蹦蹦跳跳出来围住父亲。这无异于说,即便卡夫卡要同菲莉斯结婚,也不能生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