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固有的随意表现自己一切能力的权力。它以正义为准则,以他人的权利为限制,以自然为原则,以法律为保障。”这里的所谓“正义”,也是人民道德的公意,所谓法律指人民公义的自然法理衍生的法律秩序,人民公意的自由是在这种法律秩序保障下的自由行为。在人民民主的国家中,法律保障的是人民公意的自由,而不是个人的生活想象的自由。所以,对于罗伯斯庇尔来说,自由就是为了人民公意的道德目的可以做一切事:“人民”是道德的化身,人民意志等于道德良心,等于正义。
(3)
依据这种自由理念的正当性,罗伯斯庇尔提出了所谓德行的自由恐怖论:“革命政府就是自由对暴政的专政”,“共和国的武器是恐怖,共和国的力量是德行”。他在作报告时多次讲:没有德行,恐怖就会带来毁灭;但没有恐怖的德行是软弱无力的。人民德行的恐怖“是迅速、严正、坚毅不屈的正义行动”,人民民主专政无论多么恐怖,都是天理认可的事。这就是罗伯斯庇尔的自由理念和人民民主专政具体的道德意涵。
毕希纳在这里发现了丹东与罗伯斯庇尔不和的第一条重要线索——对自由的理解的歧见。丹东与罗伯斯庇尔本来是志同道合的革命同志,都崇尚人民公意的自由,曾并肩在这面自由的红旗下战斗。他们为了自由而革命,建立起人民民主专政的革命法庭,对每一个不符合人民道德的人采取“迅速、严正、坚毅不屈的正义行动”。
但革命后有一天,丹东和友人德穆兰在夕阳如血的辉光中沿塞纳河散步,丹东突然说:
“看!那么多的血!塞纳河在流血!流的血太多了!”
丹东开始对人民民主的自由产生了怀疑, 怀疑这种自由与妓女一样,“是世界上最无情义的东西,跟什么人都胡搞”。他隐隐约约感到,“自由神的铜像还没有铸好,炉火烧得正旺,我们谁都可能把手指烫焦的”。于是,丹东开始散布反民主的自由言论:“人民”公意的“自由”是需要活人献祭的罗马食神,“专吃自己的孩子”。在审判丹东的人民法庭上,丹东对旁听席上的人民们指控罗伯斯庇尔和鞠斯特:
“他们使自由的每一个足音都变成一座坟墓,这种情况要继续到什么时候?你们要面包,他们却掷给你人头!你们口干欲裂,他们却让你们去舔断头台上流下的鲜血! ”
这不地地道道是反革命言论?人民民主专政法庭判丹东死罪,有什么好奇怪?苏格拉底之死对“民主”提出了质疑,丹东之死对现代人民民主的“自由”提出了质疑。如果罗伯斯庇尔们论证卢梭是崇尚自由的,不是道德专制论的鼻祖,丹东也不觉得这有什么分别。他提醒人们,不能听见“自由”就兴奋,最好先搞清楚,“自由”是什么意思。